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宣讲家网评论 时政评论

构建一体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思考

2019年11月21日 14:50

 

“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是党的十九届四中会全公报向全党尤其是各级党委、纪委提出的新时代命题,必将更大力度加快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构建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少地方党组织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思想指引下,就构建廉政风险网格化管理体系、廉洁风险防控嵌入综合管理系统、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系统等,推进反腐倡廉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有效规制了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当和自由裁量空间过大的问题。但必须看到,无论是实施廉政风险网格化管理、构建廉洁风险网络防控体系,还是采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提醒监督,都不是万能的,不能把“期望值”定得无限高,期望用它解决所有问题。良好的愿望一旦脱离实际,就会陷入片面性。作为一种机制建设,它们同样有着特定的应用范围和边界。科学认识和把握这些边界,精准施策,对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思路和实践作用。

1574219273309

一、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与反腐倡廉教育和党性修养的相互促进作用

在反腐倡廉题上,自古以来分为三等:“有见理明而不妄为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取者。”按照这一等级划分定位,就作用机理而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归为他律,亦即规制“不敢腐”、“不能腐”。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要反腐倡廉,并不是仅仅因为崇尚个人的名声、形象和节操,更不是因为背后有群众眼睛盯着、监督着,而是因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由于这种“道理上看得明白”,本意就“不想腐”,因而反腐倡廉如行云流水般自然,乃至进入“廉而自忘其廉,则人高其行而服其德”的境界,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应有的品格定位。

正是基于对共产党人反腐败特质的定位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共产党人要有“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这就非常明晰地告诉我们,共产党人反腐倡廉的根本,不是他律约束,而是筑牢思想防线自律;共产党人反腐倡廉的真谛,不是规制“不敢腐”、“不能腐”,而是实现“不想腐”。党员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了,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才能最终养成对腐败行为的自觉抵制能力,进而实现思想动机上的“不想腐”、“不愿意腐”。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风险防控与反腐倡廉和党性修养的相互促进作用。在坚持用好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同时,必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群众路线等正面教育,用崇高信仰、坚定信念炼就共产党人的“金刚不坏之身”,不断培植自己的精神家园,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而实现法律防线、制度防线和思想防线“三道防线”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确保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从根本上有效运行并切实发挥作用。

二、“线上防控”不能代替“线下监督”

这些年全党查处通报的重大腐败案件表明,不少腐败分子落马之前属于“两面人”,以致骗过了不少善良的人们,成了心目中的“优秀党员”“好干部”,甚至有的捞到了这样或那样的荣誉。直到东窗事发、其腐败嘴脸被揭露,人们才恍然大悟,甚至惊讶“没有想到”。这反映了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的特点。

再从廉政风险网格化防控、廉洁风险嵌入综合管理系统的内容来看,尽管在设计上力求最大限度包罗,但由于网络控制的局限性,不可能实现完全性包罗。比如干部管理上的风险,类似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考察、任用干部;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际考察、党组织研究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等等。再比如亲属及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风险,类似要求或指使提拔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妨碍涉及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容许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务搞权权交易,等等。管控这些方面的风险点,既需要借助计算机进入流程管控,也要靠强化组织管理、严密工作程序和组织纪律,加强群众监督来实现。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线上防控”不能代替“线下监督”。尽管廉政风险防控网格化,尤其是防控体系嵌入综合管理应用系统,运用数据化、信息化平台强制性规制企业的廉洁风险点,具有很强的“线上防控”作用,但其功能对于“线下监督”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严管和监督却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因此在实际运用中,它既不能代替全方位、全时空监督,更不能代替思想教育和思想管控。尤其在高压反腐败常态化的新形势下,腐败问题越来越趋向智能型“藏猫猫”、幕后交易,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采取“系统+”的方法,多维预、立体防,让防控体系与教育、监督相结合,与评判、奖惩等措施相匹配,进而形成立体性的高压反腐时空,实现“线上”管得牢、“线下”控得住。

