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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2026年01月12日 10:57

 

【摘要】党的二十大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确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进一步系统阐明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路径。本文立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从理论上阐释绿色转型的科学内涵,指出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问题,必须摒弃“生态是经济子系统”的传统认知,确立“经济系统是生态系统子系统”的科学理念。本文系统提出绿色转型的四大重点任务,以及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强调公平分配自然资本增值收益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系统在生态边界内的合理增长,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党中央从党的二十大开始一以贯之的要求。党的二十大就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2024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印发,提出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重点任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党中央立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因此,新时代新征程上,要站在统筹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内涵界定

要界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内涵,首先从理论上要分析人(在本讲因讨论的是经济发展方式,“人”具象为经济系统)与自然(具象为生态系统)的关系。之前观念一直把生态作为经济的子系统,认为生态系统是经济系统的自然资源供给和废弃物处理部门。因此,经济系统可以无限地扩大,人类可以无限索取资源,而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供给和废弃物处理能力也可以随着经济系统的扩大而扩大。

然而,在科技能达到的范围内,目前宇宙中还只有地球能提供给我们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生态环境。2017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霍金先生提出关于‘平行宇宙’的猜想,希望在地球之外找到第二个人类得以安身立命的星球。这个愿望什么时候才能实现还是个未知数。到目前为止,地球是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珍爱和呵护地球是人类的唯一选择。”

实际上,生态不是经济的子系统,经济才是生态的子系统。我们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

由于地球上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废弃物累积的空间也是有限的,过度消耗自然资源、过度产生废弃物、过度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增长模式不能无限度地持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指出的,“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这种“一时的经济增长”正是绿色转型前的发展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绿色转型是国际潮流所向、大势所趋,已成为全球产业竞争制高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就是要尽快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协调好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关系,使经济系统在生态系统的界限内合理增长。

那么,如何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呢?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对于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关系而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就是绿色低碳发展,就是要减少使用自然资源及减少产生废弃物,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循环使用废弃物,提升能源效率,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这就是绿色转型。

绿色低碳发展意味着,不仅经济系统提供的生产方式,即用于提供商品与服务的生产资料——我们称为物质资本——得到了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而且生态系统提供的生产方式,即自然资本也得到了质量和效益的提高。而物质资本与自然资本构成了高质量发展两个基本的实体来源。绿色低碳发展提高了自然资本的质量和效益,并可以把自然资本转化为物质资本,进而推动高质量发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然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二、理论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习并运用生态经济学,他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指出,建设生态省,正是要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论,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资源和环境。既不为发展而牺牲环境,也不为单纯保护而放弃发展,既创建一流的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又确保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从而走上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保护型、循环经济型的经济发展之路。

生态经济学是一门经济学与生态学交叉形成的学科,根据生态学和经济学的原理,从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的结合上来研究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具体而言,它是研究使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得以进行的经济系统和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学科,是既从生态学的角度研究经济活动的影响,又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结合形成的更高层次的复杂系统即生态经济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规律的学科,是为了解决20世纪以来人类面临的日益严重生态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学科。早在20世纪80年代,一批优秀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者与生态学者构建起中国的生态经济学理论,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基础上,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生态学结合形成的。

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传统生产要素是土地、资本、劳动力。资源环境被作为一种给定的外界投入品,甚至是“外部性”。生态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不同,不再把资源环境作为一种给定的外界投入品,而是作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把资源环境所提供的生产方式看成为资本的一种类型,称为自然资本。自然资本指太阳能、土地、矿石、化石燃料、水、生物体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各组成部分相互作用提供给人类的服务。

