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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数字时代社会安全治理水平
2025年08月29日 13:55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与广度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也为社会安全治理带来了一系列挑战。相较于传统社会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具有高度复杂性与级联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国先后出台《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为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筑牢数字安全屏障等提供了政策保障,应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持续提升数字时代社会安全治理水平。
构建社会安全问题精准识别机制
首先,精准识别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下经济社会的整体运行特征及其互动关系,为数字时代社会安全问题的系统治理奠定认知基础。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数据在确权授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过程中,涉及跨业务、跨组织、跨层级的复杂利益关系,单纯依靠传统模式难以全面、精准地识别潜在问题。因此,必须大力加强社会安全问题的预警机制建设,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潜在风险实时监测与精准预判,剖析风险传导机制,及时遏制风险蔓延。其次,精准识别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的波动风险。数字技术的突破性创新、商业模式的迭代升级以及相关激励政策的密集出台,往往诱发市场投资的集中涌入,导致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的波动风险。这就需要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既要构建数字技术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环境,又要发挥政府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最后,精准识别数字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潜在问题,如群体间收入差距扩大、区域间发展失衡等。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应倡导和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打造数字产业集聚区,培育创新高地;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探索数字经济特色化发展路径,构建产业转移承接和新兴经济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
完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
首先,治理主体要破除传统安全治理的观念束缚,树立整体观和系统观,将数字经济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全面考量各个环节和要素之间的关联与互动。树立“防范为先、治理为要”的理念,深入剖析数字经济中数据要素在确权授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过程中呈现的复杂矛盾。通过精准把握这些矛盾,提前制定针对性的防范策略,将风险化解于萌芽状态,为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筑牢根基。其次,强化跨部门协同的治理机制。完善防控管理,一旦触发预警机制,迅速启动防控措施,将问题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提升社会安全问题解决能力。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社会安全治理的制度体系。在现有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社会安全问题防控,对相关法规进行细化。例如,针对数字经济中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明确更严格的法律责任与惩处措施。最后,推动治理制度和政策规范的调整完善,持续跟踪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及时更新社会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将防控要求融入政策制定流程,构建全面、系统、高效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
加快建设社会安全智慧管理平台
要多渠道整合海量数据资源,实时掌握社会运行状态,依托平台自动采集前端感知信息,构建“感知—分析—推送—响应—联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建设智慧化、全链条、全周期的安全管理网络,以数字化手段应对数字时代的难题挑战。一方面,加强实时数据采集和算力支撑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覆盖数字企业经营、数字金融交易、网络民生舆情等领域的动态监测,开发风险预测模型,实现精准研判。例如,当监测到某数字金融平台出现异常资金流动时,预警机制会被自动触发,向监管部门推送风险信息,同步生成联合处置方案,快速响应行动,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另一方面,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对现实世界进行数字化模拟,并对未来趋势及风险开展预测分析。数字孪生模型能敏锐捕捉潜在风险的早期迹象。以供应链风险为例,当模型监测到核心供应商的生产进度滞后,或物流运输过程出现异常时,可基于海量历史数据和风险评估矩阵,快速预测异常信息对整个供应链的影响范围与程度。通过预测分析,智慧管理平台能够为政策制定者和风险防控部门提供缓冲策略、应急预案的智能化决策依据,有效降低数字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冲击,为数字经济的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构筑安全屏障。
更好回应群众关切与期盼
要关注微观个体情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与期盼,推动化解数字时代的社会风险。借助新闻媒体、信访工作等传统渠道以及政府官网、“两微一端”等新型数字化平台,精准了解民意民情,科学研判和妥善化解矛盾。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为困难群体提供专门服务。例如,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能力与需求,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提供专人对接等多样化服务。完善风险沟通机制,引入法律援助,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争端。此外,应当久久为功,构建完善的保障体系。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的兜底作用,加强低保与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的协调,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等方式,确保面临数字鸿沟的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建立数字时代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特别是要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加快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制度,完善灵活就业的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拓宽参保渠道、降低参保资格门槛、运用数字技术简化管理程序等方式,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作者:王红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0829/12709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