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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社会建设的历史发展和实践经验

2022年11月22日 14:37

建设美好社会、共享美好生活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更是中国共产党创立以来社会建设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性特征,在实现民族解放和国家富强中,秉持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社会平等公正、人民自由幸福的社会政治理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进行了大量的具有革命性、根本性的卓有成效的社会变革,显著地改变了中国的社会面貌和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取得了社会建设的巨大成就,显著地改善了民生状况,极大地提升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民生福祉,形成了社会建设中国道路和中国之治的生动实践经验,成为在新发展阶段上继续推进中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实践启示。

基于学术界对于社会建设意涵的分析阐释、思想流变以及社会建设的时代背景,本文对于社会建设的意涵界定和分析围绕三个维度展开,包括以人口结构、城乡结构嬗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结构变迁;以教育、卫生、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为代表的社会事业发展进步,以及以生态环境、人居状况、收入消费、生活方式等领域的提质升级为表征的民生状况改善,以期全景式和全方位地展示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社会建设的发展历程、历史变革、建设成就和实践经验。

一、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社会建设的发展历程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社会建设(1921—1949年)

作为中国共产党革命和建设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是与中国共产党长期的谋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以及推进国家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相伴同行的。在20世纪早期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脱胎于千百年封建社会旧中国,在国内外反动势力的统治下,政治腐败、民生凋敝、民族无望、社会黑暗的国家现实以及广大劳苦大众饥寒交迫、生活贫困、缺医少药的悲惨苦难的生活图景,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社会改造的重要历史背景。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对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的中国社会建设发展道路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探索,摒弃了社会改良主义、罗素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等社会问题的解决药方,坚持按照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创造一个新社会的崇高目标,致力于推翻充满剥削和压迫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旧社会,建设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社会主义新社会,达致彻底改造社会,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平等,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建设的重要思想,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事业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建设的重要思想源头、执政传统和政策理念。在社会建设上,坚持群众路线,开展社会调查,(例如,毛泽东同志所做行的寻乌调查、才溪乡调查等),深入分析中国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的状况,客观掌握中国国情,了解人民疾苦和诉求。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与国内外阶级敌人和民族敌人进行艰苦卓绝的军事斗争的同时,注重开展社会改造和社会变革,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建设早期实践,聚焦土地和农民问题,实行土地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保护农民利益,把“饭可充饥”、“药能医病”作为共产党的社会主张,拒鸦片,禁赌博,废肉刑,实行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努力扫除文盲,破除封建礼教,在旧中国黑暗的政治统治下向全民族展现了红星照耀下新中国的新未来和新希望,以及新中国和新政权下新的社会形态和社会憧憬,奠定了社会建设人民性的思想之基和实践之本,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建设坚持群众路线、注重社会调查、保障人民利益、关注民生建设思想传统和历史传承。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的社会建设(1949—1978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着力解决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开新布局,开拓创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就业、救济、教育、住房以及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国家财力下,兴建了大量的医院、学校、铁路、水库、幼儿园等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的基础设施,形成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公有制为根本特征的惠及全体人民的社会建设制度安排。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极大地改变了妇女的命运,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并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各个领域展现中国妇女的“她力量”,发挥着“半边天”的重要作用。

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建设的重要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社会建设是在实现人民站起来后进行的社会建设,奠定了当代中国社会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格局,充分体现了社会建设的人民性、普惠性和正义性,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建设的宝贵财富、重要遗产和发展基础。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工业落后的国家。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发展社会主义的工业,首先是重工业,使我们的国家由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而这是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的”,“我国在经济上还是一个穷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现实国情决定了社会建设存在城乡分割、覆盖有限和标准不高的现实,也使社会建设面临艰巨的历史任务。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的社会建设(1978—201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发展的历史转折,社会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社会流动的加快,以及在经济变革中非公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建设面临新的历史条件,对社会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一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推出了诸多社会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教育、卫生、收入分配、就业等民生事业,推动社会建设不断发展。需要看到的是,在社会建设的发展阶段和发展定位上,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也决定了当时社会建设的规模和水平。

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中,产生了下岗失业等社会问题,出现城市新贫困现象,形成新的城市贫困群体,需要从保障民生、建设民生和发展民生的要求出发,在改革发展实践中不断建立健全民生保障的制度安排,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关爱关怀社会弱势群体,创新社会救助政策,优化扶贫帮困体制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团结和社会稳定。期间,经济转型和市场化改革客观上要求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解决经济变革中产生的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社会问题,以更好地保障民生和实现社会稳定,社会建设的政治重要性凸显。这一时期,作为兜底保障重要制度构件的低保制度开始实施并逐步扩展。

