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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七十载 美丽北京展新篇
2019年09月30日 18:19
北京是祖国的首都,京畿重地,北京的经济社会示范作用影响全国,也更是影响全世界的文明窗口。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71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坚持可持续发展,从“消烟除尘”大会战、工业水污染治理的单点突破到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从工业“三废”治理到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推进,初步实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70年来,北京市生产总值从2.8亿提高到3万多亿,增长了近700倍(按可比价格计算);常住人口从203万增加到2154万,增长了9.6倍;能源消费从用煤量103.5万吨增加到7315.2万吨标准煤;机动车保有量由0.23万辆增加到608万辆。空气质量实现连续二十年改善,2018年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1998年分别下降95.0%、43.2%、58.5%,PM2.5浓度下降到51微克/立方米;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市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56.0%,劣五类水体比例降低到16%,密云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整体优良,94.7%的监测点监测值达到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保持在“良”的等级。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北京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编制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增强了广大市民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展现了大国首都的良好国际形象,更加自信地迈向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一、扬鞭奋蹄,交出亮丽答卷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持续改善。1.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空气中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分别为6、42和78微克/立方米,与历史最高值的1998年相比分别下降95.0%、43.2%、58.5%,均创40年新低,特别是SO2浓度于2004年起开始稳定达到国家标准,目前与欧美平均水平相当。2013年开始监测细颗粒物(PM2.5)以来,PM2.5浓度连年下降,2018年比2013年下降43.0%,达到51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国家大气污染治理第一阶段任务,历史同期最低。2.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标准,截至2018年底,密云水库蓄水回升到25.7亿立方米,河流、湖泊水质稳步改善,完成141条段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市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56%。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清洁。2018年国控监测点位达标率为94.7%。4.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2018年与1978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值分别下降13.5%、7.8%。此外,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保持在“良”的等级,并稳中向好。
二是环境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从无到有,处理能力由小到大,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与1978年相比,全市污水处理率由7.6%增加到94%,再生水利用量从零起步,猛增到10.7亿立方米,占全市用水总量的25%左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根据垃圾清运量计算)、焚烧和生化等资源化处理从零开始,分别提高到2018年的99.94%、58%。建有16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从简易堆放到基本实现安全处置。建成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及时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
三是污染减排领跑全国。大力实施减排工程。20世纪70年代,针对烟粉尘和工业废气,启动了“消烟除尘”战役。1998年进入综合治理阶段后,在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领域实施了数百项治理措施。2012年起,以PM2.5污染防治为首要目标,实施压减燃煤、控车减油、工业治污、清洁降尘等综合性、系统化的工程治理措施,不仅大幅削减了污染排放,更实现了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的优化调整。截止2018年底,清洁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6%以上,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制定实施严格的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和设备退出目录,调整搬迁首钢、焦化厂等400多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2971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1.1万家,绿色“高精尖”产业比重接近全市1/3。报废转出老旧机动车220余万辆,消灭了全部黄标车,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近28万辆,机动车结构更加“低排放”化。
自2006年国家开始考核各省区市污染减排工作以来,北京市是最先完成“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等五年减排任务的省区市。“十一五”时期,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9.73%、20.67%,削减幅度分居全国第一、第二。“十二五”时期,前三年就完成了五年减排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五年排放量分别下降31.8%、30.39%、19.34%和24.96%,分别超出国家任务的137%、147%、122%和147%。2018年与2015年相比,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减排88.3%、37.7%、31.58%和28.81%,均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任务。
四是绿色空间大规模增加。2018年与1980年相比,全市森林覆盖率由12.8%提高到43.5%,城市绿化覆盖率由20.08%提高到48.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5.14平方米增长至16.3平方米。1985年,建成第一个自然保护区——百花山自然保护区以来,目前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1个,占国土面积的8.4%,发挥着重要的生态保育功能。
二、回望来路,几分经验思存
(一)得益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关注、鼎力支持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971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20世纪80年代,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视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980年中共中央书记处做出“四项指示”,其中就要求把北京变成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的第一流城市;80年代中期,中央领导支持为保护密云水库水质采取的限制库区开发的做法。90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北京市作为唯一的重点城市,纳入全国环境污染防治“33211”工程。199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采取果断措施紧急控制大气污染;1999年,国务院批复实施《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1998—2002年)》,并拨付国债60亿元给予支持。进入新世纪,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要求做好北京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面兑现申奥承诺。2012年,国务院还研究了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北京市作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不仅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指明了方向、谋划了路径、描绘了蓝图。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工作时,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是建设、管理好首都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并且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优先领域。