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公文写作 公文写作 工作报告 自查报告

财政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专项自查报告

2019年04月29日 10:56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全区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xx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大督查自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分配自查要求的各项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现将此次督查中涉及xx区财政部门的相关事项自查报告如下:

一、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特别是地方开展清理工作,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等方面(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一条第五项)

(一)财政部门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特别是地方开展清理工作方面:

1.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取消、停征和减免涉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规政策。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2.取消、暂停、降标及转经营性收费项目的具体情况:

经自查,在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xx区原有涉企收费项目共4个,xx区在收到取消收费项目的文件后,立即执行文件精神,停止该项目收费。

在暂停收费的项目中,涉及xx区原有收费项目的共1个项目,自2015年11月1日起已暂停收费。

(二)税务部门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等情况方面:

1.税务部门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方面:

(1)南区地税局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遵循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国地税合作新理念,全面加强了国地税合作,通过共享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确保税费不漏征,采用互设服务窗口互派人员的方式,对上年“双代”工作督导出的政策执行问题,及时组织对已开具的所有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票和征收税款情况逐一进行了梳理,对因执行政策错误导致多征税款的57份代开票逐户联系纳税人进行退税处理。

(2)北区地税局积极学习培训“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积极与国税局对接,认真落实“营改增”试点推出的各项税收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充分利用展板、电子屏幕、微信平台宣传最新税收政策,联合国税局举办纳税人学堂40期,培训1200余人次。

经自查,在代开发票执行方面,发现有43户未按规定征收税款。

(3)xx北区国税局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税企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对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征管措施进行全方位宣传;根据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和税负上升企业具体情况,多次组织开展专项培训辅导;营改增小微企业政策执行到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分别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在差额计税、简易方法计税落实方面,经自查,2016年5月至今,已全面落实。

在做好营改增后续管理方面,经自查,2016年5月至今,暂未发现问题。

在规范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代开发票方面,经自查,暂未发现问题。

在区局执法大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增值税方面问题,xx北区国税局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

2.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方面:

(1)在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措施方面:

税务部门通过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政策内容;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小微企业咨询岗,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人进行政策解答和辅导;此外,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向2000余户纳税人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和培训,加大政策普及面。从优化行政许可纳税服务入手,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税收优惠备案审批流程,提醒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税收优惠。为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南区国税局经自查,从20万元扩围到30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方面,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面达到100%。

从30万元扩围到50万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围相关工作通知,xx区南区国税局已通过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向纳税人及时宣传了该政策。但因具体文件尚未下发,故针对纳税人及相关税务管理人员的进一步辅导、培训工作目前仍处于筹备当中。后续xx区南区国税局将派业务骨干,通过专题讲座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对相关税务管理人员及纳税人进行辅导、培训;办税服务厅通过LED显示屏向纳税人宣传、告知该政策,并安排专人现场进行小微政策解答及辅导。

(3)南区地税局建立了行政审批横向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行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办法,规范减免税受理、核准后续管理各岗位的职责、要求和时限,强化减免税管理的执法责任。另一方面把后续核查管理工作纳入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督查的重点检查对象,采取查阅案卷资料,抽查具体备案文书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形式,杜绝错用减免范围、减免税率和减免幅度情况的发生,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落实。

(4)北区地税局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优惠,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政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彻底清查,税政法规科负责提供2016年分局减免税台账、资料,主管税务所负责对2016年度所管企业的减免税情况进行事后核实,主要检查优惠条件是否符合、政策是否落实、到期是否恢复征收、金三流程是否正确等情况,并填写《2016年减免税优惠落实情况表》。经检查发现有4户有问题。

针对去年督查内审处对检查的问题进行逐一重审和整改,及时整改,做到防微杜渐。本次自查,共对2016年277户减免税优惠备案的企业进行事后的再次核查,对全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对代开发票进行自查整改。抽取核定征收企业按月征收的245户信息、1030户行政处罚信息、24户未及时进行管户分配的信息、1069户注销登记的企业资料进行了自查,对出现的问题都及时整改,效果明显。

