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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耕田:深学笃行正确政绩观 奋力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2026年04月03日 13:35

 

20260304邱耕田

邱耕田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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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本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及其时代意义,以及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方面展开系统阐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有这样一些要求和具体部署。《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开展好学习教育,首要的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一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论述摘编》分7个专题,共计253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的报告、讲话、回信、指示、批示等150多篇重要文献。《论述摘编》的7个专题分别是:第一,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第三,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第四,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第五,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以实干出政绩;第六,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第七,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这本《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其他重要著作,是我们开展学习教育并在实践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文本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有着深邃思考与明确指引,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把握科学精准的衡量标尺,倡导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深刻,为中国共产党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正确方向,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干事创业的重要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所谓党性,是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性,是其所代表的阶级属性的集中体现。不同阶级的政党有不同的党性。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共产党人无论是想问题、搞研究,还是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而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就是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

2026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开局之年“第一课”,习近平总书记阐明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深远考量:“‘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强调政绩观也很有针对性。”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鞭辟入里,深刻分析两种不同政绩观的内在本质。“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时间回到2004年2月,主政一方的习近平同志参加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在发言中,习近平同志表示“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我们正确地改造主观世界”,并条分缕析阐释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那一年,他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陆续发表文章,阐明政绩观的是非标准与实践路径。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常思常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从地方到中央,一路走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叩问与思索,从未停息。20世纪90年代初,福建省领导科学研究会曾邀时任宁德地委书记习近平对青年领导干部谈谈如何干好工作的问题,一篇《从政杂谈》引经据典、发人深省。这篇文章指出:“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上,帝王将相何其多,但在百姓头脑中留下记忆的也不过百来号人。”“青史留名与官阶并无本质联系,而是与做事相联系。”“有些人入仕数十年,终为名利所困,或一事无成,或身败名裂。究其原因,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当官宗旨。”“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

汲古润今,鉴往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自觉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光辉历史中重温为政初心,总是善于从中华文明积淀的智慧中汲取为政之道。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明确强调“我们的一切都应该为了人民,没有自我,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我们最核心的这一层人,应该是具有献身精神的一批人”;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一一列举“郑人买履”“掩耳盗铃”“揠苗助长”“画蛇添足”等讽刺形而上学的故事,要求按照实际决定工作方针。2022年,中央党校中青班开班式上,面对年轻干部,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掷地有声:“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为政一方,习近平同志总是以“不要立志做大官,而要立志做大事”来勉励自己。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习近平主席指出:“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

 

(二)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

2025年11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后首次地方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启程南下,深入海南、广东两省。面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即将实施封关运作,习近平总书记叮嘱:“脚要踩在大地上。我们干任何事情都有内在规律。要科学有序安排开放节奏和进度,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力求‘放得活’又‘管得好’。”就是说,一切政绩,必须植根“实际”的土壤,遵循“规律”的准则,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精神的内在要求。

从实际出发,前提是要深入了解实际情况。习近平同志在地方工作时的两个故事,至今仍给人以深刻启迪。赴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面对当地一些干部想带大家快速脱贫致富的急切心态,习近平同志“没有摆出要烧‘三把火’的架势”,而是一头扎进基层,1个月走遍闽东9县察实情。刚到浙江工作,有人请习近平同志谈谈“施政纲领”,他笑着说:“我刚刚来,还没有发言权。到时候,我是要说的。”“新官”为何不急于“点火”?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三把火’该不该烧,什么时候烧适宜,都要从实际出发。”“要多深入群众,多做调查研究,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后审时度势,该烧则烧,不该烧决不要赶时髦,勉强‘烧火’。”为官一任、施政一方,如持卷应答,惟有认真审题、科学破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入山问樵、入水问渔’,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才能“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始终建立在“以调研开路”“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地处太行山深处的河北阜平县,进村入户看真贫。彼时,在一些地区,还存在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扶贫对象不明、扶贫资金“天女散花”等问题,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调研,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为扶贫开出了“精准”处方,有效指导打赢脱贫攻坚战。可见,只有掌握了实情,方能避免急功近利、一哄而上的“政绩冲动症”,方能“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拿“窝窝头”和“精面细面”打比方,论述煤炭等能源行业的发展:“先吃饱肚子再吃好。我们要实事求是,既不能放慢绿色低碳发展步伐,也不能太理想化,首先要保证能源供应。”“先吃饱肚子再吃好”,蕴含着循序渐进的基本道理。理,就是规律。“领导要有水平,水平从哪里来?水平来自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认识规律、掌握规律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的叮嘱,既指明认识论,也给出方法论。在开局阶段、关键时期,能否坚持按规律办事,做到蹄疾而步稳,尤其需要检视政绩观。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的干部以为发展就是上项目、搞投资、扩规模;有的过度举债搞建设,盲目扩张铺摊子;有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一刀切”;还有的搞本位主义、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推脱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会议上批评错误政绩观的表现,明确强调:“不要有大干快上的冲动,也就是不能不按规律办事,急功近利、急于出成绩。要把这种浮躁心理、急躁心态都压下来,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政者,正也。政绩观树得正,办事情才能过得硬。是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其中衡量的标尺是什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20世纪,福建当地一家企业斥巨资买断了三明市万寿岩的开采权,这一后来被誉为“南方周口店”的史前遗址,一度面临挖掘机和炸药包的威胁。一时间,争议纷纷。一面是难以割舍的巨额经济收益,一面是不可再生的重要遗存。面对矛盾两难,时任福建省代省长的习近平一锤定音:“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政绩观,正是长远与眼下、全局与局部的抉择。天平两端,见眼界,见定力,见担当。是囿于一时一事的得失,还是着眼打基础、利长远的实绩?我们的选择当然是后者。

