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报告 文稿 社会

崔铁宁:生活垃圾分类势在必行,我们一起行动吧

2020年06月04日 10:18

 

崔铁宁 图片01

崔铁宁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点此浏览完整报告

点此浏览视频专辑

点此浏览课件

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制造者,每个人也都是垃圾的受害者,每个人都应当成为垃圾的治理者。推进垃圾分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一、生活垃圾分类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

(一)生活垃圾分类是我国的光荣传统

北京是全球公认最早出现垃圾分类的城市。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头版头条发表文章《垃圾要分类收集》。当时提出垃圾分类的背景是“勤俭建国”。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建立起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完备的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得到长足发展。

但是,改革开放之后,废品回收业开始逐渐萎缩,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没有得到重视。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靠卖旧物弥补家用的经济驱动力逐渐消失;二是随着市场机制逐步完善,传统的废品回收系统显示出高成本低收益;三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一次性消费、奢华消费,从而使得垃圾量大幅增长。此外,垃圾分类回收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使得垃圾分类管理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公共负担。

(二)垃圾分类的发展历程

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分类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1996年前后,北京多个小区试点垃圾分类,但由于后端处理设施缺位,分类垃圾桶大多成了摆设。

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

2003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率”。

2009年4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确立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2010年,北京市提出创建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全市3000多个小区配备了垃圾分类设备。

2011年4月1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式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新版《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并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此外,要求餐馆、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对混装混运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

(三)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

1.改善人居环境

生活垃圾如果随意堆放或简单填埋,不仅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还会孳生大量蚊蝇和细菌,滋生传染性疾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生活垃圾恶臭物质主要来源于厨余垃圾中的有机质,如果不进行分类,垃圾中的含水量会变高,恶臭物质的释放就会变多。此外,混合垃圾在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容易发酵,产生渗沥液,污染环境。因此,垃圾分类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2.有利于资源循环

如果不分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就会被污染,只能被焚烧、填埋,这将降低资源的利用比例。而通过垃圾分类把废弃物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以及电器类分离出来循环利用,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

垃圾的处理工艺主要有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和卫生填埋。

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是指将生活垃圾作为固体燃料送入垃圾焚烧炉中,在850℃以上的高温条件下,垃圾中的可燃成分与空气中的氧气进行剧烈反应,放出热量,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体和性质稳定的固体残渣。燃烧气体可以热能形式回收利用,性质稳定的残渣可直接填埋。经过焚烧,垃圾中的细菌、病毒彻底消失,带有恶臭的氨气和有机废气被高温分解,同时,由于配有烟气净化装置,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生化处理。生化是指利用细菌、酵母菌、真菌和放线菌等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机物发生生物化学反应而降解(消化),用作肥料改良土壤或产生沼气资源化利用。

卫生填埋。卫生填埋并不是单纯的堆、填、埋,而是一种按照工程理论和土木标准,对固体废物进行有效管理的综合性工程方法。填埋工艺要求底部铺有一定厚度的黏土层或高密度聚乙烯材料的衬层,并具有地表径流控制、渗沥液收集和处理、沼气收集和处理、监测井以及适当的最终覆盖层的设计等一套完善的环保措施。

3.促进全民文明素养的提升

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都进行垃圾分类,共同缔造美好生活环境,这不仅是城市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文明素养提升、文明习惯养成、“绿色意识”增强的重要体现。

 

二、生活垃圾分类我们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一)《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体现了强制性

随着生活越来越便利、商品越来越丰富,丢弃的生活垃圾也变得越来越多。2009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669万吨,日均清运1.83万吨。2019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011.16万吨,日均清运2.77万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具体来说,如果个人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垃圾分类是市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美丽北京共建共享”的理念,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参与切实践行,养成垃圾分类、勤俭节约和物尽其用的文明生活习惯。

(二)垃圾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

1.垃圾分类标准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是绿色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是蓝色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是红色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是灰色的。

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按照“干湿分开,资源回收,末端决定前端”的原则开展。在生活垃圾中首先应分出厨余垃圾,这样可以避免可回收物被污染,同时能保持厨余垃圾的纯净度,更有效地进行生化处理;分出可回收物能最大限度地回收资源、循环利用;分出有害垃圾可以杜绝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伤害;分出其他垃圾能够提高焚烧效率。

北京作为一座拥有2100余万人口的特大型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如果不在前端进行减量和分类,后端的垃圾处理系统将难以发挥最大处置效能。长此以往,垃圾处理系统将不堪重负,我们每个人将面临环境污染的威胁,有一定价值的垃圾也得不到有效利用,从而浪费宝贵的资源。我们要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按照北京市垃圾分类“四分法”将生活垃圾正确分类,并按照投放要求正确投放到相应收集容器。

