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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19年12月01日 10:5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需要我们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也是中国共产党赢得人民尊重和支持的源泉。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就是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组织和动员全体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激励人民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奋斗,帮助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代国家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创造财富的目的就是让人民获得更多的社会福祉。人民福祉是人民能够享受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成果,是人民对于发展成果的客观享受和主观体验。

经济增长过程中和市场失灵情况下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要发挥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核心。在社会建设中,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有就业才能有稳定的收入、可靠的社会保障、良好医疗卫生及教育,才能改善居住条件。由于个体自身和社会等复杂原因,任何社会中都有一部分人处于边缘、弱势和不利状态,发挥社会政策的兜底作用是各国在发展进程中的普遍做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这个中心不动摇,努力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一庄严承诺,领导国家稳步前进,实现了国民经济稳步健康增长,利益格局逐步调整和完善,高质量就业稳步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成型,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公平得到落实,全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应对老龄化取得新进展,互联网为公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条件。

一、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善人民福祉

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要求,一切工作要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只有让人民群众受益了,满意了,才能谈得上人民群众的幸福。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发展和改革就是使最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受益者。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有发展生产力,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近代以来工业的革命为人类带来的巨大物质财富,大大改善了人类的生活状况。方兴未艾的信息技术革命正在进一步改善人类的生活。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1959年,毛泽东同志在庐山会议上指出:“要把衣、食、住、用、行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只有把人民群众生活搞好了,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得到满足,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基本原理在中国的具体运用。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和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有机统一。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标志。人民群众的利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邓小平同志把人民群众利益具体化为“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以及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使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到最大满足。坚持人民福祉的主观与客观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执政党的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必须在充分、深入调查研究人民群众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通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管理来实现包括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物质和精神产品的供给,实现提高人民福祉的目标。

(二)经济增长本身不一定自动带来人的全面发展

人类对于发展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片面到全面不断深化的过程。在增长经济学盛行一时的20世纪60年代,发展成了经济学家们的“第一等优先经济议题”。当时,人们片面地认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并试图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水平和增长率来衡量发展。这个时期,各国把发展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单纯的经济增长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经济学被乐观地认为是解决人民福祉问题的最核心的办法,因为个人或社会福祉都与收入直接相关。经济学家把生活水平定义为人均GDP,这就意味着生活水平测量就是一种对食物、衣服等基本需求满意度的测量。人均GDP和人均GNP被广泛用于测量世界各国的人民生活水平。然而,人均GDP却经常被批评,因为它忽视了收入的分配,忽视了生活中的重要方面,如尊敬他人、隐私保护、和道德评价,等等。

与此同时,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世界发展也留给人们一个疑问,为什么在科技日新月异和消费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世界各国的人民福祉却依然遭受着环境破坏、收入不平等、医疗保健和教育卫生等基本人权的缺失、公共政策的失效、城市衰败等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威胁?是不是人们对“发展”的理解出现了什么偏差?使用以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国民收入等为核心的经济指标体系来反映人民福祉的传统做法,显然对人感知和情绪的测量效果不尽人意,只有生活的感知度和个人的精神状态才能真正反映出人们在不同标准下对人民福祉做出的主观评判。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学家不得不寻找一些替代性的指标来测量福利。这也引发了大量研究,随之而来的是社会指标、人民福祉指标、基本需求指标和人类发展指标。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种现象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唤醒了重视人民福祉的强烈意识,使人们从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增加转向关注社会福祉。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和更高的消费能力,创造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

值得关注的是,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国际经济秩序和政治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联合国倡导的“第一个发展十年”的失败(1960-1970年),发展中国家“有增长无发展”和“没有发展的经济增长”的现象十分普遍,人们的福利、个人的安全、自由和权利、生存和安全,以及认同普遍恶化,世界发展形势日趋严峻,人们对增长即是发展的理论,对增长的可能性、必要性进行反思,开始关注社会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从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对发展的概念内涵外延进行界定,由注重物质发展转变为注重人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时期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也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党的“八大”报告对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一五“和“二五”时期,主要是完成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进行工业化建设,也重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之后,进行经济调整,“三五”计划开始强调要重视解决吃穿用问题;但“四五”和“五五”计划由于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以加强“大三线”建设,加强战备为主要任务。前五个五年计划的指导思想虽有所差别。从总体上看,对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认识主要着眼于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和提高上。

