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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实现了“三大创新发展”

2018年08月02日 11:53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军事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人民军队的立军之本、强军之魂。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党、国家和军队奋勇向前的伟大历史征程中,着眼实现强国强军事业,坚持和发展了这一根本原则制度,把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根本原则制度推向新境界,其创新发展集中体现为“地位新提升、制度新完善、内容新拓展”。

一、地位新提升

中国共产党自独立创建、领导人民军队以来,就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和制度,觉醒于大革命失败,发端于南昌起义,奠基于三湾改编,定型于古田会议,是人民军队完全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政治特质和根本优势。新中国成立后首次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明确,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保卫祖国、服务于人民革命斗争和国家建设的人民军队。《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国防法》等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党在国家武装力量领导体制中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从政治、理论和实践上坚持、创新和发展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的政治地位、理论地位、实践地位都有了新的提升。

一是在政治地位上,把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到了党的指导思想、基本方略、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写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大修改党章,把“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增加了“绝对”两个字的要求,并明确提出“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这就从党的根本政治制度上完整地表达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基本方略的要求,并与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的规定高度统一起来,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政治地位更高、权威性更强。

二是在理论地位上,把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到了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高度。国体是指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中,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是政权建立和巩固的首要条件。马克思说:“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的军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的,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是对政治与军事、政权与军权、政党与军队关系的深刻揭示,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理论地位更高,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理论依据更加坚实。

三是在实践地位上,把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上升到了治国理政的高度。党的最高行动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略是全党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党章是党的根本政治制度。把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在党的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中郑重提出来,写入党的章程,就使之从建军治军原则上升为治国理政原则,从对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要求上升为对全党全军全国的要求。这些要求是:在国家层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和国家机构都要坚持这一原则,人民军队只能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领导指挥,其他任何政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介入;在军队层面,人民军队只能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领导指挥,且必须是绝对领导,而不能听从其他任何政党、组织和个人的指挥;在个体层面,不仅部队官兵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任何党员和公民都要在实际行动中贯彻落实、支持拥护这一基本方略,不允许有任何反对和破坏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的言论和行动。公民违反了这一条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党员违反了这一条还要受到党纪处理,公职人员违反了这一条还要受到政纪处理。这就使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实践地位更高,党纪国法军规的约束更加刚性。

二、制度新完善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符合的中国特色基本军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一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四个方面的重要制度:坚持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实行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实行党支部建在连上的规则。

 

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在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中,军委主席负责制处于最高层次、居于统领地位,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根本实现形式。军委主席负责制解决的是我军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问题,它规定由党、国家和人民授予军委主席以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规定中央军委主席负责中央军委全面工作,领导指挥全国武装力量,领导国防事务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完善请示报告、督促检查、信息服务工作机制。

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人民军队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形象地将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的地位作用比喻为“定海神针”。这一制度,明确了党委在部队建设中的领导地位、领导原则和领导方式,明确了首长在执行党委决策中的责任,是民主集中制在军队领导制度上的具体运用。党委统一领导是指党委领导的地位、范围。各级党委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一切组织、人员和工作必须置于党的各级委员会(党支部)的领导之下,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各级委员会(党支部)讨论决定。党委集体领导是党委领导、党委决策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首长分工负责是党委决策的执行机制。党委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首长同为部队首长,主官和副职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党委、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是党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建设和掌握部队的重要组织支撑。党在团和相当于团级以上部队的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这一制度实现了党的组织结构与军队体制编制的有机结合,明确了开展政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是党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建设和掌握部队的重要支撑。习近平主席指出:党委制、双首长制、政治委员制是一种制度安排,更是一种政治设计。党委制、政治委员制、政治机关制,奠定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建军方略的制度基础。

党支部建在连上是党指挥枪原则落地生根的坚实基础。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支部。党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各基层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对本单位的组织、人员和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在军队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党支部是我们党团结和联系广大官兵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党的力量的源泉,是党在军队中的战斗堡垒。

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这一整套制度,紧密联系、相互支撑、共同作用,构成了一个严密、闭合、灵活、有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了一个纵向直达士兵、横向涵盖部队各项工作系统,确保了党对人民军队领导权和指挥权的统一,为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了坚如磐石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西方一个少校就能发生政变,而我们为什么在九十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没有一支成建制的队伍被敌人拉过去,没有任何野心家能够利用军队来达成其目的,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套制度在起重要作用。

三、内容新拓展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基本精神要求是稳定的,但具体内容伴随着新时代新实践不断改革优化。

一方面,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基本内容相对稳定,这些内容主要包括:人民军队必须完全地无条件地置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权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指挥;决不允许向党闹独立性,不允许其他政党在军队中建立组织和进行活动,也不允许任何个人向党争夺兵权;未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授权,任何人不得插手军队,更不得擅自调动和指挥军队。

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关键是要达到“绝对”的要求,就是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的唯一性、彻底性和无条件性。这一根本原则明确了:党对军队实施独立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唯一的独立的领导者和指挥者,中国人民解放军只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对军队实施直接的领导,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直接领导、直接指挥,党的领导从中央直达基层;党对军队实施全面的领导,党不仅管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而且要管军事、管打仗。

另一方面,适应新一轮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战争形态的改革,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具体制度、机制和形式有了新的拓展创新。一是在领导指挥体制改革中,贯彻新形势下政治建军要求,推进党领导掌握部队和高效指挥部队的有机统一,形成了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领导指挥体制,构建起了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和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强化了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近平主席。

二是军委机关实行多部门制后,政治机关制度的具体组织形式出现新变化,组建了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新的军委政法委员会,与军委政治工作部同为政治机关,把过去“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的规定要求,调整为“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强化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重要要求。

三是适应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坚持党的组织与部队建制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了党委领导作战的有效实现形式、新型作战力量和新组建单位的党的组织、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的设置编制,在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中提高了落实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的质量。

四是适应部队训练模式转变和军事力量多样化运用,加强党的组织活动中抓整体建设,坚持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实现党的组织与军队建制的统一,集体领导与首长分工负责的统一,思想政治领导与军事行政领导的统一,使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与时俱进、更加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计民生繁荣稳定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是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的科学依据,是党和军队政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和改革创新的必由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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