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 文稿 党建
王莉:不折不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020年06月18日 10:11
王莉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我们将从《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和要求以及落实三个方面出发,深入学习《规定》。
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
《规定》共5章25条。从中共中央办公厅的通知,我们可以了解到《规定》出台的背景: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定》第一条也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规定》出台的背景: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但是,这种程度的理解还是不够的,我们要真正学习好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规定》,还是要深入学习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因此,我们必须讲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如何理解《规定》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
我们要从四个层次全面深化地理解把握《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的提出,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发展,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阐明,四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化规定。
(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的提出到战略布局
从党的十八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的提出,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再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回顾这一历史进程正是我们理解《规定》出台背景的前提。
1.为什么提出全面从严治党
为什么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为什么在党的十八大提出?
首先,我们要了解十八大时期党的建设面临的状况。党的十八大报告主要讲了社会层面以及党内的问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可以说,党的十八大对党的建设面临的状况作出了全面总结。正是在这一总结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党的建设“两个全面”的落实,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两个全面”回答了在党的十八大背景下,我们要如何加强党的建设的问题。
围绕“两个全面”的提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党的建设八个方面的工作,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其次,我们要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正式提出。党的十八大后,党的建设“两个全面”的落实,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开。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一直提的。从公开的新闻报道和党中央的文献报告看,“全面”与“从严治党”这6个字结合在一起表述,阐述其主要精神和内涵,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的讲话中体现出来的——“今天这个大会,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部署。”
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这八个方面的要求,与十八大党的建设的八个方面的要求相比,在问题上更加聚焦、更加明确。至此,“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思想正式形成。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在“三个全面”后面又增加了一个“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使全面从严治党上升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高度。
最后,我们要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含义、内容。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从严治党旨在加强党的领导,让我们党不仅有号召力、影响力,还要有战斗力、领导力。从对象来说,全面从严治党讲的是全体党员,同时特别提出了关键少数,既有全面论,也有重点论。其中,“全面”不仅指对象,还包括内容上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严”讲的是态度,即:真管、敢管、长管;“治”讲的是组织责任,包括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
2.全面从严治党是如何展开的
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开始,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风为之一新,试出了民心向背。其最终目的是:解决一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问题,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具体地说,一是强化“不敢”的威慑,也就是要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二是扎牢“不能”的笼子,也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培育“不想”的自觉,也就是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选对人用好人。
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形成与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脉络:2014年10月,其命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被提出;2014年12月,被纳入战略布局;2016年1月,中纪委第六次会议明确了界定内涵;2016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进行了进一步阐明;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专题研究;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进行了全面部署。
3.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一时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主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十八届中纪委委员9人,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2014年以来,全国共被问责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7020个,纪委(纪检组)430个,党员领导干部6.5万余名。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现了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深刻转变,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面貌焕然一新。
4.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尤其是提出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大建设”,强调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旨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完全胜利。
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还专门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所谓“纵深发展”,指的是我们不能光讲思想、要求,而是要最终落实到制度上。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发展
党的制度化建设不是今天才有,这些年我们在这个方面也做了很多功课:党内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党章之下有准则,准则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条例是主干,在各自所规定的重要关系或重要工作领域,居于主导地位,是细化的党章与准则。条例之下则是规则、规定、办法、细则,我们要学习的《规定》就是一个具体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回答了“怎样管好党、治好党”这一时代课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管党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阐明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为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指明了方向。
2012年1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进行了明确阐述,再次提出要求:“要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到2020年,先后制定修订了19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通过这么多年的努力,现在党内法规制度框架基本落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党章为根本,下设四个部分: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其中,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侧重从“主体”上解决各级各类党组织的产生、职责和运行问题;党的领导法规制度侧重从“行为”上对外解决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问题;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侧重从“行为”上对内解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问题;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侧重从“监督保障”上解决党内监督、问责、党纪处分、党员权利保障、党的机关运行保障等问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阐明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提出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一道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并突出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实现“四个全面”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对今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6项具体任务。其中,第五项对主体责任的问题作出了明确阐明:“五是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6项具体任务中,“主体责任”的落实最为关键。任何政策制定得再好,如果没有执行力强的主体来有效地加以实施,其效果都会大打折扣。根据执政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体系特点,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的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主体责任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就只能停留在口号上,全面从严治党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基础性地位也无法得到保证。所以,抓主体责任,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纲”,抓住了这个“纲”,其他问题才能迎刃而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再次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党委党主体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讲到: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为什么要有一个专门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3.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监督责任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对于中央纪委怎么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习近平总书记也讲到: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两个责任”的提出,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4.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中指出: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还是管党务,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化规定
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加强我们的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而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上的成果就是我们要学习的《规定》。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也是意义非凡的。
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规定》主要规定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这是坚持和发扬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应有之义。
(一)《规定》的整体结构