2014年11月APEC会议期间,提出要将“APEC蓝”保持下去,殷切希望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北京时,强调大气污染必须要联防联控,要求科学分析、综合施策,提出解决问题的综合方略,加大工作力度;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汇报时,他指出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是带有标志性的事情,要切实抓好。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铁腕铁规治污,努力实现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韩正、张高丽副总理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多次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会议、进行专题调研,部署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同时,党中央在历次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都突出生态环境保护。1983年制定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要求加强城市环境建设、提高绿化和环境卫生水平;1993年制定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强化环境保护要求;2004年修编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宜居城市”作为首都四个功能定位之一;2017年编制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0年)》,要求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长远发展,注重减量集约,注重生态保护,注重多规合一。
(二)得益于认识的不断深化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渐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全方位、全过程、全地域地予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随之不断丰富、持续拓展。20世纪80年代,以工业“三废”污染治理为主。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现了“三个延伸”,从工业污染治理延伸到生活污染防治,从单一的环境污染治理延伸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大气、水污染防治延伸到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2013年以来,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市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内容,生态环境保护进入了首都发展的“主干线”“主战场”“大舞台”。
实践中,北京市从实际出发,不断把握生态环境保护规律,探索出一条适合市情的前进道路。在减排方法上,从单一的工程减排,发展到全面的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在管理手段上,从仅依靠行政手段,发展到综合运用法治、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在防治策略上,从污染的末端治理,发展到能源、产业结构调整等源头控制,以及全过程监管。在治理体系上,从政府的“单打独斗”,发展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全民共治”。在治理空间上,从本地治污,发展到区域协作。
(三)得益于体制机制的日益完善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由统一监管向综合管理转型。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不断升格,既彰显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又是探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力推进工作的过程。1971年,市革委会设置了市“三废”管理办公室,是本市第一个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1972年、1975年,市“三废”管理办公室先后更名为市“三废”治理办公室、市环保办公室。1979年,撤销市环保办公室,成立市环保局,正式成为市政府的职能机构。2000年,市环保局成为市政府直属机构。2009年,列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履行统一监管的同时,开始探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宏观决策、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2018年机构改革,在市环保局的基础上,整合应对气候变化、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等职责,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实现统一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
二是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协调不断加强。早在1984年,市政府就成立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环保工作。此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应需建立,规格高、针对性强,包括市委书记牵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市长牵头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牵头的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分管副市长牵头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等等。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协调了中央有关部门、周边省区市,以及各区、市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2018年机构改革,市委新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为全面加强市委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责任落实机制更加有效。从行政命令推动,到督察考核问责“组合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得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提高。1993年起,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考核,促进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加强环境建设、污染治理。1999年起,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开始纳入各区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评价指标涵盖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减排。2013年起,PM2.5浓度下降率、断面水质等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对各区、市有关部门进行考核。2017年起,对各街乡镇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考核、排名、通报、约谈,提高了“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力。特别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制订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首创省级政府环保督查机制,开展市级环保督察,推动形成了“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管环保”的工作格局。
(四)得益于有力的综合支撑
一是严格法规标准。1972年,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三废”管理试行办法》,拉开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的序幕。运用地方立法权,借鉴国内外经验,整理实践中确有成效的措施,制定实施了严于国家要求的《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特别是2014年市人代会全体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确立了全社会共同防治的治理模式,规定了详尽的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污染控制措施,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坚持标准引领,共有72项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全国最全,污染物排放限值全国最严,其中水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际先进。特别是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削减了机动车污染排放,推动了汽车产业升级换代,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典范。