3.在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一系列减税措施方面

(1)南区国税局:

①在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的落实情况:

经自查,已通过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辅导、培训。对重点企业已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通知》(宁国税所便函〔2017〕12号)要求开展“一对一”的辅导、培训,并在2016年汇算清缴过程中,针对重点企业逐户开展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做到应享尽享。2016年度,南区国税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共计2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额1768万元,按25%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442万元。政策落实方面,不存在扩大或收窄政策适用范围情况。

②在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落实情况。

经自查,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围相关工作通知,xx区南区国税局已通过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向纳税人及时宣传了该政策。但因具体文件尚未下发,故针对纳税人及相关税务管理人员的进一步辅导、培训工作目前仍处于筹备当中。

后续xx区南区国税局将派业务骨干,通过专题讲座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对相关税务管理人员及纳税人进行辅导、培训;办税服务厅通过LED显示屏向纳税人宣传该政策,并安排专人现场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解答及辅导。

③在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16年度,共计2户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对相关纳税人通过进户辅导、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了“一对一”的政策辅导、培训,由于该优惠政策的税款依次递减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无应补税额,故企业所得税累计享受优惠金额为0元。

排查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纳税人普遍认为,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力度较大,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涉及国税部门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以及地税部门的城市建设维护费等附加税费的优惠备案,后续核查可能涉及同一事项被多次核查的情况,部分纳税人因此主动放弃该税收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了该优惠政策的享受面。

④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经自查, 2016年度,xx区南区国税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企业共计6户企业,全为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一次性扣除项目,全年享受累计加速折旧统计额182.13万元,累计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159.97万元。

⑤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减免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经自查, 2016年度,xx区南区国税局局享受共计10户纳税人备案、享受了该税收优惠政策,股息、红利累计金额38017万元,按25%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9504万元。

(2)北区国税局:

①全面落实系列增值税减税措施:

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落实情况: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户数4户(污水处理),其中只有1户退税,上实环境(银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退税额267.70万元,另3户暂无业务,未办理退税。;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企业2户,其中退税的宁夏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户,已退税额2375.60万元;另1户暂无业务,未办理退税。经自查无问题。

扩大消费需求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北区国税局享受75号文件优惠的企业共114户,共申报减免收入12801.92万元,,减免税额384.06万元;137号文件优惠的企业110户,共申报减免收入12595.76万元,减免税额377.87万元。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北区国税局享受小微政策的企业34377户,减免税额19418.66万元。

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北区国税局涉及1户企业银川印章有限责任公司,已退税额18.40万元。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增值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已自查,北区国税局暂无此类企业备案。

其他增值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经自查,2016年至今,暂未发现问题。

(3)南区地税局:

南区地税局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工作,为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价费环境,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自查,南区地税局不存在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家明令停征、取消、免征政府性基金的情况。由于南区地税局辖区为xx区南城区,目前管户均不涉及资源税征收业务,也不涉及资源税清费立税工作。

4.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方面:

①南区地税局因辖区范围内无仓储、物流企业,截至目前未收到纳税人享受仓储、物流企业税收优惠的备案申请。

②xx北区地税局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6年,按照相关规定,为宁夏交通国际物流港银古物流中心申请备案类税收减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1万元。为宁夏交通国际物流港银古物流中心减免2015-2016两年共计土地使用税62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赋负担。

2017年国务院公布6大减税措施,其中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6条”政策措施,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情况方面(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二条第三项):

1.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项目审批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在线审批政府投资项目21个,3个项目正在按程序审批中。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完成在线备案社会投资项目50个,在线备案公开备案流程、一次性告知审批要件,极大提高了项目批准速度。

2.继续建立xx区花卉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西部花卉产业高峰论坛暨国际花艺邀请赛,通过政策支持和举办活动为辖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营销氛围,进一步提高xx区花卉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严谨程序,营造公开、公正、公平、充分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同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优化招投标流程,聘请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专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为进一步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缓解xx区财政压力,经过前期调查研究,2017年xx区拟实施PPP项目6个,总投资13.8亿元。目前4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2个项目正在开展“两评一案”等前期手续。