“今天可能要让你们失望了,这次讨论的不是发展问题,而是保护的问题。”2016年1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开门见山。放眼长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尽长江滚滚来,比江河更深广的,是共产党人的格局远见。新时代以来,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之志,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开创性工作;站在“为民族复兴立根铸魂”的高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秉持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清醒,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桩桩一件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都是为了确保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为了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根本之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昨天的要坚持下去,今天的要有所深化,明天的要取得更大成效”。不做寅吃卯粮、击鼓传花的虚浮之举,而是“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2015年1月,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述了山西右玉县治沙造林的故事。“一张蓝图、一个目标,县委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率领全县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干”,把“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绿洲”。这正是长远政绩观的生动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就要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2002年10月,在浙江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面对台下500多名干部热切的目光,刚履新的习近平同志郑重承诺:“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跑好‘接力赛’中自己的‘这一棒’”。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中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一周后,外事出访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向世界阐释中国成功的密码:“70多年来,我们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理一县、兴一省、治一国,政贵有恒。“防止走弯路、翻烧饼”“不要城头变幻大王旗”“不能有临时工的思想”“不要换一届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显示所谓政绩去另搞一套”,而是坚强扛起“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是各自为政,搞保护主义、本位主义,还是胸怀“国之大者”、树牢全局思维?我们当然是要选择后者。

“要想一想这里是国内生产总值重要还是绿水青山重要?作为水源涵养地,承担着生态功能最大化的任务,而不是自己决定建个工厂、开个矿,搞点国内生产总值自己过日子。”2019年一次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谈及保护“中华水塔”三江源的重要性。2024年,赴青海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地努力“把青藏高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高地”的做法予以肯定,指出“这就是你们最大的贡献”,并叮嘱“要着眼全国发展大局”“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地各部门身处一域,“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才能找准为政的定盘星。到地方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常将地图放在手边,叮嘱各地“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抱成团朝着顶层设计的目标一起做”。

