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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发文大力发展数字消费 赋能美好生活
2025年09月26日 16:49据新华网9月25日报道,商务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4方面提出14项任务举措。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对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需求日益旺盛。数字消费以其便捷性、智能性和创新性,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从线上购物、在线教育到智慧医疗、虚拟现实娱乐,数字消费已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不仅提升了消费效率,更拓展了消费边界,催生出大量新业态新模式。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当前,消费者不再满足于简单的“买买买”,而是追求更高品质的体验与内容。《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数字产品消费,提升数字服务消费,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拓展数字消费渠道。无论是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硬件产品的迭代升级,还是云旅游、数字文创、AI健身等新型服务的涌现,都在不断激发消费新需求。同时,通过拓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即时零售等多元渠道,打通线上线下壁垒,实现供需高效匹配,让优质商品和服务触达更广泛人群。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中小企业作为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往往面临技术、资金、人才等多重瓶颈。《指导意见》强调要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数字消费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只有让更多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搭上数字化快车,才能形成百花齐放的创新生态。支持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其在技术创新、模式探索、就业创造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也将进一步增强数字消费的内生动力与可持续性。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再丰富的供给、再活跃的主体,若缺乏高效的物流网络、安全的支付系统和有力的要素保障,也难以转化为实际消费力。现实中,偏远地区配送难、跨境支付不畅、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仍制约着用户体验。《指导意见》提出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构建高效协同的数字消费生态体系,夯实数字消费发展基础。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广泛应用的当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治理,既是规范发展的底线,也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前提。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一方面,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政策红利,提振市场信心;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参与全球数字规则制定,有助于我国数字消费企业“走出去”,在全球市场中展现竞争力。
数字消费不是冰冷的技术堆砌,而是服务于人的温度体验。各地各部门要以《指导意见》为契机,坚持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兼顾促进与规范、创新与安全,绘就数字时代美好生活图景,让大家都能在数字化浪潮中共享发展成果,迈向更高品质的幸福生活。
作者:李军
责编:吴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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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0926/12738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