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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熙:疫情期间共享用工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用工方式的变化

2020年07月15日 11:31

 

徐熙 图片01

徐熙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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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很高兴和大家交流如何看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共享用工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用工方式的变化。

2020年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一个词在人力资源市场火爆,就是“共享用工”。这是一个新生事物。下面我就结合近期的思考和工作实践,围绕“疫情期间共享用工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用工方式的变化”和大家进行交流,如果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疫情期间“共享用工”模式悄然兴起

共享用工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在生鲜配送行业和餐饮行业的一场跨界合作。具体讲就是2020年春节,西贝餐饮由于年夜饭定单比较多留了大量员工,准备春节期间大干一场。没有想到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餐厅无法营业,导致两万多名员工待业,可是门店的租金、员工的工资这些成本还要支付,所以企业陷入了经营困难。而盒马鲜生原本以为春节期间市民都到餐馆聚餐,对生鲜食品需求不多,所以就让大量的员工返乡过年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生鲜配送定单翻了番地增长,急需大量食拣员、打包员、骑手,这样就出现了用工荒。盒马鲜生北京总经理冒出了一个大胆想法,能不能借用西贝餐饮企业闲置员工临时为盒马鲜生所用?于是,盒马鲜生向北京市的云海肴、青年餐厅等隔空喊话,邀请它们的员工到盒马鲜生上班,“共享用工”这个词就横空出世了。据了解,盒马鲜生接纳了来自西贝餐饮、温莎KTV、大众出行等40多家企业4000多名员工的共享用工。

我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共享用工这种做法很好,既解决了一些企业的人力不足,也为疫情期间只花钱不挣钱的餐饮企业减少了人工成本,实际上是市场推动了人力资源的一个新配置,这个模式解决了几方的问题。政府部门也主动适应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深入调研,帮助企业牵线搭桥,对接合作,积极服务引导这种用工方式。

除了上述提到的盒马鲜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用共享用工这种方式的还很多,比如,京东、每日优鲜、物美等企业也发起了共享用工的计划。

京东集团探索兼职配送的模式,在全国吸纳了3.5万名骑手就业;京东、每日优鲜北京的门店每天通过共享用工接纳60多人上班;北京旺顺阁有400多名待岗的职工进入了物美社区服务便民超市工作,这些案例把“共享用工”这个概念越做越红火,企业也通过共享用工解决了当期的一些困难,可以说共享用工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互济催生的一个新生事物,概念也很好理解,就是A企业受到某类因素的影响导致员工闲置,这期间企业面临巨大的人力资源成本,员工本身也处于待岗状态,收入骤降,而B企业恰好有急需用工的需求,于是A企业就把员工短期租借给B企业使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利用。从目前共享用工的情况看,我认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共享用工是共享经济的新尝试

共享经济的意义在于盘活市场存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共享用工把人作为资源进行共享,实现人力资源更合理地配置,与共享单车、共享民宿等一样,都是共享经济的体现形式。

(二)共享用工行业扩展速度快

现在,共享用工已经从餐饮业、零售业向物流业、制造业等行业扩展,行业扩展速度非常快。随着全国复工、复产提速,共享用工的模式也逐渐被更多企业采用。例如,苏宁物流发布人才共享计划,提供各类仓内分拣、包装、社区骑手、快递配送等岗位,面向全国、全市招募骑手;联想集团各地工厂也通过“共享用工”模式优先雇佣停工停产的中小企业闲置员工,减少双方的企业用工成本。

(三)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的作用日趋显著

在企业之间互济共助的同时,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搭建的公益性服务平台以及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都在积极提供信息支持,促进用工的供需匹配。例如,在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的引导下,我市已在全国率先建立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在供需之间找到平衡点。

又如,阿里巴巴推出“蓝海”就业共享平台,帮助餐饮企业通过该平台推荐员工,成为“蜂鸟”骑手。此外,第三方平台也纷纷为闲置人员和有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精准匹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财务、税务、社保等方面的问题。