可见,为政之道,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这是干事创业的行动准则:“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这是履职尽责的价值导向:“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大我和小我的关系,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个人利益的关系”。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要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工作,处理好“在我”与“有我”、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四)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2024年10月,在福建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谷文昌纪念馆,重温谷文昌同志感人事迹。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地说:“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各级领导干部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树牢正确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在地方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就多次向身边同志谈及谷文昌的故事,表示“谷文昌之所以一直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敬仰,是因为他在任时不追求轰轰烈烈的‘显绩’,而是默默无闻地奉献”“这种‘潜绩’,是最大的‘显绩’。我们常讲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检验着一个政党的执政宗旨,决定着干事创业的根本方向。1982年,习近平同志赴正定工作。在调研中得知,由于粮食征购任务过重,当地一些农民口粮不够,只好偷偷去外县换红薯干儿吃。“我们正定宁可不要‘全国高产县’这个桂冠,也要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同志顶住压力坚持向上级反映问题。经过调查,国家征购减少2800万斤,减幅36.8%,百姓餐桌上少了红薯干儿,多了白面馒头。“心无百姓莫为‘官’”“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党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彰显着人民至上的理念,而人民至上,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政实践中最鲜明的底色。夙夜在公,一心为民。《之江新语》中,习近平同志曾这样感慨:“领导干部一年忙到头,根本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2021年春天,广西桂林毛竹山村,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村民王德利家。“总书记,您平时这么忙,还来看我们,真的感谢您。”朴实的村民由衷地说。习近平总书记的回答温暖人心:“我忙就是忙这些事,‘国之大者’就是人民的幸福生活。”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总是有限的。如何更好造福于民,考验着为政的立场和智慧。“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干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热情很高,但所办的事倒不一定是群众最需要、最欢迎、最能得实惠的。”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指出,“这里面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关系问题,但也确实存在没有很好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和正确政绩观的问题。”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30多年前,在福建最贫困的闽东山区任职,习近平同志就明确强调:“扶持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起来,是好事、实事;弘扬社会正气,打击害群之马,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文明、和睦、和谐、安定,也是实事、好事。解决群众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是实事、好事;甚至远处僻土深山的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这类针头线脑的小事,得到我们的关心、解决,也是实事、好事。”可见,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

2012年11月,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中外记者见面,一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最响亮的誓言。在为民造福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们不能因为事小就视而不见,不能因为任务艰巨就退缩不前,不能因为目标长远就消极懈怠。政绩之本,在于为民。政绩好不好,人民最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生活是不是幸福,这要让老百姓自己评价,我们说得眉飞色舞,老百姓无感,那是不行的,说明没抓对地方。”“要坚决杜绝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干那些只想讨领导欢心、让群众失望的蠢事。”政绩,不只由冰冷的数字所定义,“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是检验政绩最关键的标准。

广东潮州,千年古桥广济桥畔,广济楼巍然矗立。2020年10月,正在广东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登上广济楼,远眺凝思。当地负责同志向习近平总书记介绍:千百年来广济桥就“广济百粤之民”,但真正实现这个夙愿、让群众安居乐业的是中国共产党。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说:“每个时代都要做出每个时代的事情来。做得好、做得坏,贡献大、贡献小,青史可鉴啊!共产党人一定要为人民做好事。”

(五)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2025年12月,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当好党性党风标杆,在笃信、务实、担当、自律上为全党带好头、作示范。”“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2026年2月,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再次叮嘱:“‘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深入查找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在正定工作时,习近平同志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求,“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要有一个突破性的变化”“一定要树立求实精神,抓实事,求实效,真刀真枪干一场”。1990年,在《滴水穿石的启示》一文中,习近平同志这样写道:“我们需要的是立足于实际又胸怀长远目标的实干,而不需要不甘寂寞、好高骛远的空想;我们需要的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精神,而不需要新官上任只烧三把火希图侥幸成功的投机心理;我们需要的是锲而不舍的韧劲,而不需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散漫。”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释“说”与“做”、“知”与“行”的辩证关系,树立起“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的鲜明导向。

以实干出政绩,干在实处方能走在前列。“开展主题教育,要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作为衡量标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能拖延,不能虚与应付。”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广大党员破解“学归学做归做”的“两张皮”问题。坚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突出实践导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党内集中教育,“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要求贯穿始终。“形式主义少一些、真抓实干多一些,矛盾也会少一些,实绩也会多一些。”对于弄虚作假、好大喜功、光说不练、花拳绣腿等政绩观扭曲错位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明确批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沉下心来踏实干,“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

以实干出政绩,迎难而上方显本色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看干部主要就是看肩膀能不能负重,能不能超负荷”“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要拎着乌纱帽干事,不要捂着乌纱帽做官”“‘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顶得上去,折射的是政绩观,彰显的是党性和作风。

新时代以来,以“一个也不能少”的决心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勇气将改革进行到底,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以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带领全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挺起脊梁、冲锋在前,在战风险、迎挑战中经受考验,在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中开创新局。

以过硬作风创造过硬业绩,既要靠干部实干担当,也要靠组织保驾护航。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个别地方“能者多劳、庸者逍遥”“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各级党组织要以鲜明态度,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明确要求“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为基层减负赋能,强调“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鲜明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推动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指引干部队伍健康成长,为党的事业兴旺发达提供坚强保证。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时代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理论内涵