“六五”计划体现了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指导方针的转变,重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出在研究和安排计划顺序时,首先考虑人民生活的改善;“七五”和“八五”都将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发展教育,建设精神文明,实行环境保护等有关人的发展的任务和目标列入发展计划中。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更加注重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和目标的更深刻、更全面、更成熟的认识,其中显著的变化之一,就是愈加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人类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协调,强调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战略,将保护和改善人的发展环境,提高人的自身素质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样的战略选择既与认识水平有关,也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关。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突出了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重要性。从物质匮乏时代走过来的人们对此深有体会、记忆犹新,这是一个时期和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发展特点。这不是说那个年代没有社会生活,一个社会在任何时候都有人们自己的社会生活。我国启动改革开放政策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81元人民币,整个国家近10亿人口中有2亿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这是确定当时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依据之一。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这就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从经济生活提升到了经济生活基础上的社会生活领域。从基本民生到品质民生的转变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研究社会生活的意义在凸现出来。“美好生活”既是一个客观概念,也是一个主观概念,既需要从物质生活指标来衡量,也需要从人们的社会心态和社会心理来评价。新时代赋予社会建设以新的意义。

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多次强调,凡是为民造福的事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人民福祉一方面决定于人们从市场,或者说是从一次分配中获得的收入以及通过这些收入购买的服务和物品,另一方面取决于广义的社会福利状况。

(三)民生就是社会福祉

社会福祉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能提供给居民以及外来人口能感受和拥有的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设施、环境、技术、服务等的总和。其中,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构成人民福祉的主体,在此基础上,还包括社会自组织系统内可能提供的服务,如社区组织、志愿组织、慈善组织等。从微观角度而言,人民福祉是指城市或区域能满足每一个居住者生活个性化需要的水平,它使城市或特定区域更具功能性,更符合特定群体(如弱势群体等)的生理、心理特征(如智障者、残疾人等)和特定时期(如战争、灾害)所急需的特殊服务(如应急救助、抗灾抢险)等。

幸福感是人们享受物质和文化发展成果的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幸福感直接产生于客观的生活品质和主观的生活品质。客观的生活品质是指经济社会发展给人们带来的工作岗位和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在工作生活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服务,具体说来包括完善的教育体系、充足的就业机会、合理的收入分配体制、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便利的健康医疗卫生,以及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和均衡的人口发展布局,等等。主观的生活品质是指人们对于经济发展给自己带来的工作岗位和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对在工作生活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服务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满意的教育服务,令人愉悦的工作岗位,舒心的收入分配体制,便利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清新的生态环境,和睦的邻里关系等会使人们心情愉悦、生活充满信心。客观生活品质和主观生活品质共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美好生活。它们支撑着人民的生活,也是民生工作的重点和主要任务。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一再要求民生工作“必须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获得感是一项主观指标,是指人们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程度和对于这种成果享受的主观感受与满意程度,包括客观的改革发展效果和主观的改革发展感受。获得感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通过人民福祉体现出来。客观的获得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收入和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人通过直接获得经济收入和服务来得到满足,客观供给和主观感受在个体身上最终得到体现。

安全感是一种让人放心、舒心、有依靠、可以相信的感受,是一种确定性,以及对不确定性的认可和认同程度。

(四)发展中的民生福祉的不平衡性

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社会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近年来我国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通过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内生动力,参与国家事务、经济社会事务和解决自身问题这一途径,使社会运行成本最低化,社会整体稳步向前,社会充满动力和活力。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解决好民生不平衡的关键一环。重视扶贫工作是习近平同志的一贯思想和工作作风。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要求把帮扶困难群众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强调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同时,他还要求关心城镇低保人口、65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务工的农民工、上千万在特大城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的生活,努力践行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制度设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2月15日发布的全国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显示,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1660万人,累计减少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1.7%,累计下降8.5%。扶贫工作摆在了“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心位置。

