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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鱼”到“无渔” 尽览长江生态之美

2021年01月26日 09:44

近日,湖北宜昌长江三江段发现大量江豚。这是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颁布实施至今取得的显著成效,进一步验证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力促进了长江珍稀特有物种基因库的完整性和丰富性,有效推动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从3个月、4个月的“春季禁渔”到长达10年的“全面禁渔”,这是一场考验着党群干部智慧和力量的攻坚战、持久战、人民战。长江经济带覆盖范围内的上海、安徽、江苏等11个省市,其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如何贯彻好新发展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于当前形势来讲是一个“时代之问”“人民之问”。长江流域养育了无数华夏子孙,我们要为其发展谋篇、护其安澜出力,“十年禁渔令”彰显的强大威力、无限活力、卓越效力,让我们倍感振奋,科学指引着我们携手共创一派“鱼翔浅底”的生态美好之景。

铁令生威,紧盯“主战场”尽锐出战。让制度发挥巨大威力,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成效,也在各个领域发挥着“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各省市有关部门要牢牢抓住“主战场”优势,有效推进整体治理和区域互动协同,让长江渔业资源调研“先行”、试点“先行”,结合实际统筹配置、及时调整各项举措,确保“十年禁渔令”更具指导性、完整性、针对性。环保、监管、执法等职能部门要压实水产商贩、经营业主、餐饮服务单位等主体责任,紧盯“禁渔”期间过度捕捞、非法捕捞等任何捕捞围猎行为,特别是准确识别、主动消除各项涉水工程的“风险点”,建立健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负面清单”,跟踪问效加强整治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监管督促各类“负面行为”及时“销账”“清零”。渔民、消费者等群体要坚决遵守“十年禁渔令”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敬畏法律、敬畏自然的思想观念,从大局出发,向长远擘画,衡量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发挥好一线“守门员”“监督员”优势,确保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环环相扣,开辟“大通道”释放活力。“为全局计、为子孙谋”,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实现全面禁捕,“十年禁渔令”取得阶段性成效,走生态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之路,既能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的综合治理效能,又能推动各个“禁渔”环节衔接有序、运转有效。各级党委政府要吹响“集结号”,加快部署摸底排查、跟踪监测、专项整治、就业帮扶等工作,公安、监管、渔政等各成员单位要保证人员配备到位、规范执法到位,确保政令落实的各个环节全程跟进、一抓到底,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整体效能。一方面,要巩固好禁捕退捕阶段性成效,坚持“战时”和“平时”相结合,紧盯非法捕捞“隐患处”、偷捞偷捕“矛盾点”,畅通举报渠道,“链条式”摸排经营买卖行为,严格监管、科学预警影响鱼群生活的高强度人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做好宣传引导,为渔民和消费者生产生活发展“把脉开方”,从中华民族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出发,创新探索“有产有销、产销对路”的平衡发展之路,从思想认识上、具体行为中让各类主体真真切切感受到“共担责任、共促发展”的重要性、普惠性,能够积极参与到各个环节运转上来,为高质效“禁渔”出谋划策,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

成果拓展,织密“保障网”靠前服务。生产域图斑划分不清、“三无”涉渔船舶难以监管、退捕机器装备屡禁不止等问题一直是影响渔民“上岸”的“拦路虎”。要以问题导向,让“一张网”覆盖社保、就业、搬迁安置等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带头人”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坚持为渔民办实事,做好政策咨询、补偿款发放、培训考核、免费就业等后续保障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合理设置“过渡期”,做好器械渔船回收、拆解、处置工作,帮助渔民安置和转产转业,充分发挥劳务对接机制作用和本土“站点”优势,对想就业、能就业的渔民加快培训上岗,让待遇保障、服务供应保障、文化娱乐保障等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开展好“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创新就业方法,拓宽渔民增收渠道,利用好当地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主体力量,让更多渔民积极参与到就近就地就业的行动中来,做大做优产业品牌。同时,要根据生活保障及就业等一系列问题,采取“送温暖”、发放“政策大礼包”等形式释放红利,护航退捕渔民能够安心“上岸”。(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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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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