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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鲜明突出“高水平”
2026年03月30日 15:54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十四五”时期,面对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个别国家搞“小院高墙”“脱钩断链”,我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从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转变,为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对外贸易逆势增长。对外贸易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我国货物贸易出口、进口国际市场份额稳定在14%和10%以上,货物贸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一;服务贸易规模稳居全球第二,2024年服务贸易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对外贸易结构不断优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占比显著提升,2024年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的出口比2020年增长2.6倍;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成为服务贸易增长新动力。同时,我国与东盟连续多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占比由2020年的29.1%升至2024年的50.3%,对美国出口占比从2020年的17.4%下降到2024年的14.7%。目前,我国已经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贸易结构、贸易伙伴更加多元,对外贸易的韧性显著提升。
双向投资空间不断拓展。双向投资是对外开放的更高级形态,是我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有效途径。在使用外资方面,截至2025年6月,“十四五”时期我国实际使用外资累计达到7087.3亿美元,生物制造、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高技术领域成为我国吸引外资的新高地;在对外投资方面,总量规模稳居世界前三,2024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922亿美元,占全球份额的11.9%。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双向投资规模超过240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共建国家的投资超过1600亿美元。我国“引进来”和“走出去”协调发展,在助力国内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有力推动相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助力全球南方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
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扎实推进。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既是提升开放水平和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能够将国内市场、产业和人才的综合优势转变为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并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十四五”时期,我国2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形成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电信、医疗和金融等服务领域开放试点有序推进,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海南自由贸易港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正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既得益于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不断发挥国内市场、产业、人才等综合优势,也得益于制度型开放的纵深推进。“十五五”时期,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显著提升。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施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等,既充分彰显我国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的决心,也有助于将培育形成的新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实效。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执行院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330/128143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