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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2019年03月15日 09:08

为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做好“3·15”期间各项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决定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由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组织消委会10家成员单位,于3月15日在江滨广场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监管所因地制宜利用农村“墟天”举行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在上杭广电网络数字电视开机画面播放标语“3·15—消费维权在行动”和2019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更好地宣传年主题。

3.开展消费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倡导科学保健、理性消费;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等自我保护能力。

4.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突出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和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商品和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同时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办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凝集合力。“3·15”期间是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实施消保措施的最好时机。今年“3·15”是机构改革之后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立足职能,同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凝集消费维权合力,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

2.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展现消费维权工作成效。一要紧扣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主题,倡导强化企业信用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市场氛围;二要高度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努力做到平面媒体有文章、电视媒体有影像、广播媒体有声音、网络媒体有消息。三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网络优势,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

3.畅通渠道,做好保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好人员值班和执法备勤,保障应急处置到位。要畅通热线及平台受理渠道,依法依规、高效便捷解决消费者诉求。一要畅通维权渠道。在当前机构改革推进及平台整合过渡期间,“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权诉举报电话平台要及时高效受理投诉举报,确保维权渠道畅通。二要做好风险排查。对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投诉举报事件特别是食品安全、保健品、群体性消费纠纷、涉黑涉恶等事件进行认真排查,提前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4.认真梳理,及时总结。“3·15”期间,各监管所要注重宣传资料(照片、视频、文字等)的收集留存,并于3月22日前将“3·15”活动情况总结报县局投诉举报服务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0315/10372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