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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

2020年01月21日 11:34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执行既需要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也需要外在的纪律约束和管理监督,切实把自律和他律有机统一起来。如果制度执行得不到纪律保障,制度就容易成为不带电的高压线、没有牙齿的老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这一要求,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刻揭示了严明党的纪律与严格制度执行之间的内在关系,对于通过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制度落实,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

制度的权威和效能,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制度执行的有力和有效。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对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说,都是底线要求、刚性约束,必须无条件遵照和执行。党的纪律本身就是制度,严明党的纪律,既是执行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制度执行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严明党的纪律,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长牙齿的老虎,才能推进制度执行到位、落地落实。可以说,抓住严明党的纪律这一条,以严格的执纪增强制度刚性,才能抓住制度有效执行的“牛鼻子”。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最关键是强化监督检查。从以往经验看,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少制度落实得不到位,形同虚设。究其原因,主要就是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这就要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坚决查处对制度执行搞变通、打折扣现象。既要构建覆盖所有地方、所有部门、所有单位和所有公职人员的制度执行监督体系,又要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等的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只有让每项制度都有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才能让制度真正落地落实而不虚化空转。

“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必须有效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制度执行进行监督,不能只是无关痛痒地吹吹风,而是要实打实地“碰硬”、动真格地“亮剑”,对于那些把制度当摆设、破坏制度、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震慑,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同时,加强制度执行的法律支撑,把制度执行作为对所有领导干部、所有公职人员的刚性约束,使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监督问责和赏罚处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选人用人导向犹如风向标、指挥棒,党组织对什么样的考核指标重视,党员干部就会重点朝什么样的考核指标努力。尊崇、执行、维护制度是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突出表现。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就要从严吏治,匡正用人风气,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提拔重用各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那些懂纪律、守规矩、遵制度的党员干部,对那些制度意识不强,内心藐视制度、办事不守制度的党员干部不能重用,从而营造出人人尊崇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氛围。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有好的制度,不执行等于零,执行不到位或执行搞变通也会收效甚微。我们不能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而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真正让制度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真正让制度管用见效,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责编:赵一頔;校对:张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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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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