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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东欧合作平台的新突破

2019年04月26日 15:13

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自2012年以来每年召开一次。现在,经过7年,在2019年4月12日,在第八次中国—中东欧领导人会晤之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中写入了“各方欢迎希腊作为正式成员加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自此,“16+1”合作机制扩员变身为“17+1”合作。“17+ 1”合作机制是中国主导的多边主义外交政策的新成果,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实践的成功。且“17+1”合作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主体内涵相契合,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我们将推动中欧“和平、增长、改革、文明”伙伴关系和亚欧互联互通的深入发展。

寻求合作,符合双方意愿。中东欧地区地缘优势明显,它是中国在欧盟市场的重要接入口。中东欧国家要寻找新的出口市场和投资来源,考虑到作为中欧经济共同体主要经济伙伴的西欧国家受到金融危机的打击,开辟与中国接触的新渠道是合理的。对中国而言,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双边合作符合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各自发展需求和双方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一次,通过建立“17+1”合作平台,扩大与中东欧国家合作领域,体现了中国—中东欧合作平台的包容性和灵活性。

互联互通,丰富区域合作。2017年,中东欧16国全部加入“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了中东欧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性。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为“16+1合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这种合作机制的运作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互联联通,可以促进双边的经贸发展和合作。另一方面,“16+1”合作使得“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更具针对性。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发展战略做好对接,遵循国际规则,以促进双方多种形式的交流互通。再次,“16+1”合作使得“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更具层次性。尽管中东欧国家对“一带一路”的认知存在差异,但是在实施推进过程中,中国政府具有非凡的眼界和战略思维,能多层次深入,且多角度地处理问题和应对多方挑战与质疑。

运行多年,呈现丰硕成果。如今,中国—中东欧合作模式是政府主导和民间参与。可以说,双方的合作丰富多彩,内容涉及很多领域。在中国,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官方到民间,构成多元沟通交流方式。“16+1”合作内容广泛,覆盖了贸易、投资、基建、金融、文化等多角度,且“16+1”合作机制逐渐变得常态化、机制化。随着双方力推“16+1”合作机制实施落地,该机制产生了多重积极成果。在政治上,高层互访不断,政策沟通平台不断增多。除了领导人会晤和部长级会议外,各方还联合建立了各领域的协调机制。另外,中国与捷克、中国与匈牙利的战略伙伴关系从无到有,中国与波兰和塞尔维亚提升了战略合作水平。在贸易和经济方面,中国与16个国家的贸易呈增长趋势。双向投资稳定发展。在基建上,波兰和克罗地亚的“三海合作”倡议、匈牙利的“向东开放”政策、欧盟的“多瑙河战略”、容克计划与“一带一路”倡议在过去几年已经相互联系在了一起。在金融上,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融资合作模式见证了绿色金融债券等创新,还建立了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等。在地方合作上,中国地方政府与中东欧国家建立了友好城市,且开通了许多直航和班列。在人文交流方面,旅游人数快速增长,文化合作论坛、智库研讨会、政党对话会等交流活动取得成功,成为推动民心相通的重要举措。

未来推进,探索深入合作渠道。未来,我们要继续做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的中国—中东欧合作,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与建议。一是继续完善顶层设计,实现“精准合作”。因地制宜,因国施策,做好战略对接,提供非歧视、透明的合作环境,充分调动中东欧国家合作积极性。二是坚持开放的原则,对双方的产业结构、对外贸易等进行全面观察。构建双方间更加平衡的经济伙伴关系,深化经贸投资,参与开发连通亚欧市场的新货运线路。三是加强软实力和国家形象建设,搭建党际交流、智库交流和民间交往的平台。积极应对各方诉求,促进官方和企业的理解。四是关注国际力量反响,预判地缘政治博弈风险。加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协调合作,关注欧盟、美国、俄罗斯等反应,仔细分析,做好应对。五是完善金融支持工具,探索建立与“一带一路”相适应的金融创新体系,培育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领域合作的新动能。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0426/10420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