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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华: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求 切实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使命担当

2026年05月25日 16:40

 

林建华-专家

林建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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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本文紧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深刻阐述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深入剖析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以及必须遵循的科学方法论。全文贯通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

2026年2月24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通知》还指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重要意义。由此,政绩观、正确政绩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引发人们的思考、激励人们的行动、提升人们的境界。

2026年2月,《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出版发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开展这次学习教育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做到“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绝不是一句空话。而要使之落到实处,就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论,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处理好公和私、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彰显“功成不必在我”的博大胸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切实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使命担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立新功。

一、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什么是政绩观?所谓“观”,就是观点、看法;政绩,就是从政、为政的成绩、业绩、功绩、实绩。从哲学意义上看,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实践中的集中投射,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乎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因此,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它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党的作风和党的执政理念、党的执政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这“三个事关”表明,政绩观绝非一时一事之考量,实乃一世一生之课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是前提、践行是旨归。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目的,就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予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指引明确,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把握科学精准的衡量标尺,倡导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造政绩,贯穿于党性修养的全过程,折射出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与人格境界。2023年3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2026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202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实际上深刻提出并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这三个根本性问题,是初心之问、使命之问,是时代之问、实践之问,是党性之问、人民之问。这“政绩观三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回答,是彼此联系、层层递进的,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完整逻辑体系。这“三问”,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政绩观上的具体体现。“政绩为谁而树”,就是为谁创造业绩,奠定了立场基石;“树什么样的政绩”,就是创造什么样的业绩,体现了观点表达和价值导向;“靠什么树政绩”,就是怎样创造业绩,体现了实践要求和方法彰显。

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就是人民政绩观。这种人民政绩观,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它不仅要求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而且要求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使党员干部摒弃私心杂念,避免政绩观偏离为民方向,改变部分党员干部重“上级”轻“基层”、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的不良倾向甚至错误倾向。因此,人民政绩观是一种以坚持唯物史观为理论根底的正确政绩观,它彰显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任务。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坚信人民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有助于激发党员干部自觉为实现好、维护好、代表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艰苦奋斗、团结奋斗、不懈奋斗。

那么,这引出一个问题:何谓正确政绩观,何谓错误政绩观?我们知道,政绩观,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有真实与虚假之别。我们党一贯倡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求避免政绩观错位或扭曲。2026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鞭辟入里,深刻分析了两种不同政绩观的内在本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这是对两种政绩观的精准画像。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只有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才是正确的政绩观。2022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发出号召,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跃马扬鞭、马不停蹄,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一程。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彰显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主动精神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主动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具有特殊重要的内容。回顾百余年辉煌岁月,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干事业、创政绩,为的就是造福中国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对党的百余年奋斗实践的科学概括和生动表达,着眼的是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问题,着力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政绩观是围绕着革命斗争与群众利益而展开的,并确立了为民立场与实践导向的根本内核,明确一切工作以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支持为根本遵循,从而构建了根本区别于一切旧式政权的政绩逻辑。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政绩观是围绕着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善人民生活、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而展开的,并实现了政绩从建立政党、取得政权向进行建设的转变,明确把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绩核心,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温饱、就业、教育、健康等基本需求。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政绩观是围绕着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而展开的,并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这一时期,面对新的历史方位与使命任务,我们党的政绩观坚持把以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立场,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以此作为评判政绩的最高标准,更加注重民生保障、社会公平、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引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将党员干部在政绩观上出现的偏差,概括为“五重五轻”。一是重始轻终。我们强调工作要善作善成,但有些干部做工作只是为了装潢门面,为了迎合上级领导,上级一有决策和部署,信息和成效反映上来还是快的,但工作是做给上级和领导看的,成效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口头上、落实在会议上的,有始无终,虎头蛇尾,缺乏一种善作善成、有始有终的踏实作风。二是重短轻长。有的干部急功近利,心态浮躁,只重视创立竿见影、“短平快”的政绩,而不愿意扎扎实实做一些打基础、做铺垫、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把追求近期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不是“做事”而是“做秀”,不是真正“造福一方”,而是着力“造势一时”,为自己获得晋升制造筹码,在一个地方、一个位置上工作了几年就想着晋升,如果3-5年仍未有动静,就觉得组织上亏待了他。由于干工作、创政绩的出发点只是为了升迁,不是为民谋利,所以不少“一时的政绩”甚至变成“长期的包袱”。三是重显轻隐。有的干部喜欢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追求“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对经济指标、资金投入、工程项目、形象面貌等趋之若鹜,汇报起来头头是道,口若悬河,而对一些需几年、十几年努力才能见效的工作退避三舍,不愿干或很少干。四是重易轻难。有的干部抓工作拈轻怕重,把好做的事揽过来自己去做,对于棘手的事就避开不愿做或推给别人去做,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就低头,没有勇挑重担的勇气,缺乏克难攻坚的本领。诚然,领导决策和工作部署,在一定时空范围内权衡利弊或先易后难是必要的,但如果指导思想不端正,长期择易弃难,积累矛盾,最终就可能酿成影响较大的事件,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五是重局部轻全局。有的干部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不强,遇事从个人利益或本地本单位小团体利益出发,计较个人利益,漠视人民利益;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甚至以牺牲全局利益来谋取小团体利益;对上级政策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对己有利的雷厉风行,对己无利的束之高阁,对己不利的阳奉阴违,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局部利益不惜牺牲全局利益。政绩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与深化。习近平同志提出的避免“五重五轻”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中国共产党人的事业是一场接力赛,更是一项繁复的系统工程。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精神对待事业、追求什么样的事业目标,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正确回答的根本问题。建立政党、取得政权、开展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自己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精彩演绎的三部曲。“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新时代新征程则更加凸显出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新时代新征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

