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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旺非遗之“火”赋能乡村振兴

2021年06月11日 09:06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185项和扩展项目名录共140项。其中,96个原国家级贫困县的10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及一批服务民生、惠及百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7个原仅有1至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少数民族此次有8个项目列入名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积极培养传承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非遗保护和传承,既有利于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又有利于满足文化消费需求,既有利于改善乡村风貌、建设乡风文明、激发奋斗动力,又有利于促进产业兴旺、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生活品质。我们要让非遗文化“活”起来,百姓日子“火”起来。

守护中传承,“手艺人”变身“守艺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提出,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目前,我国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认定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认定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培养、壮大非遗传承“手艺人”队伍,在精华精髓的提炼展示、价值理念的融合融入、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文化生态的修复涵养、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上下功夫,守护传统手艺、繁荣乡村文化。

利用促增值,“非遗树”结出“幸福果”。非遗既具文化价值又有经济价值。“十三五”期间,各地大力推广“非遗+扶贫”模式,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超过2000家,带动数十万人就业增收,很多群众“学了手艺、富了口袋、甜了日子”。人民的非遗由人民共享。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今天,深入开展非遗保护传承,挖掘和合理利用非遗资源,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走近大众、融入生活、服务当下,巩固非遗转化成果,赋能乡村振兴大业大有可为,也必定大有作为。

创新求发展,“老手艺”赋能“新生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融入传统特色,又要融合时代需求。从传统戏曲到文物保护,从传统村落到年俗节庆,从传统手艺到特色产业,新上榜的柳州螺蛳粉制作技艺、沙县小吃制作技艺,就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成功典型。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燃旺非遗之“火”,助推“指尖技艺”孵化“指尖经济”,促进更多非遗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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