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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遗产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2026年03月06日 15:0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乡村文化遗产是我国乡村独特资源禀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地域属性和不可复制性。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以文化人、以文润心、以文兴业,赋能乡村治理、产业发展、文明乡风培育,进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滋养乡村文化生命力,夯实乡村发展的文化根基。
通过系统性保护促进乡村文化遗产永续传承。对乡村文化遗产进行制度化、科学化和动态化的系统性保护,能让文化遗产中的核心价值得以长期保存,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文化支撑。要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文物、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等多部门的政策目标与实施路径协同衔接,避免“各管一段、各自为政”,为以文化遗产保护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着重提升基层参与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将遗产保护纳入基层日常工作。建立开放共享的乡村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体系,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例如,世界文化遗产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建立涵盖森林、水系、梯田、村寨的数字化监测体系,通过实时追踪和动态管理,确保文化遗产本体安全与生态价值延续。在此基础上,哈尼梯田元阳管委会推出“守护梯田”计划,公众可线上认种并实时查看水稻全周期生长过程,在参与遗产监测的同时体验农耕文化、收获生态产品。
深入挖掘乡村文化遗产价值,提炼文化符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让我国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在新时代展现其魅力和风采”。乡村文化遗产承载的生态内涵、社会治理智慧和文化价值观念,不仅对彰显乡村独特性、延续乡村生命力意义重大,还蕴含丰厚的可转化为文化生产力的产业价值,是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文化资源。应系统识别乡村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充分依托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通过整合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景观、社会要素等,彰显文化遗产在文明传承、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中的作用。运用数字技术实现乡村文化遗产信息采集和建档建库,对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进行分类普查和归档,形成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图谱。系统提炼乡村文化遗产体现的生态理念、工匠精神等现代价值,立足区域禀赋和产业基础,提炼高辨识度的文化符号,打造乡村文化品牌。
以乡村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将乡村文化遗产置于当代生产生活实践中予以活态保护,有助于保留乡村风貌与历史肌理,并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将文化资源转化为乡村全面振兴动能。可引导公共服务、教育资源与专业力量有序进入乡村,加快培育壮大乡村文化产业。例如福建省永安市槐南镇通过出台资金补助、荣誉奖励等政策和引进高校技术支持,构建起“核心景区+非遗传习+特色产业+社区参与”的文化融合发展模式。推动乡村文化遗产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其应用场景,能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重释放。例如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利用农业文化遗产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打造农业文化遗产公园、世遗农耕文化和美乡村示范带。此外,还要聚焦细分领域,大力培育乡村文化产业人才;积极研究乡土文化代际传承规律,为乡村青少年群体建立乡村文化遗产社区课堂;培育非遗传承人、乡村文化产业领头人,实现本土人才成长与乡村文化产业发展互促共进。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责任编辑:王梓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306/128579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