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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矿产:大国博弈的新前沿

2025年12月24日 17:25

当前,全球资源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随着陆地资源的日益稀缺与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广袤深海所蕴含的丰富矿产,因其关乎国家资源能源安全、技术领先与战略威慑,正迅速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世界各国在深海采矿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深海治理体系加速演变。深海,这片最后的“蓝色疆域”,正演变为大国博弈的全新前沿阵地,其动态与发展亟待各方高度关注与深入探究。

深海矿产的全球现状

深海矿产资源潜力巨大、战略价值突出。深海矿产资源包括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和多金属硫化物,主要分布在东太平洋克拉里昂——克利帕顿断裂区、西太平洋海山及山间盆地区、中印度洋海盆区和大西洋中脊的国际海底区域,其富含的钴、镍、锰、铜、稀土等多种战略金属,是陆地储量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些金属资源是当前电动汽车电池、风力发电机等绿色能源转型和半导体、航空航天、国防工业等支撑尖端科技产业的战略性原材料,关系到国家的资源能源独立、技术自主和国防建设。我国巨大的人口规模与有限的矿产资源供给之间长期存在矛盾,我国陆地金属矿产资源储量有限,自给率持续处于低位,深海矿产资源可以作为未来陆地矿产资源的有效接续,有利于降低对海外资源依赖,助力国家高质量发展。

深海矿产勘探开发技术体系正在形成。自20世纪70年代发展至今,全球深海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可行性逐渐明朗,深海矿产开发越来越接近成为现实,传统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已将深海矿产开发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加快了深海采矿装备技术研发的进程,谋求成为深海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的引领者。加拿大金属公司完成了截至目前最大规模的深海多金属结核采矿试验和环境监测评估,基本形成了商业化开采技术方案。日本形成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富钴结壳、深海稀土沉积物四类矿种开发技术和装备能力,并相继完成了采矿系统原位联动试验。挪威实施深海开发计划,借助其在海洋装备技术和海洋工程等方面的传统优势,快速形成了4500米级水深矿产勘探开发技术储备。2021年以来,我国相继在南海完成了1000米级深海多金属结核采矿系统联动试验、在西太平洋完成了6000米级新型悬浮式集矿原理样机试验等。2024年6月,完成了4000米级深海采矿车单体海试。与此同时,着眼未来产业发展,有关企业成立了深海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

深海治理体系迎来变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由国际海底管理局管理,目前已出台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富钴结壳等三种资源的勘探规章,正在制定面向所有资源的开发规章,为深海矿产资源开发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刻演变的背景下,国际海洋治理规则正在急剧变化。2023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已经出台,将对全球公海的环境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深远影响。美西方国家借助在深海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科学优势,积极推动设立公海保护区,企图通过制度渗透主导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重塑现有深海治理格局和秩序。

深海矿产大国博弈的发展趋势

地缘战略投射加剧,新一轮“蓝色圈地运动”兴起,国际海底矿区持续增加。富含矿产的海底区域将成为新的地缘战略要地,大国势必加强其水下存在和控制能力。美国打出一系列“组合拳”部署深海矿产开发,以国家安全和供应链主导权为核心,通过技术垄断、政策捆绑和地缘博弈强化全球资源控制。今年4月2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要求相关部门60天内加快深海矿产勘探开发的审批程序。美国金属公司已经提交深海矿产开发申请,并计划在今年开展小规模试采。美国这一做法将绕开国际海底管理局,单边强推其国内公司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美国非凡金属公司通过在巴林王国注册子公司,在今年9月提出1块国际海底区域多金属结核矿区申请。

目前,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已核准国际海底区域勘探矿区达32块,其中多金属结核矿区19块、多金属硫化物矿区8块、富钴结壳矿区5块。2024年1月,印度在印度洋一次性提出2块矿区申请,其中1块多金属硫化物矿区获得批准并已于今年9月签订了勘探合同。

技术竞赛白热化,绿色环保成为制高点。未来博弈的核心将是技术实力的较量。竞争焦点将从传统的勘探能力,转向高效、环保、低成本的开采技术和深海人工智能(AI)、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经济、安全、先进、绿色是国际上开展深海矿产开发科技创新的总体发展趋势。2016年以来,针对国际海底资源开发,国际社会鼓励采用可持续的方法,倡导采用环保的采矿技术和设备,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欧盟通过《海洋战略框架指令》,鼓励使用环保采矿技术,我国政府2020年提出了“双碳”目标,推动绿色发展。德国计划于2026年采用美国非凡金属公司研发的基于环保控制微扰动和浮力引擎技术的多金属结核集矿机(EurekaIII)开展采集试验。

规则制定进程加速,“环境标准”成为核心博弈筹码。绿色环保已经成为国际海底参与开发规章谈判的各方共识,国际海底管理局加速区域环境管理计划的制定进程,针对深海采矿环境监测、影响评价中关键的声光污染、羽流、毒性等关键指标正在制定。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其科技优势主导开发规章谈判,不断提高环保门槛,试图限制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发“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合法权利。此外,一些环保组织及其背后的国家借机炒作环保议题,煽动“预防性暂停深海采矿”。未来随着《BBNJ协定》的实施,相关规则正在酝酿,未来深海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国际新规则的制定必将重塑全球深海治理秩序。

应对深海矿产全球博弈的策略

强化科技自主创新,打造深海技术新高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强盛之基、安全之要。创新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核心,科技自立自强是深海博弈的关键。应通过设立深海科技重大专项,整合产学研力量,对尖端勘探技术、智能化采矿装备、深海环境模拟与监测技术等关键领域进行集中攻关。同时,大力发展支持深海作业的通用平台技术。强化深海资源绿色开发技术储备,大力发展深海环境监测、评价、保护与修复技术。目标是突破技术瓶颈,形成自主可控的技术链,降低对外依赖,构建技术标准体系,从根本上提升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打造深海新兴未来产业。深海矿产资源开发作为未来产业对推动国家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升级、参与全球产业竞争具有关键作用,其直接带动采矿装备投资,将辐射带动高端海工制造、海洋工程、新材料和海洋信息技术等产业,为海洋未来产业培育奠定坚实基础。然而,当前我国现代海洋工业发展相对滞后,海洋经济活动主要集中于近海区域。加快构建深海矿产商业化开发的支撑体系,大力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深海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创海洋经济发展的新篇章显得尤为重要。

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捍卫“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在深海领域国际规则尚未定型的关键窗口期,我国是国际海底资源种类最全、矿区数量最多的国家,应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海洋规则秩序的磋商进程,深度参与开发规章谈判,聚焦核心议题开展深入研究,加强与其他利益集团交流合作、强化共识,发挥关键引导作用,建设性引领开发规章制度框架尽早达成共识。坚决反对美国“单边采矿”破坏国际海洋规则的单边主义和霸权行径,捍卫“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构建公正合理的海洋秩序。

(作者系自然资源部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局长)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5/1224/12745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