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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

2026年05月25日 1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0月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围绕建设文化强国进行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新命题。在主持这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党管互联网原则落实到位,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之后,当前,人类正在经历信息革命,这是我们建成文化强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代背景。将“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列入“十五五”规划,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主动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和执政规律、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的高度文化自觉与历史自觉。

1.信息技术发展给文化治理带来新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一场新的全方位综合国力竞争正在全球展开。能不能适应和引领互联网发展,成为决定大国兴衰的一个关键。”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已成为各国间综合国力竞争的主战场,世界各国纷纷将信息化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和优先发展方向,围绕网络空间发展主导权、制网权与话语权的争夺日趋激烈。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竞争与风险防范同时成为国际关注重点。在全球主要政治体推出的人工智能政策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是唯一被同时列入战略重点和风险重点的技术类别。

在经济领域,新技术不仅重构了传统产业模式,更通过算力算法算网的竞争重塑了全球数字经济格局,并成为全球产业链争夺的制高点、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导权工具以及重构国际秩序的关键杠杆。在政治领域,信息技术的兴起催生了“网络主权”这一新型国家主权概念与战略空间,它超越传统地理边界,成为重塑地缘政治空间的重要力量。在文化领域,信息技术是意识形态的主战场与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志。由此可见,信息技术在大国博弈中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对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作用,更在于构建了“技术—权力—空间”三位一体的新型地缘政治体系。未来,掌握信息技术主导权的国家将在国际秩序重构中获得结构性优势。

信息技术作为新一代基础设施与社会结构的技术基座,不断推动信息获取、社交、舆论、电子商务、娱乐等多元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互联网平台与资本共同驱动的内容生产模式互嵌,催生出新的经济业态与文化形态,在给社会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给党掌握文化领导权带来了全新的课题。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文化领域治理能力,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加以理解和定位,才能在发展与安全、管好与用好的平衡与统一中把握好“治理”的深层内涵。对此,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新课题:

一是网络平台中介化与“黑箱”化。当前,互联网商业平台日益成为网民生产生活、获取信息、社会交往和参与公共事务的主要渠道之一。商业平台凭借“数据—算法—流量”的机制,掌握着推送信息、设置社会热点议题、影响公众情绪与言论乃至塑造社会观念与行为的权力。它们不但掌握了触动社会心理与情绪的重要开关,更成为当前热点舆情生成的主要驱动力。但平台算法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充分有效的价值审核与法律监管,这影响了党从技术架构的源头掌握文化生态的主导权。

二是人工智能技术意识形态风险全流程化。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正日益成为意识形态主战场。人工智能大模型所具有的内生性“全流程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将在未来构成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重要挑战:其训练所用的语料库,可能存在意识形态与政治立场偏差及其他被污染的风险;其产生的大模型“幻觉”,即虚假与错误信息的大规模生成,成为各类谣言生产与传播的重要源头;大模型在训练和学习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被注入特定价值立场,进而影响认知框架的塑造。能否实现人工智能大模型内容输出的全流程可控,关系党主导舆论的话语权。

三是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面临新趋势。互联网时代,我国有超过11亿网民在同一个网络空间中获取与交流信息,当舆论密度与热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会迅速演变为舆情,从而形成“信息传播—舆论聚集—舆情引爆”的效应。加之当前中文互联网已经成为全球不同政治力量与文化思潮争夺影响力和注意力的重要阵地,国内传播与国际传播之间泾渭分明的界限也早已不复存在。能否建立和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成为党在文化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四是新兴文化业态IP化与粉丝化的双刃剑效应凸显。数智技术与商业资本的双重驱动催生出大量新兴文化形态与业态,如粉丝经济、直播经济以及短视频、网络文学等多模态的新大众文艺,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并推动形成企业全球化成长的新范式。这些新兴产业形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丰富公共文化供给、促进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与创新活力,形成了新的“大众产消”与“全民共创”的经济形态与文化生态。但与此同时,其以粉丝经济为基础的IP运营模式,形成了以流量为核心的作品产消全链条机制,使网络平台通过流量分配权实质上掌握了产品分发权与生产流程控制权,影响甚至决定着哪些文化产品得以被创作、传播、消费,这给文化治理带来诸多新挑战。同时,文化创作的流量逻辑也强化了内容创作的同质化、浅表化、庸俗化现象。

2.以信息技术驱动文化领域治理能力系统性提升

在信息技术迭代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提升党的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应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系统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着力:

健全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平台治理模式。目标是通过善治、善管、善用网络平台,将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确保现实与虚拟、线下与线上两个空间中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畅通无碍。当前,需要将以内容治理为主的传统网络治理模式,升级为基于平台架构与算法治理的网络生态治理新模式。对平台架构与算法进行前置审核与监管,确保算法导向正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自主可控,从根源上解决算法“黑箱化”以及算法驱动下产生的“信息茧房”、诱导沉迷、操纵榜单、过度娱乐化等问题。同时,引导网络平台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纳入算法优先推送序列,以此夯实网络舆论生态与文化生态的技术根基。

确保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的全流程可控。建立由多部门、行业、专家等联合组成的人工智能伦理与文化安全审核机制,对企业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明确指导,从而构建起人工智能大模型全流程意识形态安全框架。在形成版权共识的前提下,建立“主流文化语料库联盟”,打通囊括主流媒体新闻报道、一流出版社出版物、图书馆馆藏等丰富内容的优质语料,实现“优质语料库—大模型训练”的正向循环。

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双效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机制。《规划纲要》提出了“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旨在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依托国内大市场优势,通过双循环带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的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推动文化繁荣,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此,要完善文化产业“走出去”的中长期规划与一揽子计划,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出海。深化文化贸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数字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国文化贸易主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与国际竞争力,以全球市场竞争力带动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探索构建“技术—艺术—文化”三位一体的新大众文艺评价与管理机制,将思想深度、艺术原创性等传统标准与文化传播力、技术创新性、受众参与度等现代指标相结合,推动专家评价、大众认可和市场表现相统一,形成更具包容性的立体评价体系,避免唯数据论。同时,鼓励和引导互联网平台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算法推荐与数据统计,进行内容审核与价值引导,确保党掌握对新大众文艺的技术生态定义权与文艺生产主导权。

持续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构建一体化舆论综合治理体系。其目标,是通过系统性变革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整合各类媒介资源和生产要素,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共融互通,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平台。《规划纲要》提出了“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提高主流舆论引导能力”的要求,这意味着主流媒体的发展范式必须根本转变,推动内容建设与网络管理、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虚拟空间与现实社会、国内传播与国际传播的整体相融。一是以数字与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媒体生产传播。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在创意策划、内容生产、信息处理、舆情分析等环节中的功能,重构媒体技术底座,驱动主流媒体系统性跃升。二是推动媒体融合纵向贯通与横向协同联动,形成互联互通、融合创新的发展态势,使各级各地媒体融合由局部探索转向系统集成。三是构建自主可控的新型传播平台。重点做好主流媒体内容数据、用户数据、公共数据的采集标注,并与政府的政务、服务、商务等综合性数据资源及渠道优势相结合。在为用户构筑坚实可靠数据底座的同时,嵌入数字生活场景,满足用户信息与服务需求,潜移默化地实现以文化人、价值观塑造与舆论引导等目标。同时,推进“常态化新闻发布—日常舆论引导—舆情应急处置”一体化治理。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实现从“信息发布”到“治理赋能”的功能升级;完善日常舆论引导与舆情处置协同机制,通过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形成常态化信息发布、互动与反馈,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良好互动渠道;等等。

(作者:秦露,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文史教研部副主任)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525/12926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