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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回应法学教育的时代需求

2019年10月28日 09:26

中国法学教育历史悠久。春秋时期,邓析就设私塾传授法律知识,从其“学讼者不可胜数”。唐代国子监中设律学馆,科举有明法科,选拔明习法令的专门人才。清末创办北洋大学堂,一大批法政学堂随后在废科举、兴学堂的教育改革中陆续建立,后来更有许多大学开设法学院系。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前高等院校中教授的主要是西方法学思想,法学教育很大程度上也受到当时历史条件限制。

新中国的成立掀开了法学教育改革的序幕。新生的人民政权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还设法改变只教授西方法学的状况,积极消除旧法观点的消极影响,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法学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在这个背景下,全国高等院校法学院系进行调整合并,把优秀师资力量集中起来。经过调整,当时保留下来的法学院系汇集了各高校的优秀教师。学习法律的同学们热情高涨、相互激励,形成良好学习气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法学教育也焕发出新的生机。新中国成立初期培养的那批法律专业学生,继承法学教育改革成果,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内化于心。这一辈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大潮中,肩负责任,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动法学教育改革、培育更多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贡献了力量。一大批法学工作者在上世纪末完成了“法学专业共同核心课程研究”,为后来确定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核心课程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这一研究还提出将大学本科阶段法学教育的七个专业合并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建议,得到了认可和推行。此后,国家陆续推出“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教育改革项目,有效增强了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将中国法学教育推向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征程,也开创了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新局面。近年来,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一些高校的法学专业进入“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开展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多措并举提高法学教育水平。特别是在法学教材方面,加快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已经出版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公法学等一批法学教材,努力为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打好基础。下一步,还将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教材的统一使用工作,推动各专业的法学教育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70年峥嵘岁月,中国法学教育在改革中焕发蓬勃生机、日益走向繁荣,对于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人才保障。未来,法学教育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观点、基本方法的前提下,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吸收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成果,深入研究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推进法学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建立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法学教育增强历史底蕴、赓续文化基因、注入时代精神,不断开创新时代法学教育新局面。

(作者为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人权研究院院长)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1028/10641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