马克思主义政绩观就是干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为官从政理念。树立马克思主义政绩观,既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实干能力的思想基础。首先,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做到在务实中成长、在实干中进步”。由此可见,科学的政绩观是从各项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坚持务实为民的价值取向。其次,领导干部要树立系统全面的政绩观。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应该是全面系统的,经济发展是政绩,民生建设、民主保障、文化事业、生态效益等等也是政绩,必须坚持用系统全面的观点来看待政绩,决不能“唯GDP论英雄”。最后,领导干部要树立人民至上的政绩观。人民至上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鲜明底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至上是作出正确抉择的根本前提”。领导干部为民办事、造福人民,这是为官一任的最大政绩,是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

(二)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了实践方向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发展的目的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强调一切工作的开展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各项民生建设,倾听群众的声音和意见,更加注重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真正做到以人民的利益和需求为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要求领导干部更加关注人民的实际需求,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机制,加强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的权益,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强调增强领导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要求领导干部加强与人民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人民的需求,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行动指南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施政行为。从大的方面来看,政绩是政党执政的绩效,任何一个政党想长期保持执政地位,都必须创造实实在在的政绩来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从小的方面来看,政绩是干部主政的成绩,是干部考核的指标。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但追求政绩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热衷于“面子工程”,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割裂开来,这些思想偏差和行为错位,归根到底是因为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科学全面地阐明了领导干部应该“树什么样的政绩”,指出“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如同一把尺子,是对各种错误政绩观的纠正,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也为党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提供了参照。

 

三、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政绩观是关于“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的系统性认识、价值判断与行为准则。政绩观分为正确政绩观和错误政绩观。正确政绩观主要解决三个问题: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

(一)政绩为谁而树?答案只有三个字:为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一句话:“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话听着简单,但真正做到位,不容易。有的干部干事,眼睛盯着上面——“领导满意不满意”;有的干部干事,心里算着小账——“能不能给自己添彩”。唯独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一边,这样的政绩,再光鲜也是空中楼阁。真正的政绩,不在报表里,不在镜头前,而在老百姓的口碑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立场是为民造福。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政绩不是给上级看的“盆景”,也不是个人升迁的“阶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正确政绩观的第一要义,就是坚持“民生为大”,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成效的最高标准。有的地方搞人居环境整治,机械要求主干道两边的杂草留10厘米高、墙面统一刷白,群众调侃“面子光鲜、里子难咽”。这种只唯上不唯实的做法,劳民伤财,凉了群众的心。

总之,政绩为谁而树?答案就是:为百姓而树,为民生而树。

(二)树什么样的政绩?既要“显功”,也要“潜功”

说到政绩,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修了多少路、盖了多少楼、拆了多少迁、招了多少商、引了多少项目。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当然重要。但还有一种政绩不那么显眼,却关乎长远——这就是“潜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

这就引出了一个重要的理念:“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有人理解“功成不必在我”是消极、怠政、不作为,大错特错。“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境界——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功成必定有我”是一种担当——在自己的岗位上,为长远发展添砖加瓦。生态修复、治理机制建设、人才回流……这些基础性工作,往往数年难见“亮点”,却关乎长远发展。浙江安吉将竹林碳汇交易纳入考核,让生态潜绩转化为发展实效。江苏苏州的古城保护,一任接着一任干,让千年文脉延续至今,就是“功成必定有我”的生动诠释。有的干部重“显”轻“潜”,根源是“短视焦虑”——怕考核期内不出成绩,怕换届后人走茶凉。但真正经得起检验的政绩,从来不是一任之功,而是一茬接着一茬干出来的。

总之,树什么样的政绩?答案就是:既要看眼前实效,更要看长远根基。

(三)靠什么树政绩?靠实干,靠按规律办事

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很清楚:“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但“干”不是蛮干,不是拍脑袋决策,不是脱离实际硬上。

第一,要按规律办事。拔苗助长的行为为什么是错的,因为它违反了庄稼生长发育的规律。违反了规律,就要受到规律的惩罚。毛泽东同志指出:“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我们搞建设、求发展也必须遵循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有的地方为了出政绩,不顾条件什么都想干,最后什么也干不成。例如,我们在山上只能种草种树,而不能垦荒种田,否则会导致水土流失、山洪暴发。可见,只有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才能真正把事干成。