三、风险防控不能代替法纪惩治

反腐败斗争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只有标本兼治,反腐败斗争才能从根本上取得成效,刹住贪腐之风。很长时期以来,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习惯采用的是运动式反腐方式。尽管这种方式有一些副作用,但却如同一剂猛药,能够迅速处理各种腐败问题,揪出贪污腐败分子,在短时期内对腐败分子形成一种震慑作用,并迅速扭转社会风气,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这在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并且严重破坏社会政治生态的条件下有其必要性。然而,在运动式反腐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并为治本赢得宝贵时间和创造有利条件的形势下,就要及时地转换斗争策略,也就是将反腐败斗争从以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常态化,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治理腐败这一顽症。但是推进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并不意味着“治标”的形式可以用“治本”的方式替代,而只是战略位置的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领全党高擎反腐大旗,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反腐败已经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目前正在向从根本上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常态化战略性转变。就全党形势分析,虽然高压反腐败大气候下已鲜有人敢“顶风作案”,但仍有一些人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反腐败持观望态度,期待着“雨过地皮湿”,一旦发现反腐斗争稍有松懈,各种腐败现象很有可能会沉渣泛起,形成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能量对冲。这就决定了在全党性反腐体制机制建立和有效运行尚需要一个过程的情况下,在反腐倡廉“标本交替发力”向“标本兼治一致”转变的阶段,必须提高腐败成本,对那些胆大妄为“顶风上”者、处心积虑“智能违纪”者,从各方面加大惩处力度,对冒险腐败者形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强力震慑,使“不敢腐”、“不能腐”与“不想腐”交替作用、共同发力。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虽然可以从制度上有效防范和规制腐败现象,但决不应也不能代替法纪惩治。任何制度都不是万能的,由于公共权力从事着稀缺资源的分配,因此,肯定会引起私欲膨胀之徒的觊觎,具有极大的被滥用的危险。正如美国政治学家施特劳斯所说,“只要人类继续存在,人的天性一有机会就会一次次地战胜正义和法律脆弱的约束”。所以,从根本上来说,解决权力滥用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共同作用。这样,才能确保机制运行常态化,真正从根本上治理腐败。

四、风险防控机制不能代替其他制度管理

首先,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共同发力。尽管制度建设具有权威性、公法性等特征,在各项建设中处于贯穿其中、规范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的重要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制度建设可以替代其他各项建设。相反,制度建设只有嵌入和贯穿其中,才能找到着力点和价值点。

其次,制度建设本身也是一个综合工程,既要建设又要执行、既要执行又要管控。这就决定了一个好的机制,需要跟上配套的执行、监管措施,让制度刚性运行、有效运行。比如要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防止权力滥用;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严格约束,让用权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等等。这些都与制度建设相辅相成,仅靠制度本身是不能替代的。

再次,制度建设还是一个人文工程。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从严治党要靠严明党的纪律。党的纪律之所以在同样的背景条件下执行有差异,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的认识和觉悟程度有不同。这就决定了强化制度执行力,人的觉悟具有基础性作用,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不断提高在执行制度面前的讲政治能力、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不断让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这同样是机制本身所不能替代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世界上不存在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防控体系作为他律,在应用中不应也不能代替其他制度。所以,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之后,一方面要认真抓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另一方面,要搞好与其他各项制度的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进而让行动自觉深化思想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

五、构建防控体系是一个需要在运用中不断优化的开放建设过程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一切人类思想与行为是否正确与先进的标准。廉政风险防控网格化以及嵌入综合管理应用系统等探索实践,作为一种以管控权力“自由量裁空间”为基本指向的廉政行为机制,同样必须靠实践来检验和完善。这就从客观上规定了这一体系的开放性特点。

首先,防控体系以有效管控现实问题为靶向,党风廉政建设实践遇到了什么样的新情况、需要解决什么样的新问题,防控监督体系布局中就应当增设什么样的内容,确保权力走向哪里、防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进而实现与时俱进,使体系始终拥有强的生命力和管控力。

其次,防控监督体系服从全党反腐败斗争大局,反腐倡廉建设出台什么样的具体制度、规范,风险防控体系就必须及时把有关政策要求嵌入其中、进入综合管理流程,不断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企业管理等诸方面存在的与廉政建设“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的政治含量,确保制度建设不断向“中央基准”看齐。

再次,防控监督体系以廉政风险有效防控为目的,有着很强的可期性。这种可期性,虽然有着可以“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不能也不可能马上看到其作用的全部效果。因为任何体系机制的运行都有一个入脑、入心、入行的过程,有一个“积小胜为大胜”的过程,其效果必然有眼前的,也有长远的;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必须遵循“探索实践在前,概括提升在后”的规律,从解决突出现实问题入手,不断根据形势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推进制度创新,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保持和巩固新常态。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防控体系建设需要一个在运用中不断优化的开放性建设过程,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也不能奢望一锤定音、一劳永逸,而应当具有全面的和辩证的眼光,既注重眼前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又注重长远的、潜在的、暂时还需要打基础的效果,从而做到以“钉钉子精神”认真落实体系,一步一个脚印前行,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细、越扎越牢,使监督的尺子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管用,不断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直至达到“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转变的最终目标。这才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违者必究。)

宣讲家网评论,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欢迎有识之士投稿或提出宝贵意见!

稿件一经采用,必付稿酬。谢谢!

宣讲家网评论征稿邮箱:xuanjiangjia001@163.com,QQ交群:610739169。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1121/10676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