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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
2025年09月02日 16:36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核心在于正确处理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的关系。如果一个社会不强调通过生产性努力去创造财富、做大蛋糕、提高效率,这个社会便会自动追求分配性努力,其结果将导致分光吃尽、一穷二白;但是当发展到一定程度,如果不强调公平地分“蛋糕”,引起的贫富差距和导致的社会矛盾可能会破坏发展的基础和积累的财富。
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关系的阶段性与动态性
在“富起来”的发展阶段,我国为了追求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采取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原则。在人们普遍较为贫穷的发展环境下这一策略是最优选择,因为它针对的是被长期平均主义分配压抑积极性的低效率状况,因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主要集中在建立健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以及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重大政策方面。这些制度改革带来了显著的积极效应,如打破“大锅饭”,促进劳动效率提高;充分鼓励各类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激发要素活力;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潜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978—2012年间,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了71倍和58倍,扣除价格因素的年均增长率达到7.4%和7.5%;从财富增长情况看,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年均增长率更是高达24.9%,此外,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我国采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策略,在普遍提高全体人民收入的同时,基尼系数增加、区域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难以兼顾公平的情况越发突出,甚至影响经济发展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在“强起来”的新历史阶段,面对人民收入普遍提高与收入差距扩大并存的新现实,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完善财富积累机制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这也意味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更加注重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之间的平衡,否则将会导致收入和财富分配失衡,严重时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冲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时指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又要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更好实现效率与公平相兼顾、相促进、相统一”。这为我国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提供了根本遵循。
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关系的相互依存性
马克思认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因此,收入分配既是发展的结果,也是发展的动力。或者说,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之间存在正向的反馈循环关系。一方面,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会优化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促进某些生产要素的质量提高(如更加公平的教育机会会提高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本和技能水平),有利于一些生产效率高的主导产业通过产业间的前后关联,拉动整个国民经济增长。另一方面,经济增长是做大整个社会财富“蛋糕”的唯一途径,会对国民收入分配产生“水涨船高”的增量效应。如果能够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抑制各种非要素因素参与分配的趋势,那么随着财富的不断创造,整个社会就将衍生出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和区域间的发展水平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不能仅仅依靠以税收为主的强制性的二次分配,还必须结合税收手段从生产端进行。换句话说,公平分配必须从决定初次分配的财富创造阶段就开始全面实行,不能等到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分配失衡,再主要依赖税收等手段进行强制性调节。其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以税收为主的强制性调节手段并不能完全保证分配的公平性,甚至会使非公有资本投资者作出错误的风险判断,进而导致资本外流;二是政府并非万能的,强制性的再分配调节也存在失灵情况,如税收征收过程中会产生高昂的社会成本等;三是侧重再分配领域的收入调节政策有可能抑制整个社会的生产性努力、鼓励分配性努力,不利于发挥各方面进行财富创造的积极性。从初次分配阶段就开始强调分配公平,要在强调市场机制对分配有效调节的基础上,引入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例如,强调从生产端推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需要以初次分配阶段形成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前提,基于此,“放得活、管得住”的有为政府就可以更好地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消除各类非要素因素对分配的不当干预。
平衡好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的关系要求兼顾稳增长与促转型
我们需要利用动态的、联系的方法论来实现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之间的平衡。从短期看,它主要体现为对提振经济和稳定增长的要求;从长期看,体现为对转变增长方式和推动经济转型的要求。
自2011年起,为应对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压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十几年都将“稳中求进”作为经济工作总基调。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5年经济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进一步强调“明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可见,稳增长政策仍是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首要内容,反映了中央决策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科学把握。因为只有保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才能为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国际收支等工作的推进争取时间和空间、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从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角度看,稳增长政策主要是在生产端对生产性努力进行激励和保障。生产性努力带来的最直接效应就是财富总量的不断做大,从而人均财富也会自然而然不断增长。因此,短期内提振经济和稳定增长,既是财富创造的基础支撑,也是实现分配公平的基本前提。
从长期看,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既是平衡好财富创造与分配公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一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型,能够实现经济集约化、内涵化和高附加值化发展,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扩大可分配的资源,使分配可以更多、更好地满足社会成员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二是推动发展格局转型,可以更好地发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对发展的拉动作用,促使社会供给能力与市场有效需求相匹配,以便顺利地实现更高水平的财富扩大再生产与分配;三是推动经济体制机制转型,目的是更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生产力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后者是经济持续增长的源泉,能够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作者分别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常务院长、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0902/12711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