第二,要实事求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老百姓的事情关键在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来不得半点虚假。民生工作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承诺了就要兑现。办老年食堂要算能不能持续,办托幼服务要看有没有需求,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就意味着要反对形式主义。形式主义不仅不解决实际问题,还让工作优势难以发挥,造成资源浪费,与党的思想路线、根本宗旨背道而驰。以形式主义堆砌的“政绩”,经不起实践检验和群众评判,终将化为泡影;而干部思想受侵蚀,一旦养成投机恶习和浮夸作风,对个人发展也有百害而无一利。

第三,要有钉钉子精神。一件事抓一件成一件,稳扎稳打向前走。既要有“想干事”的自觉,也要有“能干事”的本领,更要有“干成事”的韧劲。谷文昌同志在福建东山植树造林,一干就是十几年,把荒岛变成绿洲。习近平总书记参观谷文昌纪念馆时说,“他是千千万万中国共产党优秀领导干部的一位代表”,“要见贤思齐,像他那样做人、为政”。

第四,要加强党性修养。从根本保障来看,党性坚强是基础。政绩观出现偏差,根源在于党性修养出了问题,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个人主义作祟。因此,本次学习教育特别强调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通过强化理论武装来固本培元。

总之,靠什么树政绩?答案就是:靠实干,靠规律,靠一颗为民的心和坚强的党性保障。

 

四、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借助教育引导、制度规范及激励机制等,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治国理政及创新创业的能力,以高质量发展书写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时代答卷。

(一)坚定政绩为民宗旨,强化思想教育固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只有党性坚强、理想信念坚定,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共产党员的党性并不会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初心不会自然保质保鲜”。强化政治历练,自觉开展“政治体检”;加强思想淬炼,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实践锻炼,将基层锻炼、处理复杂工作纳入干部“成长必修课”。

第一,宗旨意识校准锚定政绩观的人民坐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决摒弃官本位的陈旧思维。牢记权为民所用,杜绝“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错误倾向,避免有权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树立人民公仆的地位观,回归公仆本色。牢记情为民所系,拒绝情系官位,对人前倨后恭;拒绝情系亲友、追求封妻荫子;拒绝情系金钱、利用权力寻租。树立人民至上的利益观,坚守“利民”境界。做到利为民所谋,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第二,教育模式创新构建知行转化机制。学习教育要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程,结合集中学习教育抓实干部从政能力系统教育,与组织生活深度融合抓紧日常教育。在党性体检中,将政绩观偏差列入民主生活会必查内容,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在实践转化方面,建立政绩观实践教学点,设置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等实训模块。在典型引领方面,注重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教育实效,使正确政绩观真正扎根内心。在制度约束方面,出台领导干部政绩观全程纪实管理办法,构建从入职培训到离任审计的全周期教育体系。

(二)突出实绩用人导向,构建选育管用闭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务必强化实干实绩的导向作用,全力打造科学且完备的选育管用闭环体系。

第一,强调实绩导向,完善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树立“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人才识别和选拔流程。围绕干部的政治担当、改革攻坚能力、群众口碑等三个维度,构建综合“画像”体系以精准识人。政治坐标包括政治忠诚、定力、担当精神、能力及自律要求,据此制定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的正负面清单。实绩坐标依据工作量、创新成果及贡献度进行综合考量,尤其关注改革攻坚、应急处理等关键任务中的实际表现。民意坐标整合上级、同级、下级、群众及第三方等多方评价,构建全方位评价机制,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实时更新,不断丰富“评价+实例+分析”的政绩档案库。

第二,严管厚爱并重,构建成长生态链。严管与厚爱相辅相成,坚持“严管有尺度、厚爱有温度”,实现培养、管理、保护三者并重。源头培养筑牢信仰根基,通过创新政绩观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聚焦基层一线、重大任务及风险岗位,构建政绩历练体系。动态监督防偏差,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形象工程”“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刚性约束,构建涵盖思想防滑坡、工作防空谈、作风防堕落、纪律防越线的全方位监督网络。激励容错促担当,用好“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良好氛围。

第三,推动能上能下,激活队伍内生动力。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建立业绩档案,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干部实施动态跟踪管理;针对政绩观偏离、长期工作无进展且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采取“负面警示、回炉锻炼、及时调整”的分级处理措施。分类精准管控,建立针对“佛系躺平”干部的预警调整“负面清单”、支持改革创新的“容错清单”、实绩突出者优先提拔的“激励清单”,强化差异化、精准化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力,对政绩观偏差导致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持续传递“庸者让位、劣者出局”的鲜明信号,确保以政绩论英雄、以实绩论成败。

 

