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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2025年10月09日 14:56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治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是全方位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这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内涵。坚持这一理论主张,有利于进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要求落实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

效能的概念和提升效能的一般规律

效能是评价一项事业推进是否顺利和事业成效的重要指标。效能首先是指效果,同时它还包含了成本效益的内涵,即它满足成本效益运行的规律。从一般意义上讲,一项事业的推进,如果它的投入产出比越高,则其效能越高,反之则越低。提升效能就是要通过改善结构,提高结构功能,从而实现优化结构、提升效能的目标。提升效能的一般规律,是对一个结构系统的组成要素进行分析,通过改善要素质量,提高要素功能,实现要素优化,进而实现结构优化,达到提升效能的目的。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以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提升。法治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提升,主要是通过运用法治价值和制度来改善国家治理体系的要素结构,实现要素优化和要素组成的结构优化,从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将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和新阶段。从治理效果来看,就是提升了治理效能。

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的主要制度和实践路径

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和实践路径来实现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健全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解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各项标准和依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问题,从而使得各项有利于现代化的要素形成治理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等,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其他法律,围绕宪法展开,对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进行具体规范。通过健全和完善这一法律体系,可以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统一、规范的标准和依据,使得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各项要素能够在统一的法治框架下协调运行,形成治理合力。在立法过程中,要注重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重点领域立法,在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国家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新兴领域立法,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涌现出一些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规范新兴领域的发展,防范潜在风险,促进新兴领域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涉外领域立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日益频繁,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能够维护我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我国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提升我国在国际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科学立法要求立法要符合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民主立法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权利,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依法立法要求立法活动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立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统筹立改废释纂,就是要根据国家治理的实际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和编纂,使法律体系不断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要求。

二是通过科学立法来解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法律依据不足和制度短缺的问题,避免现代化中的盲点和漏洞。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通过立法可以及时填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法律空白,完善相关制度。在国家治理过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会不断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原有的法律法规可能无法满足治理的需要,这就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比如,在应对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监管问题、新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能够为国家治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避免出现治理的盲点和漏洞。以数字经济领域为例,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经济迅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商业模式和经济形态。这些新的经济模式在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平台垄断等。原有的法律法规在这些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及时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数据的权属、使用规则、安全保护措施,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监管,能够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填补国家在数字经济治理领域的法律空白,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在新兴领域的制度建设,避免因法律依据不足和制度短缺而导致的治理漏洞,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提升。

三是通过严格执法来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规范有序,最大限度调动所有现代化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关键环节,是将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严格执法,能够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使国家治理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严格执法还能够最大限度调动构成现代化的所有要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一个法治环境良好、执法严格公正的社会中,各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能够预期自己行为的后果,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国家治理活动中来。通过严格执法,将法治的规范作用与激励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治在调动现代化要素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的独特优势,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四是通过公正司法,确保各种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得到妥善解决,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公正司法是法治的生命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如果这些矛盾和纠纷得不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就会积累起来,成为阻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消极因素。公正司法能够通过法定程序,对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进行公正裁决,定分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公正司法还能够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行为准则。通过公正司法,将原本可能阻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利因素,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五是通过全民守法和执政党带头守法,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当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执政党作为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其带头守法对于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风尚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在国家治理中处于重要地位,他们带头守法,能够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一个法治得到充分尊重和遵守的社会中,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更加放心地参与经济活动、社会事务,积极为国家治理建言献策,发挥自身的优势和创造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六是通过涉外法治建设,有效保护中国的海外利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活动日益频繁,海外利益不断拓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通过制定和完善涉外法律法规,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治体系,能够为我国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同时,通过加强涉外执法和司法合作,能够有效应对海外的法律风险和挑战,及时解决涉外纠纷和矛盾。通过涉外法治建设,保护我国的海外利益,提升我国在国际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在国际领域的提升。

通过法治自身的评价、纠错和校正机制,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朝着正确的现代化目标前进

法治自身具有一套完善的评价、纠错和校正机制。通过立法评估、执法监督、司法审查等方式,能够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及时发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如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等。针对这些问题,启动相应的纠错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等。例如,在立法评估中,如果发现某部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有效解决现实问题等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该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在执法监督中,如果发现执法机关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在司法审查中,如果发现司法裁判存在错误,就可以通过上诉、再审等程序进行纠正。通过法治的这些评价、纠错和校正机制,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朝着正确的现代化目标前进,从而持续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总之,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入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通过优化国家治理体系的要素结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1009/12743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