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小大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报告 大讲堂 2026年度

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求 切实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使命担当

2026年05月01日 08:15

 

【摘要】2026年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本文围绕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活动、新时代新征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新时代新征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遵循的科学方法论五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明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实绩,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论,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彰显“功成不必在我”的博大胸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我们要切实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使命担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立新功。

2026年2月24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

在全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是一条重要经验。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党已经开展了三次学习教育:第一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二次是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第四次学习教育,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目的在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一)何谓“政绩观”

观,就是观点、看法。政绩,就是从政、为政的成绩、业绩、功绩、实绩。一般来说,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实践中的集中投射,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乎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因此,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它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党的作风和党的执政理念、党的执政实践。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这“三个事关”表明,政绩观绝非一时一事之考量,实乃一世一生之课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是前提、践行是旨归。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目的,就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予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有着深邃思考、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指引明确,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把握科学精准的衡量标尺,倡导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造政绩,贯穿于党性修养的全过程,折射出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与人格境界。2026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202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管党治党越有效,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就越有力。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实际上深刻提出并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这三个根本性问题,是初心之问、使命之问,是时代之问、实践之问,是党性之问、人民之问。这三问以及对这三问的回答,是彼此联系、层层递进的,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完整逻辑体系。这三问,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政绩观上的具体体现。

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就是人民政绩观,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创造政绩的过程中,它不仅要求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而且要求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所创造的政绩成效的根本标准,使党员干部摒弃私心杂念,避免政绩观偏离为民方向,改变部分党员干部重“上级”轻“基层”、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的不良倾向甚至错误倾向。因此,人民政绩观是一种以坚持唯物史观为理论根底的正确政绩观,它彰显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任务。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指出:“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坚信人民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有助于激发党员干部自觉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艰苦奋斗、团结奋斗、不懈奋斗。

何谓正确政绩观,何谓错误政绩观?我们党一贯倡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求避免政绩观错位或扭曲。2026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鞭辟入里,深刻分析了两种不同政绩观的内在本质: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这是对两种政绩观的精准画像。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活动(历史主动)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活动、历史主动,在新时代新征程则具有特殊重要的内容。“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干事业、创政绩,为的就是造福中国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对党的百余年奋斗实践的科学概括和生动表达,着眼的是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问题,着力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征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政绩观是围绕着革命斗争与群众利益而展开的,并确立了为民立场与实践导向的根本内核,明确一切工作以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支持为根本遵循,从而构建了根本区别于一切旧式政权的政绩逻辑。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政绩观是围绕着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善人民生活、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而展开的,并实现了政绩从建立政党、取得政权向进行建设的转变,明确把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绩核心,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温饱、就业、教育、健康等基本需求。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摆脱贫困、尽快富裕起来。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政绩观是围绕着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而展开的,并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这一时期,面对新的历史方位与使命任务,我们党的政绩观坚持把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立场,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以此作为评判政绩的最高标准,更加注重民生保障、社会公平、共同富裕与人的全面发展,引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

追根溯源,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提出一些党员干部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并概括为“五重五轻”的突出问题,具有极强的新意、深意和远意。

 

一是“重始轻终”。有些干部做工作只是为了装潢门面,是做给上级和领导看的,成效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口头上、落实在会议上的,有始无终,虎头蛇尾,“只开自己的头”“不收别人的尾”,缺乏一种善作善成、有始有终的踏实作风。

二是“重短轻长”。有的干部急功近利、心态浮躁,只重视立竿见影、“短平快”的政绩,而不愿意扎扎实实做一些打基础、做铺垫、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不是“做事”而是“作秀”,不是真正“造福一方”、为民谋利,而是着力“造势一时”,“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不少“一时的政绩”甚至成为“长期的包袱”,形成“前任的政绩,后任的包袱”的怪胎怪象。

三是“重显轻隐”。有的干部喜欢给自己留名、替自己立碑,对“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趋之若鹜,而对一些需几年、十几年努力才能见效的工作退避三舍,不愿干或很少干。

四是“重易轻难”。有的干部抓工作拈轻怕重,把好做的事揽过来自己去做,把棘手的事避开来,只吃“软蛋糕”、不啃“硬骨头”,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就低头,没有勇挑重担的勇气,缺乏克难攻坚的本领,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

五是“重局部轻全局”。有的干部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不强,“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根深蒂固,只见小我、不见大我,遇事从个人利益或本地本单位小团体利益出发,计较个人利益,漠视人民利益;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甚至以牺牲全局利益来谋取小团体利益,而不是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对上级政策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对己有利的雷厉风行,对己无利的束之高阁,对己不利的阳奉阴违,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政绩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与深化。从“江浙对”到“治国策”,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避免“五重五轻”至今仍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新时代新征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十分重要,很有必要。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完成党的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强调的正确政绩观,鲜明诠释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从成立之时起,中国共产党就具有不同于其他政党的身份标识。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高境界。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曾指出:一个知道自己的目的,也知道怎样达到这个目的的政党,一个真正想达到这个目的并且具有达到这个目的所必不可缺的顽强精神的政党——这样的政党将是不可战胜的,特别是在当前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它的一切要求都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正是这种经济发展的政治表现的话,那就更是如此。