进入21世纪,在经济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不断发生变化,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条件和任务。社会建设和民生发展中低水平、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努力解决和破解的改革发展问题和人民利益问题。2004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并相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会建设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社会建设的提出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道”,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社会建设被赋予了新的实践意涵。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社会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实践,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社区管理体系、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社会工作运行以及社会领域党建工作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逐步构建了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社会建设新格局的基本框架。

这一时期的社会建设是在中国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中发生发展的,体现了在经济发展中民生保障水平的提高、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受益群众的扩面,也反映了在经济社会改革深化中社会建设的实践特征、发展成果和政策取向,彰显了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建设发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体制构建和发展条件。特别是在社会建设的改革发展实践中,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增长,社会建设的理念不断创新和提升,社会现代化成为我国以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学术理论主张和发展实践思维。在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还存在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以基尼系数为标志所展现出来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在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环境污染、雾霾沙尘等生态环境问题,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协调的问题,以及在市场化发展中东中西部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需要在改革发展实践中加以解决和破解,也就历史地必然地成为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客观环境、历史条件和发展任务。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的社会建设(2012年—)

党的十八大后,社会建设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社会建设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和运行的新的历史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建设进步和民生普遍改善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在收入、健康、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领域出现新的需求和期待,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的历史性嬗变,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人口结构进一步发生变动,人口老龄化凸显,社会建设和民生需求出现新的特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更加彰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建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需要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顺应和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期盼,尊重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解决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如何建”和“怎么建”的时代课题,形成新的理论主张和政策安排。在社会建设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政治底色和根本遵循,秉持人民主体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社会建设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调优质均衡发展,共治共建共享成为新时代社会建设的突出特征,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健全和优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对于社会建设中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原则和要求等都作出了鲜明的政策主张和制度安排,社会建设凸显平安中国、幸福中国、健康中国、法治中国、美丽中国等具体生动的思想意涵和发展指向,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民生痛点和难点,特别是针对住房房价居高的情况,坚持“房住不炒”的民生属性和发展定位,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情怀和社会关怀,同时,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融合和协同共进;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建设上,开展反腐倡廉,扫黑除恶,依法治国,净化政治生态,重塑政商关系,重构政社关系,大力发展民生事业,加大政府社会建设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社会生活呈现出全新的社会生态。在社会治理上,坚持和践行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实现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理念创新和政策创新,推动社会合作治理,有序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注重和强调基层治理,筑牢社会治理的社会基础,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呈现出全新的社会生态,展现了新时代社会建设和治理的新面貌和新局面。

二、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社会建设的历史成就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历史巨变的社会变迁以及深刻全面的社会变革中,中国社会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深刻地改造和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面貌、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人民的生活图景。经过百年的社会建设发展历程,中国社会建设的思想理论不断拓展和深化,社会形态发生深刻变化,现代社会结构逐步形成,社会体制不断优化,社会事业实现历史跨越,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高,展现了国家发展进步的变革成果,夯实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根基。

(一)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社会形态发生革命性变革,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不断发展进步

一是在社会制度方面,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领导人民对中国社会进行了深刻的革命性变革和改造,推倒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以及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在中华大地上消灭了长期存在的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西藏百万农奴获得解放,不断缩小限制社会成员平等、自由、全面发展的工农、城乡、脑体三大差别,终结了沿袭两千年之久的农业税,中国人民享有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国内各民族平等成为新社会的重要标志。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提出的“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的社会建设理想已经变成现实。

二是在技术社会形态方面,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实现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历史阶段递进跨越。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中,中国经历着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难以想象的大规模的快速发展的城市化,城乡关系深刻变革,二元社会结构下城乡分治和城乡分割的社会状态逐渐演变为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的社会图景,农民市民化成为这个时代独有的社会话语。其中,城镇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占比从1949年的10.64%增长到2019年的60.60%。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已经步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这在建党百年前的中国是不可想象的虚幻神话,如今成为活生生的社会现实。

三是在社会结构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在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和职业变迁中形成了不同的社会群体,出现了全新的职业类型,并在传统的社会结构重构中衍生出新的社会阶层和富裕阶层。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中国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展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历史性深刻变化。

