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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理论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义感召力
2026年03月06日 14:20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具有的广泛感召力,是应对人类共同挑战、建设更加繁荣美好世界的人间正道”[1],要“坚定不移提高道义感召力”[2],“在关乎人类前途命运和世界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上,要旗帜鲜明、站稳立场,牢牢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团结争取世界大多数”[3]。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所以能够在制度差异显著、价值分歧复杂的国际社会中获得广泛回应,关键在于其蕴含的道义感召力。这种感召力并非单一维度的价值吸引,而是通过“引领力—感染力—号召力”的递进机制,致力于实现从理念认同到集体行动的转化,构成一种超越制度差异的深层道义动员逻辑。从本质上看,道义感召力是一种将价值“应然性”转化为现实“实然性”的实践能力,是政治伦理由规范判断走向行动联合的关键枢纽。
一、道义引领力:全球治理伦理范式的方向性重塑
道义引领力,体现为一种在价值与规范层面提供方向指引的能力,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道义感召力的逻辑起点。从政治伦理角度看,引领力并不来源于权力优势,而源自理念本身在道义和规范层面的正当性,即其是否符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4]等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伦理原则,能否为多元主体提供“最大公约数”意义上的价值方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标志着国际政治伦理从以主权对抗为核心的“威斯特伐利亚范式”,向强调相互依存与责任共担的“关系性伦理范式”的历史转型。其核心在于突破“权力—利益”主导的国际政治逻辑,通过伦理权威的建构,重塑全球治理的价值坐标。
在本体论层面,这一理念对现实主义所预设的“无政府状态”和“霍布斯丛林”进行了根本性批判。与将国际社会理解为弱肉强食的权力场域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借鉴儒家“天下无外”的政治哲学,将国际关系重新界定为一种伦理关系网络。这种视角强调,大国并非仅是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为体,更承担着共同的全球治理责任。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议题上,中国主动承担责任的实践,正是这一伦理立场的现实投射。
在价值论层面,人类命运共同体通过正确义利观对西方中心主义正义观进行了超越。不同于以主权边界为前提的分配正义模式,该理念将发展权、公平权置于全球尺度加以理解,推动国际正义从“国内/国际”二分走向跨域整合。
在程序正义层面,共商共建共享以商谈伦理替代制度霸权;在承认正义层面,文明交流互鉴以平等尊严回应隐性文明等级论。这种以实质正义为导向的伦理判断,使人类命运共同体具备了稳定而持久的道义引领力。
在实践论层面,中国推动的多边制度创新,如新开发银行的平权投票机制,体现了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的统一。这种制度伦理的具象化,印证了非西方制度设计同样具备充分的伦理合法性,也从实践层面强化了理念的引领效应。
二、道义感染力:政治情感层面的伦理共振
如果说引领力解决的是方向问题,那么感染力则回答了认同问题。道义感染力体现为通过持续的德性实践和道德共识积累,在国际社会中形成伦理认同与情感联结,使理念从抽象规范转化为可感知、可信赖的价值主张。人类命运共同体彰显出鲜明的道义特性,具有崇高的道德感和正义性。道义是中华文化的精神气质和中华文明的基质,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上至国际交往、国家治理、社会发展,下至百姓日常生活都有伦理向度的考量,无不讲求道义追求和道义担当。儒家强调“为政以德”“仁爱天下”,主张政治主体通过自我约束和责任担当形成道德示范。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中,中国并未以强制性规则推动他国接受该理念,而是通过援助、合作、克制等方式,塑造负责任大国的“德性形象”,从而在国际社会中积累道德资本。这种感染力并非情绪化动员,而是一种建立在道德一致性基础上的长期信任积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大同”“和合”的伦理理想,与许多国家对和平、公正、责任的价值期待形成共鸣,使人类命运共同体具备跨文化、跨制度的伦理吸引力。其所展现的并非功利主义式的策略算计,而是一种“大国有大德”的文明自觉。
在实践层面,无论是“一带一路”倡议中的互利合作,还是全球抗疫与减贫合作中的道义担当,均体现出一种“以行证言”的伦理表达方式。这种榜样力量,使理念在实践中不断被验证和强化,进而转化为国际社会的情感认同与道义回应。在上述基础上,可从政治情感生成机制与国际规范内化路径两个层面进一步展开,以更充分凸显道义感染力的深层意涵与现实效应。
