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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石讨论背后的方法与文献
2025年09月28日 17:01《光明日报》上讨论的“昆仑石刻”(即后来定名的“尕日塘秦刻石”),是考古学者发现的野外遗迹,通过学者的考证,其真伪本不应受到怀疑。我们应该相信考古学家和古文字学家的判断力。但为什么不少历史地理学者会判断刻石为假呢?我想主要是刻石的内容与长久以来形成的历史地理常识相悖。
从《史记》《汉书》等文献看,陇西郡的临洮(大约在今甘肃岷县附近)已是秦王朝的西界,但今天岷县与刻石所在的扎陵湖北岸直线距离约为600公里,实际行程可能需要900公里,故刻石发现之地对于秦来说已属遥远的异域了。但这正是考古学和出土文献的价值所在,给常识以挑战,补充或修正文献常识,而不仅仅是为常识提供佐证。
新出文献与传世文献之间的关系,在秦汉时代与商周时代有所不同。商和西周的传世资料并不丰富,只有穆王时期和厉王之后才有年代记录,所以甲骨文和青铜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丰富或完善传世文献所提供的“梗概”,这些“梗概”也可以为地下材料建构一个基本的年代框架。在这一情况下,地下材料和纸上材料之间容易形成互证关系。但秦汉时期《史记》《汉书》记载的完备程度甚至超过了六朝史书,纸上材料已能提供丰富的细节,地下材料与纸上材料之间就容易出现细节上的不吻合。
这次学术争鸣中,很多分析就是针对两者的龃龉而展开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历史时期,地下材料与纸上材料属于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文献,它们之间不是互证的关系,而是互补的关系。在两者呈现出不同的信息时,我们不能自大地认为地下材料足以纠正文献的错误,也不能贸然断言超出文献常识的地下材料是伪造。
不论以地下材料为判断标准去核验《史记》《汉书》,还是以《史记》《汉书》为标准去认识新出材料,都预设了一个基本的假设,即将《史记》和《汉书》默认为汉代的著作,从中可以发现汉代的观念和常识,是静态的、背景性质的知识框架。但考古资料和出土文献的价值正在于提醒我们这个框架不是一个百搭的、永恒不变的背景,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它的形成。
从这次讨论看,学者们在古文字、考古学等领域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和研究深度,但是对《史记》等古文献背景的考察意识反而是比较薄弱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我觉得有一种认识或许并不罕见:像《史记》这样的大书,历经一两千年的注释、考证和研究,似乎已经没有什么新的研究可能了。在没有出土文献的年代,这个认识或许是对的,但在出土文献与新的研究观念的影响下,与《史记》《汉书》的形成与编纂相关的问题大量涌现出来,它们已经不能被预设为秦汉时代的静态背景。
事实上,西汉以前并不存在共识性的知识背景。共识性知识的形成至少需要两个基本的条件:统一的教育体系和统一的书籍文本。
我们可以设想如下情形,不论一个人是在齐鲁还是关中,他获得的教育大体上应是相似的,比如都会从《论语》《孝经》开始进入经典的学习阶段,都会选择五经之一作为主要的治学对象,并通过政府统一组织的考核获得做官的资格;他所读到的《诗经》《尚书》《论语》等书籍的文本与其他人的读本也是大体相同的;当他和一个来自其他地区的人谈论起《里仁》篇时,他们都会默认这是《论语》的第四篇,篇内各章的编纂次序和内容也基本一致。
近年的文献学研究已经告诉我们,上述情况只可能在东汉时期才会出现。汉王朝统一的教育体系在汉武帝元光年间(公元前134年—公元前129年)正式确立,但直到汉宣帝甚至汉元帝时期才形成规模。而文本的统一则要到西汉晚期的刘向校书,这些经过刘向校勘编纂的文本逐渐被普及恐怕要到东汉时期了。五经文本的第一次官方统校则发生于汉安帝永初四年(公元110年)。所以,中国古代的共识性知识的形成,不会早于两汉之际。