(二)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社会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中国社会文明程度获得极大提升

一是在教育事业发展进步中建成“教育大国”。建党百年后,“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的政治宣言已经在中国大地全面实行;实现了从“教育弱国”到“教育大国”的根本性转变,并在人民教育事业发展中全民族的文化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其中,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总数由1949年的206所增加到2018年的2940所;本专科招生规模从3.1万人增加到791万人”,并成为世界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留学生来源国。

二是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步中建成“社保大国”。经过长期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十三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十亿人”,不断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构建民生保障的制度安排。

三是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进步中建成“医药大国”。新中国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构建了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公共卫生预防救治体系,消灭“小虫”,抗击“非典”,防控“新冠”,保护人民健康安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全民战“疫”、科技战“疫”、科学战“疫”,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总体战,与旧社会疫情发生后疫病猖狂肆虐和疫区人民的悲惨遭遇形成了鲜明对照。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中,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从1991年到2019年,新生儿死亡率从33.1‰下降到3.5‰,孕产妇死亡率从80/100000下降到17.8/100000,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从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的66.77岁增长到2019年77.3岁。

四是在体育事业发展进步中建成“体育大国”。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彻底甩掉了“东亚病夫”的帽子,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事业,增强人民体质,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共同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国际体育舞台上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重要力量”。从1959年到2019年,中国运动员获得世界冠军的人数从1人增长到305人。

五是在科技事业发展进步中建成“科技大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事业突飞猛进,实现历史性发展跨越,有力地支撑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我国专利申请数和授权数分别为432.3万件和244.8万件,分别是1991年的86倍和98倍。科技的发展和进步显著了改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推动中国社会进入地铁时代、高铁时代、信息时代、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5G时代以及数字经济时代,呈现前所未有的社会生活创新。

建党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事业的显著进步,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人民的生活状态和生活图景。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使用的由预期寿命指数、教育成绩指数和实际人均GDP指数三大指标复合而成的人文发展指数(HDI),中国已经进入到“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之列。

(三)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民生状况获得显著改善,全面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

经过百年的不懈奋斗,中国人民的生活发生历史巨变,民生状况显著改善,民生品质不断提升,形成1949年建国前的民生苦难和民生凋敝与建国后今天的民生改善和民生殷实的鲜明对比。在经济发展和变革中,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消费支出升级迭代,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彻底告别了商品匮乏和物质短缺的状况,人民过上了全面小康生活,实现了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品质跃升。2019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10410美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高于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上方。“2020年,我国国民总收入达到1009151亿元。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有7亿多人口摆脱了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对世界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此,国外众多政要学者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社会建设的实践经验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了长期的、持续的社会建设,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幸福”这一根本宗旨目标,形成了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大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发展经验,成为当前和未来社会建设的历史启示和实践运用。

(一)坚持社会建设的人民性,提升社会建设的民生福祉

社会建设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历史伟业,是涉及亿万人民幸福的千秋大业。其中,人民性是社会建设最大的政治底色,也是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其根本归结为社会建设“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建党百年来,社会建设内容丰富,事件众多,深刻凝聚和蕴含着“人民”二字,体现了在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人民理念和人民情怀。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建设的方略、路径、政策、目标、水平等存在很大差异和不同,但是,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吃穿住用等民生需求始终是人民政府最大的关切和关注,“人民”始终是社会建设的关键词和核心词。而坚持群众路线是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建设的优良传统和一以贯之的思想原则。特别是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为社会建设的根本准绳和行动原则。此外,社会建设的人民性还体现在社会建设的实现路径上。长期以来,社会建设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之上,体现了社会建设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的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和人民观,正是在这样的思想理念指引下,形成了广泛惠及人民的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群众实践,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凸显的社会建设创新“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以及基于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和地域发展具体条件环境下的社会建设实践经验和模式。“朝阳大妈”、“西城群众”、“小巷管家”、“三社联动”等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生动表达和特色实践。

