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桁林:以广义分配变革推动效率公平融合共进——答好共同富裕时代课题

2025年06月20日 16:06

 

桁林讲课

桁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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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大命题,浓缩了社会主义史。当时我国改革开放已持续了十余年,但对于走什么样的道路,仍存在较大争议,阻碍改革开放进一步走向深入。国际上,自1991年苏联解体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潮,国内一部分人士对一些市场化改革举措忧心忡忡,深怕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就明确了改革方向,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重新定义社会主义,将发展生产力置于核心地位,同时强调共同富裕的目标。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从而有力推动国企改革、价格双轨制并轨、资本市场开放等重大举措,加速中国融入全球化进程。1992年至2012年,中国经济维持了20年高速增长,年均增速达10.2%。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不仅是改革开放的纲领性宣言,更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创新。其核心逻辑在于:只有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积累物质基础,才能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一)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这一论断被称为“两个必然”,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一论断主要针对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历史局限性。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一是有效需求不足(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二是生产生产资料和生产消费资料这两大部类不协调。两大部类协调,是实现社会化大生产的前提条件,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无法自动实现协调,因此便要强行加以实现,从而导致经济危机周期性爆发,阶级矛盾不断加剧。资本主义私有制导致生产无限扩张与劳动者购买力相对缩小的矛盾,必然引发周期性经济危机。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社会化大生产),还产生了运用这种武器的工人,即无产者,无产阶级成为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两个必然”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历史发展趋势。

19世纪和20世纪,资本主义通过商品输出、资本输出实现殖民扩张,21世纪以来,金融霸权以债务输出的形式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进一步扩大,形成“中心—外围”剥削体系,同时转嫁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相对过剩的生产危机,推进全球化的同时也加剧了全球范围内的两极分化,进一步扩大了矛盾的范围和程度。2022年,全球最贫穷的一半人口仅拥有世界财富的2%,而最富有的10%人口拥有76%的财富。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是针对资本主义的历史局限性提出的,一是消灭私有制,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消除阶级剥削的经济基础,二是重塑社会再生产关系,通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协调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生产)与第二部类(消费资料生产)的比例关系,避免资本主义式的生产过剩危机。

(二)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早期实践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从实践中看,社会主义往往在相对落后的地区率先建立,因此发展生产力成为重中之重。马克思如何看待落后国家率先发展社会主义?1881年,当时俄国土地平分社成员查苏利奇致信马克思,询问他对俄国农村公社可能的命运和世界各国都要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历史必然性问题的看法。马克思在回信草稿中提出“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设想,“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同时马克思强调,“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

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两个决不会”:“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我们要辩证地看待“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两个必然”揭示历史发展趋势,“两个决不会”强调历史发展的客观条件,阐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对理解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具有重要意义。

落后国家率先建立社会主义,本质上是特殊历史条件(如战争、民族危机等)与主观革命能动性结合的产物,但生产力发展阶段超越不了,单方面变革生产关系无异于揠苗助长。以苏联为例,1918年到1921年间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试图通过余粮收集制、工业国有化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忽视农民利益与生产力现实,引发1921年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此后,从1921年到1928年,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列宁提出“退一步,进两步”,允许私有制、引入市场机制、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到1925年,苏联农业生产已基本恢复到战前水平。1928年,新经济政策被工业化运动替代。所以,发挥主观能动性要遵循客观规律。

(三)从我国的理论与实践发展中不断推进现代化进程

1992年,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这是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发展生产力是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基础,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论断纠正了“唯生产关系论”的误区,将生产力标准与价值目标统一。

落后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后,必须把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任务,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任何脱离生产力水平的生产关系变革,都会陷入“左派”幼稚病。社会主义没有固定模式,需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中创新。苏联的新经济政策、中国的改革开放,本质上都是对“教条主义”的突破。

不同时期,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和阶段性特征不同。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推动“共同富裕”,体现了历史条件变化下的政策迭代。当前强调共同富裕,并非恢复过去的平均主义,而是通过制度优势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也就是避免“拉美化”,实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与现代化规律的统一。党的十八大之前,政策的重点是打破平均主义,鼓励生产,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通过沿海地区开放与西部大开发战略,让市场经济体制激发生产要素活力,从而建立起发展的强大物质基础。新时代以来,我们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初次分配环节,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再分配环节,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在三次分配环节,推出反垄断措施,关怀特殊群体。我们致力于探索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之间的动态平衡,既不否定市场经济,也不回到平均主义,而是通过制度创新兼顾效率与公平,既坚持“两个必然”的历史自信,又遵循“两个决不会”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的现代化道路。

 

二、统筹效率和公平的中国实践

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探索始终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过程中,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政策导向与理论表述在不断调整。

(一)为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同时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征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民和家庭在上缴国家税费、上交集体提留等任务后,剩下的生产收益都留下来自己支配,从根本上打破了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贯彻了多劳多得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一种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对此,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企业的工资、资金分配要与经营状况联系起来;给企业松绑,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行决定企业职工资金的使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工资差距,多劳多得,体现不同劳动质的差别和量的差别。随后进行一系列改革,逐步铲除平均主义分配方式的制度基础。