(五)发展中的民生福祉短板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国民生事业取得巨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困难较多。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方面,群众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

一是教育区域、城乡、校际、人群之间还有较大差距。人民群众总体受教育机会虽大幅提升,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仍未有效满足。人才结构性矛盾尚未解决。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知识能力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要求。片面追求升学冲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问题仍然没有很好解决。科学的教育观还未在全社会真正树立,实际工作中背离教育规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考试招生制度、考核评价体系、教学组织方式等还要不断调整、变革。

二是基本医疗制度虽然已经初步建立、服务体系正在完善,仍存在群众看病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存在差异,财力不一样,各地医疗保障水平差异很大,尤其是新农合;部分县级医院诊疗技术不是非常过硬,技术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当地老百姓基本医疗需求;农村是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部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不发达地区的县人民医院或者中医院招人难、留人更难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三是谋利炒房现象依然存在;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依然存在;租赁住房依然是短板;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四是老年人越来越追求物质生活的好品质、精神生活的高品位、社会生活的深度参与;老年消费观念从过去的生存必需型消费向质量型、发展型消费转变,服务需求已经从过去的简单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需求转变,社会角色已经从过去被动接受照顾型向主动寻求社会参与型转变,广大老年人更加渴望丰富、多彩、富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五是我国每年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有1500万人左右,还要考虑300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工作艰巨复杂。

二、在发展中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

(一)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义

民生目标必须通过稳步推进经济发展来实现。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经验证明,只有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牛鼻子,才能有扩大的就业,高质量的教育,才能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状况,才能确保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大大提升,公共文化日益繁荣。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保障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也是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和社会风险的基本手段。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79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90多万亿元,实际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4%,远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9%左右的年平均增长速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改革开放初期占世界生产总值的1.8%上升到2018年的大约16%。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连续多年在30%以上,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171元增加到2018年的2.8万元,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成为社会的稳定力量。我国的扶贫事业成绩卓著,从1978年到2018年,全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7.5亿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5.8个百分点。正是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这个基本原则,我国才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取得如此巨大的发展成就,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当然,发展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在实际中得到实惠,在生活上得到改善,在权益上得到保障。如果发展不能回应人民对幸福的期待,不能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这样的发展就会失去意义。

(二)在高质量发展中解决好不平衡问题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坚持量入为出,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既要不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又要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要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和完善,特别要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特定人群和特殊困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确保特定人群和特殊困难地区优先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项民生工作。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布局公共空间就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安全有序的社会空间就必须“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关系模式就必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在不断做大,但分配领域存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现实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有亟待完善的方面。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就是要不失时机地推进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权利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

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还要积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2016年5月16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坚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打下更为雄厚的基础。建设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和民族长治久安、长期繁荣的基础。

(三)在高质量发展中解决好不充分问题

一是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稳定增长促进就业,以创新扩大就业,帮助经济困难地区解决就业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尤其是2018年以来的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面对国际国内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要防止出现较大范围失业风险,确保基本民生不受影响。当前,面对经济转型升级和科技革命不断加速,更要通过教育改革和加强培训提升劳动力技能。

二是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落实社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制度,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发展商业保险。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和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构筑人民生活的安全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基于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口结构变化来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要深入研究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所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所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要在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推动社会保障体制的进一步创新,为建成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分享经济是基于长远考量而建立的可持续的经济体制,既把当前行为的影响与未来联系起来,更着眼于未来。分享经济代表了一种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制度。系统思考和系统探索各种变化对于实现分享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毫无疑问,技术进步已经为分享经济发展提供了条件,而且已经在许多领域被应用了,很多人将参与分享经济视为第二职业或为了孩子而增加收入或采取灵活就业的方式,但是,一旦人们将其作为收入的唯一工作来源,福利和社会保障问题都将会被提上议程,并需要着手改革和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