《规定》的整体结构就是整体性,以及《规定》在党内法规当中所处的位置。《规定》结构清晰、重点突出、主体细化、规定详细,由总则、主要内容、附则,5章25条、三大部分组成;《规定》重点内容在二、三、四章。其中,第二、三章全面系统地规定了主体责任的主体、责任内容以及责任落实的9个工作要求;第四章突出了监督追责规定。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和原则
《规定》第一条,概括了关于制定《规定》的总目的和依据。其中,目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则是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
《规定》第三条,讲的是关于《规定》制定的总要求,即: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其中,四个“以”也是总要求的核心。
《规定》第四条,讲的是关于《规定》制定的原则,也就是“四个坚持”,即: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四个坚持”对应的是上述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也就是“核心”“全面”“严”和“治”四个方面的内容。
《规定》第五条,讲的是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及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规定》专门提出这一内容的背景,正是在2019年7月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精辟论述了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并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关系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走在前、作表率,这是由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要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要牢记“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继续聚精会神抓党建。2019年7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对机关党建乃至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
2.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第二、三、四章是《规定》的主要内容,也是我们学习的重点。《规定》从四个层面明确细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一是地方党委;二是党委(党组);三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党组)书记;四是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
(1)地方党委
《规定》第六条总结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并通过12款内容对地方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第9款内容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通过学习,我们要普遍认识到,要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10款内容提出,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要“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这一要求的提出,针对的是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强调一些地方党委要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关于地方党委的责任内容的12款,主要讲了地方党委的总责任,即: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我们可以通过这么几点来把握地方党委的责任内容:一是地方党委的重要责任不仅有党的建设,还有经济社会发展,也就是要强调“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四个“同”;二是地方党委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实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对工作职能部门的领导、支持和监督作用,发挥对本地区统战和群团工作的领导作用。
(2)党委(党组)
《规定》第七条指出,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内容为11款,分别阐明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中央的关系,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进政治建设、理论武装、民主集中制、改进作风、纪律建设、党内法规的执行等内容,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支持和监督工作职能部门,领导本地区统战和群团工作等。其中,在强化理论武装方面,强调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党委(党组)与地方党委的主体责任的不同在于:地方党委是要在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上做到“四个同”,党委党组是要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上做到“四个同”,且都有领导责任;地方党委和党委(党组)都要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地方党委要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党委(党组)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地方党委的责任;两者的其余内容则有层级上的细微差异。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规定》正面阐明了党委(党组)以及地方党委应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任务清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一正一负”,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2019年9月颁布的,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第五、六条分别对问责的对象、问责的责任进行了说明。所以,我们要真正理解好“正面”清单,还要对照“负面”清单。
(3)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党组)书记
《规定》第八条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党组)书记以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各自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就是要让一把手回归本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提出作为一把手,党委书记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见到实效。同时,强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4)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
《规定》第九条对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党的机关工委以及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出了明确规范。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责任落实
《规定》第三章提出了九条内容来阐明责任如何落实。比如,第十条规定了关于专题研究的主体责任落实,即:主体是党委(党组),方式是专题研究,时间是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内容是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这九条内容共包括:专题研究,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安排,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醒谈话、约谈批评,通报,教育培训9个方面,措施具体,操作性强。比如,对于第十四条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我们可以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包括:主体责任人是党委(党组)书记,方式是提醒、谈话、约谈、批评,具体情况如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4.监督追责
《规定》第四章以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考核、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共四条内容构成,主要明确了监督追责的主体、路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一,主体。地方党委、党组(党委)需要落实书面报告的责任;地方党委常委需要落实工作报告的责任。
第二,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上级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主要内容是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三,考核。《规定》明确了考核的主体是上级党组织,考核的内容包括: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第四,依规依纪追究责任。《规定》明确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的主体是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的内容包括: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三是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四是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五是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5.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规定》第二条说明了适用范围,即: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规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明确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实施时间。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规定》是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三)《规定》的主要特点
第一,科学性。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规定,我们走过了七八年时间。这一时期,我们一直在探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思想认识上的深化,并最终上升到制度层面。《规定》凝结着对腐败发生机理、管党治党规律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是适用于全面从严治党各方面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必须整体把握、贯通理解,并在实践中坚持巩固、完善发展。
第二,系统性。《规定》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规定的组织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层层明确,直到最基层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害在明晰主体责任,《规定》把责任主体落到实处,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根于基层,夯实了党建的社会基础。
第三,可操作性。《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细化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和环节,保证了责任落地,问责精准,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提供了规则、方法和路径。
三、不折不扣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通知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通知的重点要求是学习贯彻,包括四个方面: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对此,我们应该在“学、查、做”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学。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带着问题学,主要解决思想意识不到位的问题以及党委、纪委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落实不给力的问题。我们学习的标准就是《规定》,要对标、对表,个人学、集体学,让《规定》入心入脑。
第二,查。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按《规定》对标查、对表查,尤其是对地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积极性不高、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缺乏推动工作的“杠杆”等问题,以及在实践中对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党委和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往往“雷声大,雨点小”或层层降格等问题。
第三,做。我们不能光学不做,讲落实就是要做,要坚持效果导向、履职尽责。我们要有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按照《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作出新的成效。所谓新的成效,是通过提升执政能力,最终推动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中指出,狠抓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必须要跟上。一些地方发生窝案串案,有的地方成为腐败重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出了事,要追责。我们有的地方、单位管理失之于宽、无能为力,主要负责人是干什么的?要履责,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凡是整改不力的,都要严肃追责。巡视整改落实的情况都要“回头看”,要揪住不放。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0/0618/10902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