自然资本是生态经济学的中心范畴。党的二十大再次把资源环境作为重要要素,提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再次强调:“把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2024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交易制度规范及登记、出让、转让、抵押等配套制度,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超越,也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原理性创新,不再仅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社会经济系统内部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来看待社会再生产运动及其规律性,而是注重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再生产,要求将自然资源环境的价值补偿纳入全社会再生产模型,进一步细化马克思的社会物质生产分类,从生产部类角度将资源环境再生产从马克思的物质生产两大部类中独立出来,研究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再生产与资源环境再生产之间的均衡循环关系。在某种意义上,物质资料再生产与资源环境再生产之间是相互补偿、相互促进的关系。物质资料再生产可以为资源环境再生产提供生产资料。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源环境被作为重要要素,进而可以形成自然资本。这与生态经济学理论实现了精准对接。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把自然资本作为核心要素用于绿色转型的阐述,而且进一步发展,使之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概念,并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论断。早在2003年10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与浙江省委党校部分学员座谈时就指出“生态环境是资源,是资产”。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认为,这是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把自然资本作为核心理念,强调自然生态是有价值的,保护自然就是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过程。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提出:“要坚定推进绿色发展,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进一步指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这些重要论述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奠定了理论基础:绿水青山通过确定产权从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转变为生态产品或资源环境要素,进而获得自然价值,增值成为自然资本,转化为金山银山。

我国自然资本的基本属性要求我们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中更加重视公平分配。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不仅物质产品要让人民共享,自然资本分配的利益也要让人民共享。公平分配自然资本增值产生的财富可以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工作结束时讲话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共有财富。

 

三、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绿色转型的重点任务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持续深入+加快建设+积极稳妥+加快形成。

(一)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

坚持环保为民,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生物、生态、核等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标准、监测、评价和考核制度。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序设立新的国家公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 和监督管理,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二)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和散煤替代。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全面绿色转型的“牛鼻子”。我们将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到“十五五”末,新增用电需求绝大部分由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满足,让更多绿电穿越山海、点亮万家灯火。重点有三项工作:

第一,以更大力度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第二,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

第三,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确保绿电发得出、电网接得住、终端用得好。

(三)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牢牢把握实现碳达峰的节奏和力度。实施碳排放总 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加快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动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完善和衔接互认。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

(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全域覆盖的管控体系,加强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持续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因地制宜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形成一批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构建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这实际上是通过增加产业的“含绿量”,来提升经济的“含金量”。这是全面绿色转型的“加减法”:一手做加法,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根据测算,目前我国绿色低碳产业规模约11万亿元,未来5年还有翻一番乃至更大的增长空间,特别是“十五五”时期,力争建成100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将为绿色低碳产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一手做减法,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将在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深入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力争实现节能量1.5亿吨标准煤以上,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亿吨。

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这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是全面绿色转型的“根本点”。在生产方面,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同时加快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改造,提高大宗货物的铁路、水路运输比例。在生活方面,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大力倡导节粮、节水、节电和生活垃圾分类,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低碳产品,以绿色生活打造美丽家园、建设美丽中国。

四、保障体系

绿色转型的保障体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健全绿色转型技术体系、完善绿色转型标准体系、健全绿色转型市场体系。

(一)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绿色转型离不开政策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具体需要做到:

第一,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第二,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强化金融支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和投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模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合理评估风险基础上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

第三,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第四,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强化价格政策支持,综合考虑企业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

(二)健全绿色转型技术体系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科技支撑是关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推动技术改造升级,促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具体需要做到:

第一,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预测、发现、评估和预警机制,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创新平台,实施一批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着力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激发颠覆性技术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夯实绿色转型智力基础。

第二,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将绿色转型相关技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

第三,开展创新示范推广。发挥创新对绿色转型的关键引领作用。开展多层次试点,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探索有利于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三)完善绿色转型标准体系

绿色标准体系是引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动引领国际规则标准完善和衔接互认。”具体需要做到:

第一,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基础通用标准及碳减排、碳清除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制定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氢能“制储输用”标准。加强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等规则方面衔接互认。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并强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大力提升绿色标识产品和服务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加强节能家电、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认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依法完善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和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定期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更新修订。

第三,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大力淘汰低能效产品。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完善新能源消费绿色认证标准、标识和公示等配套制度,引导企业利用绿色能源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建立节水强制性标准体系,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调整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严格各类建设用地标准管理。

(四)健全绿色转型市场体系

市场化配置是引导各类资源环境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的有效方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具体需要做到:

第一,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交易制度规范及登记、出让、转让、抵押等配套制度,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第二,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水流产权制度,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培育和发展水权交易市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碳定价机制,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电力交易衔接协调。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李颖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112/12819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