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宣讲家网评论 时政评论

培养好习惯 建设好环境 为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2019年06月17日 14:57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笔者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地方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建设工作的实际体会,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关于“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这三个要点有着特别的感悟和感慨。

摄图网_501289742

“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我们要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的重要指示精神,即应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工作中,切实做好“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这项“关键”工作。那么,如何才能做好这项“关键”工作?笔者认为有必要从“管理”“机制”“习惯”这三方面着手。

第一,应依法落实好我国城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明确规定。如早在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即已作出“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的明确规定;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又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的目标。而上述法律和规章,皆应作为我们当前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我国城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动员本地城乡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有必要建立科学长效的垃圾分类机制。从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现状看,政府在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过程中须发挥主导作用。故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法治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的形成,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各项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此外,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通过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形成科学长效的垃圾分类激励机制,以此提升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第三,有必要在强化环保理念,提高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基础上,引导城乡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养成科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如在学习和工作中,引导城乡居民尽量不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尽量采用纸张双面书写或打印,尽量实行互联网电子教学和无纸化办公,尽量使用可重复的杯子,减少一次性纸杯使用;在生活中,引导城乡居民尽量使用可重复餐具和按需自取自助餐,尽量不使用一次性餐品、纸巾和避免食物浪费等;在购物时,引导城乡居民尽量购买并使用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中国节能认证标志的商品,购买无需包装、简易包装或大包装商品时尽量不买过度包装或小包装的商品,购物时尽量自带环保购物袋而不用塑料袋;在旅游时,引导城乡居民尽量自带可重复使用的杯子、洗漱用品并引导其将各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而不随地扔弃等。

“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垃圾分类工作,不仅多年来在多次实地了解基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时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作出了重要指示,而且早在2016年12月他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时,即特别强调要通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以期实现“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的美好愿景。为此,我们要遵循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即应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工作中,既要深切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及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又要通过切实做好“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等相关具体工作,从而在“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的基础上,最终实现“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以期为“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而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笔者通过学习认为,我们要切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即应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工作中,认真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的这一重要指示去落实。那么,当前我们应怎样通过做好上述“教育引导”和“督促引导”这“两个引导”的工作,以此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的重要指示精神呢?

其一,要做好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工作,即有必要加大“让‘放错地方的资源’变废为宝”的这一重要意义的宣教力度。多年实践证明,通过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的确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危害程度。至此,目前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虽已无更多群众怀疑,但“垃圾到底应如何分类?”“当具体面对‘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标识时到底应如何做出正确选择?”诸如此类的问题,皆说明做好垃圾分类的教育引导工作,仍然是目前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首先要解决好的重要问题。故此,“垃圾分类,教育先行”,并非只是说说而已,重要的是有必要通过加大“让‘放错地方的资源’变废为宝”的这一重要意义的宣教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家做起”的良好氛围,以此促进可回收垃圾的科学利用,以期通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而实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之美愿。

其二,要做好垃圾分类的督促引导工作,即有必要尽快建立健全“让‘放错地方的资源’变废为宝”的督促约束和激励引导相结合的法治制度。由于垃圾分类工作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而全面建立完善促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更是任重道远。故此,尽快建立健全“让‘放错地方的资源’变废为宝”的督促约束和激励引导相结合的法治制度即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该项法治制度何以尽快建立健全?除了有必要将“垃圾强制分类”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在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等相关方面起表率作用”等规定纳入各地法规修订之外,还须尽快完善相关法治制度及其相关法规的立法调研及其制定和修订工作。

总之,若我们通过认真开展上述“教育引导”和“督促引导”的系列工作,真正做好了加速推进我国垃圾分类的工作,那么,我们以期在“2019年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再力争“到2020年底”和“2025年底前”分别实现“全国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和“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这个既定目标,就一定能如愿!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大常委会)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违者必究。)

宣讲家网评论,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欢迎有识之士投稿或提出宝贵意见!

稿件一经采用,必付稿酬。谢谢!

宣讲家网评论征稿邮箱:xuanjiangjia001@163.com,QQ交群:610739169。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0617/10472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