进一步看,道义感染力并非自发形成的情绪共振,而是通过稳定、可预期的道德实践不断塑造国际社会的情感结构与价值判断。在国际政治中,情感并不只是理性的附属变量,而是影响规范接受度与制度合法性的关键因素。当一国在长期实践中展现出言行一致、责任优先和公共利益导向的特征,其行为便容易被他国理解为具有道义动机,从而降低战略疑虑,增强规范的可接受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通过这种“情感—规范”联动机制,使合作、共赢、责任等价值逐步从外在倡议转化为内在认同。尤其是在全球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并存的背景下,这种以道义为中介的情感感染力,能够突破制度差异与意识形态分歧,促成最低限度的伦理共识,为国际社会提供一种可持续的价值黏合剂。由此,道义感染力不仅强化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德说服力,也在情感层面为其转化为广泛认同的国际公共理念奠定了深厚基础。
三、道义号召力:从伦理认同到集体行动的动员能力
道义号召力,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获得广泛伦理认同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集体参与和制度共建的能力,是道义感召力走向实践层面的关键跃迁。从政治伦理功能看,号召力体现的是理念将道德认知转化为联合行动的能力。不同于以功利计算为基础的结盟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推动的是一种“规范动员”,强调基于共同责任和共同命运的行动联合。这一转向,实质上是对“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等功利主义国际观的伦理纠偏。
在伦理共同体构建方面,该理念为多元文明和不同发展阶段国家提供了最低限度的道义共识框架,使其在差异中形成联合行动的可能性。对于长期处于边缘化地位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一种超越强权结构的道义庇护,增强了其参与全球治理的伦理正当性。在制度层面,这种号召力正逐步通过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平台实现制度化转化。理念不再停留于价值宣示,而是转化为政策语言、合作机制和集体行动方案,展现出持续而现实的动员能力。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人类命运共同体通过公共承诺和共同行动,使伦理理念进入现实历史进程。
具体而言,道义号召力通过重塑国际社会对责任主体与责任边界的认知,推动全球公共事务由“少数主导”向“共同承担”转变。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各国在安全、发展、生态、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相互依存关系,弱化了传统国际政治中责任外包与责任转移的逻辑,使集体行动不再被理解为单向施压或利益交换,而是履行共同道义义务的实践过程。这种责任伦理的重构,为多边合作提供了更坚实的规范基础,也增强了参与国对集体行动结果的道德承诺度。
同时,在全球治理实践中,道义号召力通过持续的议程设置和公共话语塑造,逐步形成一种“参与即正当”的行动伦理,使国家在回应全球性挑战时,将参与合作本身视为一种道义责任而非策略选择。由此,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提升了国际社会的行动凝聚力,也为跨国集体行动提供了稳定、可持续的伦理动员机制,使其在制度化实践中不断释放现实效能。
在“新冷战思维”回潮的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义感召力展现出独特的时代价值。它通过提供非霸权型公共产品破解“金德尔伯格陷阱”,通过“共同价值”话语弥合全球价值裂痕,并以对话性普遍主义重塑国际交往理性。这种感召力既不同于西方“软实力”的工具理性运作,也有别于宗教式价值强制,是中华文明“以道义驭权力”的现代展开。为陷入对抗与分裂的世界,提供一种从利益联合走向命运共契的文明升级方案。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伦理基础研究”(编号:23ZXA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代成军,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释: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104页。
[2]《习近平外交演讲集》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162页。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5卷,外文出版社2025年版,第386页。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12页。
责任编辑:张慕琪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306/128577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