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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2025年10月10日 14:03

制度建设是长远之策、根本之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文化领域的制度建设是规范文化秩序、引导文化治理、调节文化生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统筹文化发展要素、促进各领域协同联动中发挥着纲举目张的主导作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建设,既是增强新时代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保障,更是助推文化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

1.发挥文化制度优势,强化思想引领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文化制度在巩固意识形态主导地位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共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关涉国家文化认同体系的稳固与发展,也深刻影响着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获得感与满意度。为此,应充分发挥我国文化制度优势,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完善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才能更好发挥制度优势。在文化建设领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方向引领和政治保证,有效协调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中的复杂利益关系;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实践又能够不断加强和巩固党的文化领导权,并促进其内涵的丰富和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取决于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关系,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共产党的执政地位都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而这构成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南,贯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统领,才能在复杂多变的舆论场域中,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强化理论自觉、提升舆论引导,从而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巩固与发展,形成全社会统一的价值认同和精神纽带。

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健全发展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实现文化公平与共享的制度基础。公共文化服务既要注重覆盖的广度,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构建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制度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强化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也要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在高质量发展目标引领下,出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政策文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从“有”向“优”的转变,使文化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更加有效地惠及全体人民。

2.激发文化制度活力,厚植发展动能

激发文化制度活力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动力源泉。当前,我国正处于从文化大国迈向文化强国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激活文化制度潜能、激发文化制度活力。以提升制度顶层设计为先导、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以增强制度创新为驱动,有助于准确把握新时代文化建设规律,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理论引导,提升文化制度顶层设计能力。建设文化强国需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不断健全覆盖意识形态引导、价值体系塑造、文化供给优化、权益保障完善、舆论治理加强、国际传播拓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推动文化制度体系由结构性调整迈向系统性建构,助推文化强国建设的制度基础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突出问题意识,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全球格局深刻变动、时代条件剧烈演化的背景下,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文化发展障碍,妥善应对文化产品兼具意识形态属性与市场属性所导致的治理复杂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新征程上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应着力增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权、话语权,全面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在释放体制机制活力的同时持续激发文化创新创造动能。

坚持战略导向,增强文化制度创新的引领力。新征程上,应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以全局性思维、前瞻性视野、历史性眼光,将文化制度创新有机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总体战略中。精准把握文化制度创新服务国家战略的关键环节,明确文化制度创新的人民立场与目标指向,强化制度对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统筹谋划当前创新举措与长远制度安排,夯实文化制度根基、加强文化人才储备。

3.完善文化制度体系,增强治理效能

完善的文化制度体系是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保证。面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碎片化、网络文化空间乱象频发、国际舆论环境日益严峻、国际传播工作协同配合水平有待提升等现实挑战,应紧紧围绕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把握好文化发展着力点,确保文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能够满足时代需求,为推动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永续传承,关键在于理念更新、科技支撑与学科建构的多维协同。为此,应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价值导向,构建统筹协调、区域联动的大保护格局,在保护完整性与原真性的基础上实现传承;深化科技赋能,推动考古学、材料科学、数字技术等多学科融合应用,为文化遗产的风险监测、结构保护与数字化再现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构建文化遗产学学科体系,强化理论创新与实践能力协同发展,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向科学治理、制度治理。

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的网络文化空间。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应聚焦重点领域与前沿技术,加快完善网络法治框架,以法治手段保障网络空间有序发展;构建科学高效的舆情分析与引导机制,从社会情绪共鸣点与矛盾化解点切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的精准性与实效性,增强网络舆情回应的引导力;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提升青少年的数字素养与风险防范能力,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生态。

建设文化安全制度体系,筑牢文化安全屏障。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家文化安全面临诸多挑战。从国际来看,全球文化竞争日趋激烈,西方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渗透与价值观输入对我国文化安全构成威胁;从国内来看,网络文化空间治理压力加大,文化认同与价值共识面临新风险。在此境遇中,既要时刻警惕外部错误思潮的干扰侵蚀,又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面对全球传播格局的深度重塑,国际传播体系的构建需统筹推进叙事体系与话语体系的协同建设。一方面,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构建以功能导向为核心、以传播实效为标准的融合传播机制,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构建结构多元、协同高效的立体化国际传播矩阵。另一方面,扎根中国、融通中外,提炼能够体现中国价值、传达中国智慧的新概念新表述,增强我国的话语引导力与叙事主导权,在更广阔的文明交流框架下,围绕全球发展、安全治理等议题扩大交流,推动多边人文合作机制的制度化构建,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与全球传播效能提供制度支持。

4.夯实文化制度保障,拓展繁荣路径

当前,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文化治理格局愈加复杂,文化发展环境正经历深刻重塑。只有通过筑牢法治根基、完善市场机制、提升技术支撑等方式夯实文化制度保障,才能在世界文化激荡中坚守文化主体性,不断拓展文化发展道路。

完善文化立法,筑牢文化强国的法治基础。一方面,加强国家文化立法的顶层设计,创新地方特色的立法实践,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文化法治格局,完善文化领域“放管服”机制,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文化治理制度化、法治化,切实维护文化生态安全。另一方面,以司法权威护航文化治理,通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法治宣传、制度供给和典型引领,培育守法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与社会治理,让尊法守法成为全民共识与行为规范。

优化市场监管,健全文化产业和市场体系。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必须以完善的文化市场体系为支撑,增强文化产品生产与市场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当前,应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结构优化与功能重构,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群体,提升产业整体效能。同时,深化文化领域行政体制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动形成公平统一开放、合理有序竞争的现代文化市场格局,实现文化资源配置的高效率与公平性。在此基础上,完善文化市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综合执法机制协同运行,构建法治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文化市场治理体系,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推动技术赋能,增强文化治理的技术支撑。一方面,构建覆盖文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全过程的安全保障机制。通过保护数字知识产权、建立标准化的数字文化产品管理规范,部署隐私计算与加密技术,保障文化数据合法、安全、可控。另一方面,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聚焦时代主题、创新传播方式,加快构建开放共享的数字文化生态体系,拓展文化对外传播的深度与广度,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不断增强我国的文化影响力与国际话语权。

(作者:王增福,系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1010/12744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