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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2019年03月15日 09:26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提出“切实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视角来看,文件意在让科研人员这一科技成果供给主体能够更加灵活地参与市场环节,也反映了政府对于目前创新链与产业链之间存在脱节的担忧。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科技供给与市场需求对接的过程。科技供给主体根据市场实际需要,创造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市场自然会为科技成果提供转移转化、价值变现的渠道。因此,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是打通我国科技与经济发展之间通道的主要方式,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加快形成需求导向型科技创新模式

近年来,我国在科研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加,《自然》杂志日前更是预测,中国可能会在2019年成为世界上研发支出最多的国家。然而,从投入产出比来看,我国对科研的“世界级投入”所带来的科技成果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还存着相当大的差距,科技成果转化率及产业化程度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以高校为例,据《2017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数据显示,全国各类高校全年专利授权数共229458项,合同形式转让数为4803件,转化率低至2.1%;即便将统计范围放宽,从各方公布的科技成果转化数据来看,我国每年的科技成果转化率统计数字约为10%~15%。

这些数字显示出,目前我国科技和产业的“两张皮”现象仍十分突出,也暴露出我国科技研发机构的研发和产业体系相对独立、市场主体研发实力和动力不足等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当科技创新形成的供给与市场导向的需求不对等时,市场供需关系就会失衡。若科研机构不能主动满足企业等的需求,就无法真正形成以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这必然导致具有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比例不高、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长此以往,创新链与产业链严重脱节,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模式越发难以形成。

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一项技术从研究开发到技术转让、产品上市,一般需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研发,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第二阶段是转化,包括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两个阶段有着明显的区分,其实现条件、实现方法也不相同。研发阶段只需有一个想法,把这个想法实现并证明其正确性,或者根据想法做出样品即可;而转化阶段则需要把样品投入生产实际,把样品变成产品,销往市场并取得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研发阶段主要在实验室进行,转化阶段则需要到工厂进行;研发阶段是小部分人的精雕细琢,转化阶段则是利用大规模生产工艺、使用大装备进行大批量生产,并将产品销售到市场上。

正因为上述两个阶段显著不同,二者的衔接容易脱节,导致创新链条断裂,它所造成的最坏的结果是:从事基础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不知道企业需要什么技术,研究内容不接地气;在创新性研究投入偏低的企业得不到充分的技术支持,最后只能走向“山寨”和“仿制”。这是相当普遍的问题,几乎全世界都存在。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从现实需求出发,利用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平台,推动实现基础科研与技术产业化在技术发展规律上的统一。具体而言,与研发阶段相关联的基础研究主要靠政府投入,企业是否有意愿在基础研究投入则不必苛求;与转化阶段密不可分的产业化需要不断做微创新、再创新,则主要靠企业投入。这两个方面,前者仰赖政府的主导,后者依靠企业的主动,两端的有效联动需要机制驱动。

在市场经济话语体系下,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为此,我国亟待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面向社会和市场需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着力培育科技供给与需求的市场,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同时,在政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链条从形成到稳固的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尤其重要,技术市场、商品市场、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缺一不可。

让成果转化变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活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体制不断完善,但传统的粗放、混沌的技术转移转化模式,仍然遗留下来不少问题。例如,没有培育好成果转化环节并使之发挥独特功能,特别是在我国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承接能力不足的背景下,技术交易市场发育仍不充分,市场网络、风险投资的作用并未有效发挥,产业链、创新链嫁接仍不成熟,相应配套机制不匹配,等等。

“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5月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援引恩格斯这句话指出,要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也提示我们,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必须变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活动,形成新的产品群、产业群,遵循市场规律,参与市场竞争,牵住“社会对技术的需要”的“牛鼻子”,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在促进转化效率提升上发挥作用。

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产学研用各个主体全方位协同参与。特别是,政府要在构建有利于成果转化的产业生态和政策环境方面发挥职能,加强服务和引导,弥补市场失灵。面向需求,要更加关注企业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动力源,提升企业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面向市场,要更加关注市场公平环境,通过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

从我国当前的形势来看,不论是政策导向还是技术供需两侧的变化,都显示出我们已经迎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发展的机遇期。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有效推动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带动高校、科研机构以及金融、投资等机构参与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形成科技成果从研发到市场的有效通道,找到根治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顽疾的解决之道。

(作者:张瑞萍、历军,分别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国家高性能计算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0315/10372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