第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强调的正确政绩观,鲜明诠释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从成立之时起,中国共产党就具有不同于其他政党的身份标识。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人民立场为根本立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作为最高境界。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也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一百多年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恩格斯曾指出:“一个知道自己的目的,也知道怎样达到这个目的的政党,一个真正想达到这个目的并且具有达到这个目的所必不可缺的顽强精神的政党——这样的政党将是不可战胜的,特别是在当前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它的一切要求都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正是这种经济发展的政治表现的话,那就更是如此。”中国共产党正是这样的政党。在一百多年的艰苦奋斗、团结奋斗、不懈奋斗中,正确政绩观深深植根于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

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了一个判断标准,即“四个有没有”,就是看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今天,我们奋进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更需要强化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品格,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把党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来引领。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优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广大党员干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主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根本保障作用。

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纠正,会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使群众热切期待落空,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侵蚀党长期执政的基础。那么,什么是形式主义?其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什么是官僚主义?其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作祟,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也就是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背离党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各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更高要求。实践表明,只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防范一切动摇党的根基的因素,才能使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由此可见,做好党建工作本身,就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而要实现这一总目标,就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应对风险挑战冲击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确立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聚精会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实干苦干,不务虚功,夙兴夜寐,勤奋工作,以一流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还要“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制度把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实做好。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制度执行,按制度办事,才能确保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变形,才能激发个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地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提高制度竞争力。而这一切,都不仅是为当下计,更是为国家长治久安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谋。

第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在“两个大局”、“两个布局”中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必然要求。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把握“两个大局”的规律性、互动性,增强胸怀“两个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必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两个布局”,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使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整体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接近民族复兴越不会一帆风顺,越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当前,世界变乱交织,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可以说,无论机遇还是挑战都有了新的发展变化,但总体而言机遇大于挑战。因此,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如国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等的新变化。要胸怀全局、登高望远,在战略上保持定力,在战术上精心运筹,不断增强我国发展的确定性和可持续性。

只有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才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不可能都是平坦的大道,我们将会面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的担当精神。”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同时还要学会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国内外形势变化,认清规律、识变应变,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全力办好自己的事,锲而不舍实现既定目标。

四、新时代新征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不仅事关一时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利在当今、功在久远,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概念和命题。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或“优不优”。

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这些沉甸甸、实打实的民生成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认同和衷心拥护。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必须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得民心者得天下。人民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强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因此我们说,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才会有正确的政绩观。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第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我们党强调的政绩观,集中反映了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要求。树牢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具体来说,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这是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价值标尺和行为准则,也是对党员干部的能力锻造和政治历练。这里谈到“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就是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一茬接着干,干出来的都是实绩;“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就是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也就是说,“功成不必在我”但同时“功成必定有我”,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前者彰显的是胸怀与境界,引导干部超越个人得失,甘当“铺路石”;后者诠释的是责任与担当,激励干部主动肩负使命,勇做“排头兵”。另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精气神,有助于全党形成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就党员干部提高能力本领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

由此可见,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正确政绩观尤为重要,自觉、主动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尤为重要。“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深刻指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实现“十五五”规划的重要要求,不仅关乎干部个人健康成长,更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悟其理,行其道。“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恰逢其时,正当其用。

 

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遵循的科学方法论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提高思想认识”,“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整改突出问题”,“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立好制度规矩”。具体来说,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是有法之举、得法之行。正确政绩观,从来不是抽象的理论教条,而是具体的实践遵循。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论,极其重要的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处理好公和私、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归根到底,就是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中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政绩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了题为《“潜绩”与“显绩”》的重要文章。文章中,习近平同志在谈到“三农”工作不可能马上见效时指出,“这就有一个如何认识‘潜绩’与‘显绩’,创造政绩的问题。‘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显绩’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即使有‘显绩’,充其量也只是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今天来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习近平同志的这一认知,体现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跟着习近平总书记学方法,特别要学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真经”。

我们要深刻把握“显绩”与“潜绩”、“显功”与“潜功”以及“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关系。一方面,“显绩”与“潜绩”、“显功”与“潜功”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具体来看,做显功、出显绩,是善抓落实、务求实效的体现;做潜功、求潜绩,有助于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发展、长足进步。把握显功与潜功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创造政绩需要葆有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善谋善为,积厚成势。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既要有创造“显绩”的追求,更要有创造“潜绩”的定力。另一方面,“显绩”与“潜绩”、“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这要求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这是正确政绩观的精髓。

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无论显绩还是潜绩,政绩都是为民的,都是需要实干的。一切政绩,必须植根“实际”的土壤,遵循“规律”的准则,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精神的内在要求。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政绩从“实”中孕育,在“干”中创造。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落脚点在于办实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政绩是干出来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不要贪功,也不能避责,不要总有“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不要总有“能者多劳、庸者逍遥”的抱怨。有一定之略,然后有一定之功。因此可见,政绩观正,则事业兴;政绩实,则民心聚。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既要讲求科学、尊重规律,又要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既要有“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之勇,更要有“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实干之志,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总而言之,把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辩证结合起来,以不断深化的规律性认识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掌握的哲学智慧。

综上所述,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价值航标,关系着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效。越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党和国家的事业行稳致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绩为重、实干为要,砥砺奋进、勇往直前,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奋力绘就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图景!

报告人 | 林建华

责编 | 赵苇

校对 | 张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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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525/1292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