从实践来看,共享用工这种模式达到了企业、职工、政府三方共赢的效果。从企业的角度看,临时用工企业满足了用工的需求,原企业减轻了员工工资的支付成本;从职工的角度看,在特殊时期获得了收入保障,缓解了员工个人的经济压力;从政府的角度看,这种模式提高了人力资源市场的配置效率,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就业岗位,化解了企业裁员风险。

 

二、疫情期间政府因势利导促进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

共享用工可以说是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积极自救的创新之举。对于新的用工形式,政府高度重视,因势利导,不仅帮助维护企业的权益,更维护职工的权益,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统筹处理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包容审慎的态度促进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做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如何保证职工的权益不受损

企业之间可以达成协议,那职工如果出了问题怎么办?我们迅速地翻阅了法规,没有现成可借鉴的东西,于是就针对共享用工法律法规的支撑体系,把有关灵活用工等法律法规的支撑体系拿出来,供共享用工的单位参考借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会、企联、工商联等企业代表组织通力合作,积极发挥社会协同治理的作用,几方坐到一起商量,并迅速解决问题,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引导合作企业通过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的过程中,兜住职工合法权益的底线,确保合作双方能够对接联得上、员工用得好,同时从劳动关系、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禁止行为等方面对共享用工的模式进行界定,尽可能减少风险隐患。对于原用人单位,强调不能改变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这就保障了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

对于借用单位,督促它们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比如,得按照8小时劳动工作制,得有用工的一些工伤保险制度,一旦出现了工伤得处理解决。把这些关系在原用人单位和借用单位之间明确了,一旦有问题就不会产生纠纷。

又如,共享用工期间如果发生了工伤,明确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双方约定补偿办法。

此外,我们还通过不见面“零跑腿”的经办模式,为北京物美集团等企业快速办理兼职职工的保险手续,解决企业和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积极引导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共享用工提供支撑和服务

针对共享用工这种用工方式,我们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供专业化服务。

比如,我们指导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推出共享用工的平台,你的供需可以到这个平台上找,企业之间的一些关系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找,平台服务的案例可以在这上面找,法律法规的相关咨询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找。这样就畅通了企业之间信息对接服务渠道,实现了员工资源的共享,企业或个人只需要在线登记需求,平台自动进行数据智能匹配,企业可以找到需要的共享员工,个人也可以成为共享用工的一员,轻松、放心地实现企业员工资源共享、互通、跨界合作。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平谷有一家制造防护服的公司通过共享用工这个公益平台,与一家服装厂迅速合作及时补充一些纺织工人,实现了日产量5000件医用防护服的产量。截至目前,这一共享用工平台已经服务了有匹配意愿的企业240家,对接人力资源供需5万多人。

又如,为扶植共享用工的发展,帮助重点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我们推动劳务派遣行业服务联盟,北京外企服务公司、中智(北京)人力资源公司、企业外包服务公司等8家企业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为重点企业提供调剂用工免费服务,推出优先推荐员工等11项优惠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如何看待“共享用工”模式

共享用工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将它与灵活就业混淆。我也借这个机会跟大家交流一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灵活就业概念比较宽泛,它的关键点是“活”字,也就是说劳动者以个人为主,没有工作单位,没有固定岗位,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自主灵活地选择工作内容和方式,获得合法收入。

近年来平台经济蓬勃发展,人们就业观念也不断转变,北京市灵活就业的人数快速增长,灵活就业的领域也逐渐拓展。2019年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达60多万。

对于灵活就业,政府的政策是明确支持的。主要体现在支持两类人:一类是不困难的,一类是困难的。围绕这两类人,政府通过不同方式,给予解决他们潜在的问题,促进灵活就业。

我先说不困难的。这部分灵活就业的人岗位收入比较高,但没有固定的劳动关系。他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社保怎么缴费?为了给这部分人提供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政府开辟了社保参保缴费渠道,只要是本市户籍的人员,无论是居民还是农民,都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比例也相对低一些。比如养老保险,正常情况下单位和个人需要缴24%的比例(企业缴16%,个人缴8%),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只需缴20%的比例。

我再说困难的。这部分灵活就业的人好多是“4050人员”,这些人员年纪大,没有什么手艺,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同时,政府给予这部分灵活就业的人社保补贴。社保补贴一般享受3至5年。目前北京市社保补贴的标准是每月930元,而且每年动态调整。

