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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规范案件材料接收流程
2020年11月03日 11:11为依法保障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了接收及办理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案件有关材料的工作流程。自今年11月2日起,在朝阳、海淀、石景山三个公安分局开始试点推行。
公安分局派出所及刑侦、经侦、治安等办案单位案管组,负责统一接收本单位所受理案件的辩护人和代理人提交的材料,当场录入执法办案平台进行登记并转办,及时告知案件主办民警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案管组接收案件材料的范围为: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以及刑事法律援助辩护(代理)函;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管辖异议、回避、鉴定、聘请翻译人员,以及保障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人身安全等申请材料;法律意见书;案件证据材料;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材料。
责任编辑:吴成玲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0/1103/11057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