1987年,党的十三大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初级阶段,尤其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当时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我们党聚焦“有没有”,即做大“蛋糕”的问题,在肯定按劳分配的同时,还提出其他分配方式,如利息、股份分红等非劳动所得,总的政策导向是奖勤罚懒,鼓励诚实劳动、合法致富。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当前分配中的主要倾向,仍然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对此要积极推行计件工资制和定额工资制。党的十三大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改革方向,使分配制度向前迈进一大步。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配体制,对收入分配的总体制度、分配原则、工资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原则性规定,提出生产要素也要参与收益分配。在分配制度的表述方面,将“补充”改为“并存”,提出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在效率与公平关系方面,明确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作为市场化改革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体现,在推进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方面,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二)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进入21世纪,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扩大生产要素范围,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资本、劳动力、技术”基础上增加“管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任务,提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三)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被赋予新内涵。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促进共同富裕。

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体现新时代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效率与公平,从对立统一到动态平衡,从改革开放初期用“效率”打破“公平”僵局,到新时代以“公平”促进“效率”提升,反映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不同阶段的政策始终服从服务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效率与公平,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互为条件、互为基础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的持续保障。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探索,体现出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把握,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生动实践。从效率优先到兼顾公平,再到统筹兼顾、动态平衡,这一历史进程,既尊重经济规律,又坚守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新时代新征程,要在高质量发展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让效率与公平共同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既通过效率提升,做大“蛋糕”,又通过公平分配,分好“蛋糕”。

 

三、生产与分配关系的深层逻辑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生产与分配关系的深层逻辑,尤其是广义分配对生产的决定性作用,超越了传统“分蛋糕”的狭义分配观,深入生产关系的底层结构,揭示效率与公平在生产力发展不同阶段的动态博弈。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分配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广义分配,即生产条件的分配,指生产要素(如资本、劳动力、技术、土地)在生产前的配置,以及生产中对要素控制权的分配(如企业治理结构、劳资关系),直接决定生产的性质和效率;二是狭义分配,即生产成果的分配,如工资、利润、地租的分配,这是我们传统理解上的分配。生产条件的分配是生产关系的核心,不仅是生产的前提,更能通过制度设计反作用于生产效率。

长期以来,我们更加重视狭义分配,而忽略广义分配,究其原因,在工业化初期,包括我国改革开放早期,资本、土地等要素稀缺,发展重点是“做大蛋糕”,生产条件的分配向资本倾斜,如外资优惠政策等,狭义分配带来的矛盾更易凸显,如贫富差距等问题,而当进入创新驱动阶段,技术、人力资本成为核心要素,广义分配的重要性逐渐上升。

在工业时代,按资本逻辑决定生产和分配,存在发展困境。以施乐公司的创新锁闭为例。20世纪70年代,施乐公司成立的施乐帕罗奥多研究中心大放光彩,其技术发明覆盖信息领域诸多方面,作出开创性贡献,培养大批科研人员,但是很多发明都被锁进了保险柜,并未进一步推动技术商业化。这是因为以资本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层更加看重短期利益,不想承担技术商业化初期的更大风险。所以,资本利益阻碍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而这些创新成果对后来苹果、微软等公司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推动整个计算机行业的进步。可见,资本控制生产条件的分配,把控研发方向、技术转化决策,缺乏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从而导致生产条件分配失灵,创新成果无法转换成现实生产力,既损害效率,阻碍行业进步,也抑制公平,剥夺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价值。狭义分配仅以“工资+资本收益”为主,人力资本参与分配的程度低,这就导致资本收益占比持续上升,贫富分化加剧。

进入数字时代,人们开始重视创新要素的作用,将其纳入分配领域。独角兽企业带来分配革命,以硅谷初创企业为例。通过“干股+期权+风险投资”模式,技术人才与资本形成新型合作关系,即技术团队以知识产权入股,获得董事会席位,参与技术路线决策,这就是广义分配创新。同时也带来狭义分配创新,期权制度使员工分享企业成长红利。这就使人力资本从资本的“雇佣者”转变为“合作者”,生产条件分配更平等,激发创新效率。所以,创新企业必须实行新的分配模式。中国的科创板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推行“同股不同权”制度,让技术创始人保留控制权;同时,股权激励推动狭义分配向人力资本倾斜。

新时代以来,我们对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从要素投入逐步转向要素治理。狭义分配只强调怎么分“蛋糕”的问题,而广义分配则关注怎么做“蛋糕”的公平性问题。政策的重心从侧重狭义分配调节转向广义分配改革,如生产要素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改革。推动立法保障人力资本的权益,明确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的法律地位。发展新型公有制,探索混合所有制的有效形式。完善创新生态系统,建立政府主导的基础研究、以企业为主体的应用研究、市场驱动下的成果转化的协同机制。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0620/12657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