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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理论网: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2025年08月14日 15:22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这在生态文明方面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指引了方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求,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习惯遵循,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必由之路,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一、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审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自然为人类提供栖息地和可供生命存续繁衍的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人类又可以能动地认识和改造自然。就前者而言,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2],“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在自然面前,人“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3]。就后者而言,人是一种“能动的自然存在物”[4],人面对大自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能够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这个活动就是人类的劳动,人类可以通过自身的劳动探索和改造自然。

但是,人们对自然的改造也不是随心所欲和肆意妄为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严肃地强调,“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5]。因此,恩格斯认为,我们不能像征服异族人那样去征服自然和支配自然界,不能站在自然界的对立面去支配自然界,“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6]。恩格斯明确指出,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要“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习常过程的干预所造成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7],“从而有可能去控制和调节这些影响”[8],最根本的还是要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匹配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形塑遵循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原理。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将更加丰富和深刻,人们按照自然规律改造世界的能力将显著增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不断完善,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也将不断转向绿色化,人与自然将以愈加和谐的方式互动共存。实际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解,是一种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向自然无止境索取、无情破坏、先污染后治理的生态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生态文明新路。

二、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自然先于人存在并为人的生长和发展提供载体,因此《周易》中记载“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

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庄子·齐物论》表达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认为天地万物是一体的,大自然不是人的对立面,人也不是大自然的对立面,人与天地万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这表明了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道德经》中则阐明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天、地、人相互联系并遵循着一定的自然秩序和自然法则运行,而不是相互割裂、孤立,杂乱无章的混沌状态,这实际上揭示了自然界内部存在着特定的规律,这种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规约着世间万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运转。

在人应该如何对待自然方面,《孟子·梁惠王上》中指明了“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只有人们按照自然规律活动,取物以顺时、取物不尽物、用物有节制,大自然才能源源不断为人们提供丰富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人们才能常保富足并与自然共生共荣。与此相反,如果人们违背自然规律,则会导致“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大自然将以灾难的形式惩罚破坏自然的人们。换言之,如果人们不按自然规律办事,违背自然生态法则,人们终将要吞下自己亲手种下的苦果。因此必须要顺应天时,保护自然、爱护自然、守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然观,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顺天法地、和合相生、天人一统的现代化。

三、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实际看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从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目标来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人民的需要也随之发生变化,伴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和满足,逐步从“盼温饱”向“盼环保”转变,从“求生存”向“求生态”转变,老百姓对湛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繁茂的植被、绿色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自然生态需要更加迫切。

必须要大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为人民创造更多绿色福利,不断满足人民对绿色美好生活的需要。从高质量发展需要来看,我国当前正处于经济深度转型期,过去依靠大量资源要素推动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不可持续,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日益趋紧,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运用更先进的科技手段,高效、优质、绿色地认识和利用自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化转型,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

从应对全球环境挑战的实践要求来看,生态环境问题超越国界,世界的工业化进程带来了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海洋污染等地球环境问题。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在生态环境面前,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世界各国人民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中国积极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这是有担当、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有力体现,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真实行动,对于确保地球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促进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和价值。

总的来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关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和地球家园的绿色繁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9]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汇聚人民力量、科学精准施策,努力用真抓实干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局面。地方政府要在自身行政区域范围内,立足本地区自然环境特点和经济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相关工作和活动,着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绿色化转型,持续修复和改善本地区生态环境,深入打好本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引导群众提升自然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群众进行自然环境保护行动,努力让和谐成为人与自然关系的日常状态,让绿色成为人民生产生活的健康底色,助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条件和政策研究”(编号:24AZD011)】

【作者简介:方太坤,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释: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23页。

[2][3][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8、209、209页。

[5][6][7][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9—560、560、560、561页。

[9]《习近平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0814/12696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