二是坚定改革创新。把深化改革作为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的关键一招,查找问题,分析症结,创新政策。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驶入“快车道”,五年间出台改革文件246件。“环境资源有价”,运用收费、税收、补贴、价格等经济政策推动生态环境保护,1981年起开征排污费,1999年按高硫煤、低硫煤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2014年,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收费标准提高到国家标准的15倍左右;2015年,开征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2018年起应税大气、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按国家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建立水、电、气等阶梯式、差别式价格机制,以及居民煤改电峰谷电价,推动资源节约、促进环境保护。对煤改清洁能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油气回收治理、污染企业退出等,发放财政补助,加快治理步伐。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同步增强上下游水污染防治,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绿色金融,吸引社会资本等进入污水处理等领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行刑衔接,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合执法、会商督办、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机制,推进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查办和公益诉讼,有效震慑违法排污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监测。发挥首都科技人才资源集中的优势,集中攻关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难题,取得了PM2.5源解析等一批重要科研成果,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成大气等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说清了环境质量、污染排放,为环境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依托高密度PM2.5监测网络,融合科技网格、管理网格,对污染高值区域精准执法,提高效能。建设覆盖各乡镇(街道)的粗颗粒物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既引进先进技术、经验和项目,又讲好北京故事。
四是加强区域协同。聚焦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建立科技治污、合作治污、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跨界河流协同治污、空气重污染预报会商和统一预警分级、应急联动等机制,增强区域治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动京津冀执行电力等六大行业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国家特别排放限值,以及统一车用油品标准。支持河北省保定市、廊坊市进行燃煤锅炉淘汰和提标改造,支持张承地区开展水源地保护与涵养,合作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协同恢复永定河流域生态功能等。
(五)得益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靠宣教起家。20世纪70年代末,主要宣传国内外污染状况和危害,使环境保护被社会所知。80、90年代,开展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有奖征文等宣传活动,使环境保护逐渐得到重视。进入新世纪,重点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绿色奥运”筹办,开始注重动员公众参与。2013年以来,适应新的传播渠道、传播形式变化,致力于构建全民共治新格局,多点发力、全面开花。传统媒体、新媒体两手发力,用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和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开展“清洁空气·为美丽北京加油”等贴近群众、实际、生活的线上线下环保公益活动,吸引市民积极参与。畅通以12369热线为主的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理念,引导市民践行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等绿色节约、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持续多年开展的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显示,公众环保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认为公众应该在环境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比重,从2013年的65.3%提升至2018年的84.14%。
三、下一步工作
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抓住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历史机遇,以爬坡过坎的压力感、奋勇向前的使命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而不懈奋斗。
一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聚焦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散乱污”企业、镇村产业集聚区,健全节能节水环保标准约束机制,加强用电用水、污染排放监测,加大去污染产能力度。狠抓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引导公众绿色生活。
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聚焦柴油货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坚持工程减排,突出精治法治共治,强化管理减排。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统筹“车、油、路”系统治理污染。“换、查、引”并举,优化补贴政策,鼓励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协同推进京津冀机动车联合执法,加强路检夜查、入户检查,从严查处和闭环管理违反禁限行规定、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加强新车一致性符合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出台路权保障等政策,支持发展新能源货车。建设城市货运铁路网,加快公交等行业车辆“电动化”步伐,调整运输结构和车辆结构。坚持“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健全扬尘治理工作机制,严查严罚、闭环管理扬尘违法行为,基本实现各级各类道路实现清扫保洁“全覆盖”。分类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在工业领域,实施环保技改、清洁生产,削减石化、印刷、家具等行业的污染排放;在服务业领域,通过严格标准、执法监管,“倒逼”餐饮、汽修企业完成污染治理提标改造。严格执行煤改电(气)优惠政策,健全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燃煤,巩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有序推进浅山区“煤改清洁能源”。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重污染。推动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三是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以“河长制”为统领,污染减排、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建设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聚焦劣五类水体,溯源治污,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监管;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用生态的办法处理农村污水问题,鼓励种养结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采取再生水、雨洪水调度等措施,加大河湖生态用水的补给力度,在重要排水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等地建设人工湿地,逐步恢复河滨带、库滨带自然生态系统,以及重点河流生态功能。加强水环境联保联治,实施密云水库上游地区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四是坚决打胜净土持久战。以耕地、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完成土壤污染详查,实施耕地分级管理,严格保护未受污染的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上种植食用农产品。污染地块原则上封闭管理,对确需开发利用的,必须先行评估、治理和修复,严格管控环境风险。强化污染预防,深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按照公益性定位,建设一批医疗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五是切实维护首都生态环境安全。建立监管平台和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首都生态安全屏障。加强核与辐射的风险防控、过程管理,严管高风险放射源。以危险化学品等为重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应急能力。
美丽的北京展新策,“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千难万难,只要重视就不难;大路小路,只有行动才有出路。“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美丽的北京必然取得生态文明的新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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