政府补贴困难人员参加灵活就业的政策体现了以下几点:

第一,体现了对困难群体的关心、帮扶。

第二,延续了困难群体的社保,稳定养老预期。

2019年北京市有28万人享受这一补贴。市民如果想申请,我这里提供两条途径:一是到街道、乡镇社保所现场办理;二是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在办理服务模块申请在线办理。

此外,对于互联网平台就业等新的就业形态的发展,我市也做了一些探索。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交通、邮政等行业出台文件,从网约车、快递行业入手,以点带面加强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初步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灵活就业已经成为被市民接受的一个新的就业方式。

共享用工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出现的,这种用工方式没有改变原有的劳动关系。这跟灵活就业是有重大区别的。比如西贝餐饮,你的员工无论到哪儿干,劳动关系都是西贝餐饮的员工,只不过是西贝餐饮跟盒马鲜生签订了一个协议。我借你我的员工,你给我一些收入,我给这个员工支付可能比闲置期间更高一些的工资,从而保证我企业的运营。共享用工合作企业之间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不涉及员工。现在看来,大家对共享用工主要有以下顾虑:

(一)正常经营下还能不能共享用工

我觉得是往能共享用工的方向发展。2020年3月30日,人民日报评论的题目就是《“共享用工”,未来可期》。什么意思呢?就是共享用工这个方式社会比较认可,政府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政策要迅速跟进。

(二)共享用工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实话实说,共享用工涉及的法律风险比较大。在西贝餐饮和盒马鲜生合作初期,企业自己聘请了法律顾问,我们也迅速给它们咨询,尽量为企业间合作做好服务。这方面的案例我们也做了一些归纳梳理,供有共享用工愿望的企业参考。

(三)哪些岗位适用共享用工

可替代、辅助类岗位的员工单位已合规审查后可作尝试,据此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以期达到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共赢。同时,共享用工的平台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刚才我说的那家防护服企业借助于服装厂工人的案例,其实他们是进行了几天培训的。将来,行当会越分越细,技能培训是下一步政府和企业要做的事情,并通过共享用工机制有效推广。

 

四、“共享用工”模式的未来发展

共享用工的出现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了用工方式的变化。从我负责的人力社保工作的角度讲,稳就业要抓两个环节:一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受影响比较大的企业;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的新的用工模式、新的供需、新的材料、新的工艺等。我想提出以下建议:

(一)用好灵活就业的政策

共享用工前提是有一个灵活就业的政策。2019年12月4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明确提出“大力支持灵活就业”“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国家也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提出了加强灵活就业的支持力度。政府的法律法规对灵活就业提供了支撑,灵活就业也很好地运用于实践。

2020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对发展共享用工,支持灵活就业作出新部署。我也希望借助于今天的视频宣传,让市民更广泛地认知、认可,进行实践。

(二)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从长远来看,共享用工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市场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不但能规避风险,也能降低各方的责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建立了共享用工平台,劳务派遣行业的服务联盟,通过政府和第三方共同支持,提高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取得很好的社会反响。

从政府部门的角度,还需要从制度层面进行规范,给予支持引导,让参与者没有后顾之忧。

(三)政府要加大社会协同治理的效能

推动共享用工需要多元共治。应该看到,只有政府、第三方人力资源市场、企业、职工等多方有效衔接,才能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治理体系。

在推进共享用工多元共治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里面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为此,对于新就业形态中使用直接雇佣或者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我们要督促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劳动保障范围;对于企业采用加盟、代理、劳务外包等方式,我们要考虑各自承担的责任和政府监管的责任;对于平台、个人这些用工方式,我们要引导企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今天的交流比较粗浅,特别是共享用工是个新生事物,我也是在各位网友给我提出的问题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回应,有的也是个人的一些见解。随着这些问题的深入,我们交流的空间会越来越大。希望将来有机会在共享用工、灵活就业这些稳就业的新方式上跟大家多交流。再次感谢各位网友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也希望借助政策平台在稳就业这项事业上,我们齐心协力为北京今年就业工作的稳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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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0/0715/10929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