三、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沉淀资金方面(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二条第五项)

xx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取得了明显成效。

1.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xx区始终坚持将加强制度规范作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治本之策,努力夯实制度基础。督促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消化结余结转资金。

2.多措并举,压减存量规模。通过“收、调、减、控”并举,督促各部门强化资金成本和绩效意识,积极压减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经自查,2016年累计收回、盘活资金7668.1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2017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建议政府将固定资产进行集中分类管理,采取对闲置、管理成本高、价值不高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等老旧资产进行变卖,对经营性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拍卖、拍租等方式进行盘活,既防止了资产隐匿、流失,又可使资产保值增值,增加财政收入,盘活了存量固定资产。

3.着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从完善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进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压缩存量资金存在的空间,从源头上避免存量资金产生。完善预算编制与结余结转资金有机结合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将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4.强化考核,加大督导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内容,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今年,我们在去年的基础上,正在全面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摸清底数,进一步加大清理盘活力度。同时,根据专项资金检查机制。按月上报各部门支出进度情况,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促使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落实可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三条第三项)

落实科研经费方面:xx区政府三年共投入科技经费3919万元,其中:2015年投入1931万元;2016年投入1076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912万元,确保足额投入。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全面调控科技项目。根据xx区区位特色,商贸物流、现代设施农业及奶牛业为xx区优势产业,政府财政对科技投入使用比例进行了明确调整,即科技投入用于农业、花卉和社发(含科技特派员创业)的比例为1︰1︰1,以促进xx区科技创新平衡发展,形成梯次型产业发展新格局,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同时,引入第三方专家评审科技项目制,将有限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消除科技项目管理上的行政审批制的弊端,从而更好地发挥科研经费的效益,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五、防范化解不良资产风险,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有效防控影子银行风险,防范处置债券违约风险情况(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五条第一项):

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大力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债务制度建设、完善政府性投资制度和规程、规范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等措施,有效降低了处置债券违约风险。

六、稳妥推进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政府债务成本,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方面(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五条第二项)

2014年年底审计厅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锁定,清理后xx区政府2014年末的债务余额为23.11亿元(其中:15.82亿元为银川市划拨市级代建项目康居工程款,占xx区债务余额68.46%),全部为一般债务,无专项债务。

截止目前,xx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95亿元(其中:0.93亿元为银川市划拨市级代建项目康居工程款,占xx区债务余额47.45%),

2016年xx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3.11亿元,xx区严格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2015年-2017年4月共化解政府存量债务21.16亿元,具体偿还情况如下:使用政府置换债券资金化解存量债务8.02亿元;使用市、本级财政自有资金及核销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13.14亿元(其中:使用银川市财政资金化解存量债务10.91亿元,xx区本级财政资金及核销等方式化解债务2.23亿元)。

通过债务置换及化解,稳妥推进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经自查,未发现对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发行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各类金融产品提供担保承诺等,严控“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情况的发生。有效保证了财政健康运转。

七、国务院“约法三章”( 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等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重点内容第六条)

经自查, xx区财政局全面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季度汇总党政机关落实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经统计,2017年1-5月xx区“三公”经费开支合计99.71万元,2016年1-5月 “三公”经费开支合计398.05万元,同比下降298.33万元,下降299.19%,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3.62%;公务接待费5.8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72%。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的同时,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三公经费”总额、公务用车购置及使用运行经费,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有力保障了单位正常经费开支。

八、《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督查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宁政督函发〔2017〕9号)落实情况(自治区同步督查重点内容第一条)

经自查,xx区2016年全年争取落实资金到位67764.46万元,2017年截止1-5月争取落实资金到位44850.72万元。

九、《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抓紧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6号)落实情况(自治区同步督查重点内容第二条)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抓紧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6号)文件精神,xx区强化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防控,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逾期债务率,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坚持统筹兼顾,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与自治区、银川市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清理偿还政府欠款。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0429/10423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