(二)坚持社会建设的全面性,推动社会建设的系统变革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领导下的社会建设是同党的建国伟业共同展开的,是伴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系统推进的,是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谋划发展,统筹安排的,期间经历了对于社会建设认识不断深化拓展的思想理念变革创新的过程。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为社会建设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成为建设美丽中国进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回应。同时,社会建设经历了从局部到整体、从较小规模到较大规模、从投入不足到投入巨大、从城乡分割到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历程,表现为社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建设政策不断创新,社会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的发展过程,鲜明地体现了社会领域改革的系统性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彰显了在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实现过程中社会现代化的变革发展,反映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对于社会建设理念、路径、道路、政策认识的深化和拓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阶段,确立新目标,改革创新,开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新的发展道路,社会建设在既有的发展基础上实现了系统性结构性深刻变革。

(三)坚持社会建设的公正性,彰显社会建设的公平正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阶段性特征,在推进社会建设的过程中,统筹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公平与效率以及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着力体现社会政策的发展性、共享性和公平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定和实施了涉及城乡贫困人口、“五保”户、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流浪乞讨人员、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政策,完善和加强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体系,不断创新社会救助政策,丰富社会救助项目,完善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关切中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优化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出台了诸多具有普惠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使得不同社会成员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凸显社会关爱和人文关怀,促进了社会团结与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同时,在社会建设中,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社会群体的全面发展和权益保障在社会建设法治化发展中得到落实和践行,体现了社会建设中不同社会成员的共同发展、平等发展和包容发展。

(四)坚持社会建设的协同性,促进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社会建设在经济社会变革和社会主要矛盾演变中呈现社会建设的适应性变革和政策创新。一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断提升社会建设的质量,使得社会建设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协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建设的基本实践依据。在此方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喜人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PM2.5实现7年来连续下降,从2013年开始监测PM2.5以来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2微克/立方米,创下新低。二是适应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变化,统筹确定社会建设的规模和水平。社会政策要与特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和协同,是社会建设的基本准则和实践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存在很大的差异和不同,要求社会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既不能急躁冒进,也不能固步自封,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社会建设的政策实践上,社会建设水平体现了渐进性和阶段性的特点。例如,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能力的增强,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逐步提高,反映出社会建设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的适应性特征。三是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统筹协同发展,“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社会建设不仅要为经济改革和企业改革配套服务,而且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和实现路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施政的满意度,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团结与和谐。

(五)坚持社会建设的法治性,筑牢社会建设的法治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领域的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社会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实践的需要推动着社会建设的法治化发展。在社会建设的发展进程中,社会发展诸多领域凸显法治化发展的重要性,客观上要求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推动社会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发展道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二是在发展实践中逐步构建了社会建设的法律制度体系。建党百年来,伴随社会建设开展和依法治国实践,我国制定和实施了《婚姻法》、《教育法》、《慈善法》等一系列关于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构建了较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促进了制度转型和制度定型,推动社会建设的法治发展、转型发展以及社会事业的有序、健康和规范运行,提升了社会建设的绩效,规范了政府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建设美好幸福的社会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期盼。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彰显人民幸福、民族复兴和世界贡献,成为国家发展和全面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新中国经济发展壮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窗口和缩影。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社会建设千头万绪,论述千言万语,其中,“幸福是干出来的”就是中国社会建设的核心要义,也是社会建设发展成就的密码。从这一点看,社会建设也是持续发展的历史过程,当今社会建设的成就绝非一日之功、一蹴而就,而是全体中国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创业、努力奋斗的结晶,是一代又一代人在前人实践基础上接续奋斗的结果,并在既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已有发展基础上不断书写社会建设的历史活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百年社会建设历史表明,社会建设是一个变革求变、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其中包含着社会建设的量变积累和质变突进,体现着一个国家、民族和执政党社会建设的理念、取向、原则和能力,直接关乎国家前途、人民利益和执政地位。尤为重要的是,从国际视野看社会建设不是孤立和封闭地追求狭隘的民族利益,而是在全世界各国人民利益休戚相关的人类文明和进步事业发展中互动共进的结果,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尤为如此。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立足中华大地,依靠中国人民,秉持全球视野,借鉴国际经验,推动共同发展,造福世界人民,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建设重要的行动准则和实践特色。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局起步,社会建设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新的发展环境、条件、任务和目标,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针对当前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不断推进社会建设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秉持社会建设人民性、全面性、系统性、协同性、法治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的政策理念、发展原则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效能,优化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坚持和发展社会建设的制度文明成果,在建好建强社会建设中服务和助推中国从“大国”向“强国”迈进,不断发展社会事业,优化社会结构,进一步建设民生,改善民生,推动中国社会建设行稳致远,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2/1122/11857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