2.垃圾分类方法

(1)厨余垃圾

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投放要求:厨余垃圾从产生时就应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要沥干水分,保证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做到“无玻璃陶瓷、无金属杂物、无塑料橡胶”。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应直接倒进下水道。有包装物的过期食品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则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可回收物

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投放要求: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应清空、清洁后压扁投放;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3)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投放要求:有害垃圾投放应保证器物完整,避免二次污染。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时应注意轻放;油漆桶、杀虫剂瓶等,如有残留应密闭后投放;荧光灯、节能灯等易破损物品,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过期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易挥发的有害垃圾,应密封后投放。其余物则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其他垃圾

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纸张、烟蒂、纸尿裤、一次性餐具、大骨头、贝壳、花盆、陶瓷碎片等。简而言之,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可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投放要求:沥干水分后投放。

 

(三)垃圾源头减量,践行绿色生活

2017年5月26日,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我们要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比如婴儿车,如果我们以租代购就能实现源头减量。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也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或者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提出“采取措施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9年公布的数字显示,全市每天产生近2.6万吨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如果每个人减少一半的生活垃圾,那么北京市每天的生活垃圾就能减少1.3万吨。我们要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习惯,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使用再生利用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适量点餐,光盘行动,选购净菜。

(四)共同努力,减少“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是人们对难降解的塑料垃圾(多指塑料袋)污染环境的现象一种形象称谓。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共生产约83亿吨塑料,其中79%的塑料垃圾被填埋或被遗弃在自然环境中。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环境后,由于其很难降解,造成长期的、深层次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废旧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二是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三是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很难处理:填埋处理将会长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回收利用。

联合国自2011年起持续关注塑料污染问题,2018年12月正式宣布启动全球反塑料污染行动。2019年5月,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上,来自约180个国家和地区的1400多名代表对《巴塞尔公约》做出修订,决定将不可回收和受污染的塑料垃圾列入出口限制对象。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积极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积极倡导垃圾分类,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本市销售商品需要使用快递服务的,应当选择使用环保包装材料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

《条例》还规定,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也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明确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共同监督,推动全链条分类回收

除了减量与分类之外,《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收集、运输与处理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集中收集设施或者符合规定的转运、处理设施,不得混装混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也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明确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垃圾分类的目标和要求

2017年以来,北京市全部中央机关和650家二级单位率先垂范,实施垃圾强制分类,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他们的带动下,2018年,北京市、区级党政机关、1064个学校、271家医院、528家商超和446个旅游景点加入了强制分类的行列。此外,全市有224个街道(乡、镇)正在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到2020年,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北京市通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的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以点连线,连线成片,逐步推广,不断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三、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及未来展望

(一)生活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

日本是全球公认的环保之国,垃圾分类已融入日本百姓平常生活中,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但是,在20世纪5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垃圾量也急剧增加,乱丢垃圾现象随处可见,环境问题凸显。日本政府通过分层次制定法律,如顶层设计的《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中观层面的《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位于基层的有关废弃物处理、食品回收、家电回收等一系列法律细则,建立起垃圾回收的法律体系。同时,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形成了一套生活垃圾处理流程。

德国自1904年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在德国很少听到诸如垃圾堆积如山的抱怨,这主要得益于德国拥有一套严格而完善的垃圾回收及处理法规和制度。其中,以“绿点”为标志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在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许多商品的包装上都印着一个由两个首尾相追的弧型箭头构成的绿色圆点,这就是德国的“绿点”标志,意为循环利用。根据规定,企业所交纳的“绿点标志使用费”允许打入商品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一措施不仅促使消费者对生活垃圾认真分类,也颇受包装材料企业的欢迎。因为在包装材料上标注“绿点”,表示此种材料可以回收再用,这在环保呼声很高的德国社会无疑是一种很好的企业形象宣传。

(二)生活垃圾分类的未来展望

目前,北京市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有40座,其中焚烧设施11座,生化设施19座,填埋设施10座,焚烧和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方式占比达到75.2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7%。此外,全市还有9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

焚烧设施采用目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尤其是对二噁英和烟气严格控制,部分排放指标远低于国家标准。生化设施采用生物化学方法,将有机质含量高的厨余垃圾转化为富含腐殖酸的产品,实现资源化再利用。按照北京市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填埋设施将主要以焚烧残渣填埋为主,最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全面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与此同时,全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正逐步实现全密闭化改造,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需要协力推进,需要全社会人人动手。做好垃圾分类,保护身边环境,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参与垃圾分类,一起来建设绿色美好的家园!

请大家一同加入到垃圾分类的新时尚中!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0/0604/10884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