 

三是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国民健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医保支出结构。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四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合作办学。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挥网络教育和人工智能优势,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加快发展面向每个人、适合每个人、更加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探索适应建设创新型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的教育体制应成为教育体制改革创新的核心和重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必须依靠人才,关键也在人才。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制造业,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制造业,使大量劳动力能够被制造业和服务业吸纳。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基础教育,为创新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为制造业培养大量实用技术人才。

五是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政府必须“补好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完善住房救助制度。聚焦于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和新市民,实施精准化保障。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加快共有产权住房建设。优化实物保障与货币保障相结合的方式。优化土地政策。完善财政政策。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后期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规范保障性住房的准入、使用及退出机制,坚持公平分配,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打破传统工业社会的需求模式,包括纯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需求与供给模式,形成数字时代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数字经济时代的公共服务完全不同于工业社会时代的公共服务,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数字时代出现了与传统的标准化大生产不同的个人化经济方式。数字时代给个体带来的便利性,要求改变公共服务,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信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工业社会中政府组织的层级结构、决策方式与服务模式,逐步实现部门协同与数字治理。为了解决不同公共服务部门之间的“互联”问题,必须通过建立顶层的框架体系,让不同的公共服务部门通过接口,能够在一种“松耦合”的情况下相互连接,以大型公共服务组织为主,也包括中小社会组织,营造出一个公共服务的生态环境。

总之,要紧紧围绕人民需要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区建设、住房等方面,从质量入手,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对接起来。在此基础上扩大内需,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和发展为了人民的理念。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参与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环境。

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我们以医疗保险的社会治理为例,医疗保险的社会治理是指参与医疗保险的利益相关者秉承法治、自治、德治的原则,通过共同参与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征缴、管理、使用和监督全过程的治理活动。医疗保险在政策制定、保险金征缴、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几个方面的利益相关者,政府及其管理部门、保险机构、缴费企业、缴费个人、监管机构、医疗机构、患者,等等。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就是社会治理过程。进一步说,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关系模式,它是由政府及其管理部门、保险机构、缴费企业、缴费个人、监管机构、医疗机构、患者等一系列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一个社会关系的网络和社会关系模式。在这个网络中,医生是重要的参与者,在现行医疗体制下,他的治疗会在考虑病人需要的同时,考虑自身的和医院的利益;保险公司也不可避免地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来考虑如何使用保险,病人也从自己的治疗来考虑利用保险,凡此种种。如果各方都从自身利益最大考虑问题,就有可能发生“公地悲剧”。从各个角度看,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病人、医院、保险公司都会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来考虑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金的使用是一个博弈过程,也是一个如何使用公共资源的过程,这其中体现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来使这些资源更有效的利用。在这个意义上,医疗保险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是一个利益关系协调的过程。协调利益相关者在医疗保险中的社会治理需要建立三个机制,一是法律机制,要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在法律的框架内交纳医疗保险,使用医疗保险,管理医疗保险,确保医疗保险资金的安全。二是每个利益主体,利益相关者都要承担起自己对社会的责任,以社会责任为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在这样的利益约束机制和责任机制下,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医院和保险公司的关系,保险公司和病人的关系得到进一步的理顺,形成一个合理的社会纽带。这样,医疗保险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会形成。医疗保险社会治理要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社会治理就是要去维护基本秩序,激发各方活力,动员政府及其管理部门、保险机构、缴费企业、缴费个人、监管机构、医疗机构、患者参与医疗保险的征缴、管理和使用过程,解决存在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在这个意义上,医疗保险的社会治理与医疗保险是可以打通的,在深层次实现融合,并在日常生活中推动人民生活的改善。

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治理的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从各个环节,各种关系处理好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对人的管理,发挥各类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推动民生事业发展。人民幸福的改善是个体、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让每个个体获得的更多幸福,需要党和政府与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获得“久久为功”的原动力。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念)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9/1201/10703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