故《史记》中的文献材料和知识未必可以代表当时的知识水准。如《史记·周本纪》的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可见在《史记》出现之前,战国秦汉之际很多人的历史知识里并没有西周、东周这样的分别,只有一个定都洛阳的周代。而太史公所见到的文献材料却清晰呈现出了周代都城的变迁。《史记》应该是第一部建构先秦历史共识性知识的著作,正是因为《史记》的存在,才让今天中学生的周代历史知识可能会比伏生、贾谊、倪宽这些秦汉大儒还要好。史料和知识的多元,本就是西汉末年之前的常态。
不仅《史记》的时代还没有形成共识性的知识背景,就连《史记》我们也不能默认它是一部独立著作。《史记》130篇文字与其背后所支撑的文献组群,两者的结合和有序的排次,才是当年的太史公最值得骄傲的“名山事业”,直到李陵事件之后,《史记》的写作才开始具有了独立著作的性质。这是很准确的判断。《史记》里秦以前的材料,大多数都可以在传世文献中找到相对应的部分,传世文献中找不到的材料,也基本可以推断出它们的来源,如太史公录自《世本》《秦记》和《楚汉春秋》的部分。
我们在各本纪、世家和列传中几乎看不到司马迁采集而来的故事,这些见闻主要存在于卷末的“太史公曰”里。司马迁见闻是构成《史记》重要组成部分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此外,用今天的标准看,《史记》也很不严谨,本纪、世家和年表之间有着明显不同的历史认识,事件的系年在不同卷之间也多有不同,同一个事件在同一篇中会重复记载,且大多存在差异,如嫪毐的结局在《史记·吕不韦列传》的末尾和“太史公曰”中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类似的不协调是《史记》的重要特征之一,司马氏父子并不重视文本记载的前后一致,他们似乎有意保存早期文献的原始面貌。同时,《史记》以《春秋》为典范,其写作规划、编纂方法和材料选择体现出了以六艺为内核的拟经模式。司马迁自述其取材标准为“考信于六艺”,即他们面对“载籍极博”的文献材料时,是有所去取的。某类文献材料未见于《史记》,并不等于司马氏父子未曾寓目。
因此将这次的刻石与《史记》中秦代历史的记载联系起来考证,就需要注意几个无法被忽视的前提:秦汉时代知识的多元,观念演变的非线性,《史记》中材料的多源及删汰。战国秦汉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文献中的知识,特别是地理观念有不同,应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那么,这方秦刻石在传世文献之外,能够提供哪些新的认识呢?我想在学者们讨论的基础上,至少还可以补充一点:秦始皇曾多次派方士寻找仙人不死之药,五大夫翳所采应即不死药。方士寻找不死药的方向有两个,一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海上,另一个就是向西,五大夫翳等人至少是其中的一支。饶宗颐先生在《塞种与Soma——不死药的来源探索》(《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一文中判断不死药即印度《吠陀》中的Soma,文中提出齐景公车马坑、秦皇汉武求“不死之药”等例证,证明自大流士以来,“华与胡两种文化,接触自不寻常”,需要格外重视,探讨中外文明之交流,“正宜上推至更前时代”。
“尕日塘秦刻石”的出现说明秦人的不死药知识,确实可能与波斯、印度甚至是塞种人的文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据张弛教授的研究,不死药最早很可能就是麻黄,之后被大麻取代。“在我国西北及北方其他地区,也发现过麻黄和大麻的相关遗物,如陕西半坡遗存发现过麻黄花粉;甘肃东乡林家遗址(马家窑文化)、内蒙古赤峰二道井子遗址(夏家店下层文化)、陕西蓝田新街遗址(仰韶晚期至龙山早期)也出土过大麻遗物,但未见宗教仪式和药物使用的证据。因此,Soma与‘不死之药’观念究竟如何起源和传播,可能还需要更多的考古学发现来证明”(张弛《读饶宗颐〈塞种与Soma〉》,《人文岭南》第90期)。就《史记·秦始皇本纪》和石刻内容看,那时的方士们已经不清楚不死药是什么了,但他们大概隐约知道不死药来自西方世界或海上,这应是一个流传了很久的传说。
(作者:徐建委,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0928/12739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