(三)完善政绩考评体系,构建多维约束机制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的政策,持续优化“校坐标体系、明考评标准、全周期管理、强闭环约束”的政绩观考评激励机制,发挥好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第一,强化价值导向,精准定位政绩考核体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强调,“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以责任“担当”为核心,强调政治忠诚度,对政治表现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聚焦“改革创新”的突破点,以改革为纵轴主线,强化创新发展动能,激励干部以突破性成果引领高质量发展。着眼实绩看“干事创业”,以实绩实效为标尺,增强群众获得感。切实将考核重心从过程控制转向价值引领,实现“以考促治、以评促建”的制度效能,彰显“考核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的导向。

第二,完善标准体系,构建分层分类考核框架。坚持“政治标准是核心的”,建立政治素质正负面清单,结合日常履职与重大事件表现定性评价,对政治不过硬者取消评优资格。推行民生评价模型,量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可监测指标,运用立体化评价机制,结合大数据动态管理,构建政绩档案。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包含质量、效率、动能的三维立体考核框架,优化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政绩指标,破解“重显绩轻潜绩”痼疾。

第三,创新考评机制,构建全周期管理体系。打破“年终突击考核”局限,构建贯穿干部履职全过程的考评链条。精准设定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现考评从唯GDP指标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转变,以及考核从经济发展规模、速度向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转型。推进分级分类考核,紧紧抓住年初、平时、年终等关键环节,形成综合考核数据库。健全多元政绩考核主体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加大政绩考核的群众和社会参与度。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开发政绩“数字画像”系统,通过横向对比区域数据、纵向对比历史数据、交叉对比行业数据,实现考核指标可量化、过程可追溯、结果可验证,推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考核。

第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构建激励约束闭环机制。破解“考用脱节”难题,强化“正向激励”,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激发担当者积极性,优先提拔实绩突出者。强化“反向约束”,对考评末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履职、作风、廉洁“三查”机制,并依据规定调整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畏难退缩、能力不足等问题的干部,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紧密衔接考核与干部管理各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构建“考核、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

(四)强化监督问责,构建政绩观偏差治理的全链条倒逼机制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新增的“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问题制定处分规定,重点聚焦政绩观偏差的突出表现,紧盯“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强化全员教育,通过监督约束,确保干部既能“守住底线”又能“积极作为”,构建涵盖预防、发现、纠偏、惩戒的全过程监督体系,实现政事管理的制度化、全生命周期覆盖。

第一,健全预防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内容,建立政绩观偏差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行为,以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干部行为提供精准标尺。构建政绩健康评估体系,推行“任前目标备案、任中动态评估、离任追溯审计”的闭环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技术搭建政绩健康体检系统,实时监测关键指标。对债务率超警戒线、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区自动亮牌预警,联动触发督办整改程序。

第二,强化发现机制。推动监督力量深度融合,整合干部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渠道,建立信息共享与线索移交机制。将政绩观偏差问题纳入常规巡视巡察重点内容,通过交叉检查、专项督查提升发现能力。拓宽社会监督参与渠道,保障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第三方评估等机制运行顺畅,同时构建舆情分析与实际成效验证的联动机制。针对舆论反映强烈、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政策项目,开展专项核查,确保监督全面覆盖、无遗漏、有回应。

第三,精准纠偏机制。开展政绩观偏差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半拉子”工程、“统计造假”“形象工程”等突出问题,实施“一案双查”。构建重大决策回溯审查与问责体系:针对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的决策,实施全流程回溯审查,涵盖决策动议、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关键环节;问责则聚焦于违反程序、无视专家意见、脱离实际的盲目决策行为。

第四,刚性惩戒机制。推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责任绑定制度,建立离任交接责任清单,对在任期间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留存。领导干部离任后若出现重大问题,依据档案追溯其在位期间的责任,落实“离岗不离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针对因政绩观偏差而导致的重大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社会矛盾激化等案件,无论涉事人员职务是否变动或是否已退休,均将实行终身追责制度。

(五)创新激励保障,营造担当作为生态

以组织担当促干部担当。细化容错机制边界,清晰界定科技创新、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的容错范围。允许干部对改革试点项目提前备案,对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失误予以免责。加强组织保障,解除干部后顾之忧,建立快速澄清诬告陷害机制,全力支持勇于担当的干部。

报告人 | 邱耕田

责编 | 张一博

校对 | 范璧萱

审核 | 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刘妍君、刘斌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403/12884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