中国共产党正是这样的政党。在一百多年的艰苦奋斗、团结奋斗、不懈奋斗中,正确政绩观深深植根于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给国测一大队老队员老党员的回信》中指出:忠于党、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

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四个有没有”判断标准:就是看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偏离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有没有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没有脱离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奋进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更加需要强化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品格,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把党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党建来引领,从严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优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一贯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全面从严治党,广大党员干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主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根本保障作用。

政绩观,体现着鲜明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政绩观是检验干部党性与作风的试金石。党性,是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性,是其所代表的阶级属性的集中体现。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纠正,这些思想和行为都会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使群众热切期待落空,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侵蚀党长期执政的基础。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作祟,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各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更高要求。实践表明,只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坚决割除一切滋生在党的肌体上的毒瘤,防范一切动摇党的根基的因素,才能使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

做好党建工作本身,就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一个国家要发展,明确目标和路径很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实现我们党确立的总目标,就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制度和法律的力量治理国家、应对风险挑战冲击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确立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聚精会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实干苦干,不务虚功,夙兴夜寐,勤奋工作,以一流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区分干部在改革中因缺乏经验而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与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为推动发展而产生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个区分开来”,旨在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敢于担当、踏实做事。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制度把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实做好。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牢固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只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制度执行,按制度办事,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不走样、不变形,才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提高制度竞争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一切不仅是为当下计,更是为国家长治久安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谋。

(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在“两个大局”“两个布局”中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必然要求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新征程必须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把握“两个大局”的规律性、互动性,增强胸怀“两个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必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布局”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使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整体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越是接近民族复兴越不会一帆风顺,越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当前,世界变乱交织,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但是,无论机遇还是挑战都有了新的发展变化,总体而言机遇仍然大于挑战。变局蕴含机遇,挑战激发斗志。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如国际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等的新变化。我们要胸怀全局、登高望远,在战略上保持定力,在战术上精心运筹,不断增强我国发展的确定性和可持续性。只有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才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新征程上,不可能都是平坦的大道,我们将会面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的担当精神。”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同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学会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国内外形势变化,认清规律、识变应变,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全力办好自己的事,锲而不舍实现既定目标。

四、新时代新征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不仅事关一时一地一域发展,更事关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利在当今、功在千秋,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反复强调,我们要的是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要的是以比较充分就业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投资回报率、资源配置效率为支撑的发展。

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概念和命题。这表明,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2022年,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

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或“优不优”。

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就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实践证明,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导向什么样的发展观,进而产生什么样的发展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

只有把政绩观摆正了,才能紧紧围绕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谋划工作,真正把精力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反之,如果把政绩观跑偏了,就容易急功近利、投机取巧,造成违背客观规律、贻害深远的严重后果。高质量发展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和发展道路,是将“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是把高质量发展从宏观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的切实举措。

 

“十五五”时期,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保持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十五五”时期要把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高科技自立自强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这是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唯物辩证法,我们必须坚定不移遵循和坚持,因为它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大局、态势和走势。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这些沉甸甸、实打实的民生福祉成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认同和衷心拥护。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人民群众福祉,必须把准人民脉搏、回应人民关切、体现人民愿望、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叮嘱:“踏踏实实干事创业,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且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以百姓心为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现代化最坚实的根基、最深厚的力量。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代化道路最终能否走得通、行得稳,关键要看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才会有正确的政绩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用老百姓的“满意度”提升发展的“含金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干部队伍健康成长

我们党强调的政绩观,集中反映了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要求。树牢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把丰碑立在人民群众心中。

为官一任,为政一方,既要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又要保持大局稳定和工作连续性。有的地方和干部搞口头落实、纸面落实,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有的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寅吃卯粮、负债很重;有的搞一言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屡禁不止;有的盲目乱干、不按规律办事,造成重大损失;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绩观出现错位和偏差。树立正确政绩观,就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

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这是干部健康成长的价值标尺和行为准则,也是对干部的能力锻造和政治历练。

“功成不必在我”,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一茬接着干,干出来的都是实绩。这是一种有着宽阔胸怀的建功立业思想,实际上就是大我和小我的关系,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个人利益的关系。“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要计较个人功名,而要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即“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

“功成不必在我”但同时“功成必定有我”,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前者彰显的是胸怀与境界,引导干部超越个人得失,甘当“铺路石”;后者诠释的是责任与担当,激励干部主动肩负使命,勇做“排头兵”。

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着力点,必须具备统筹协调、改革创新、驾驭风险的能力,全面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真本领、硬功夫。投身高质量发展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避免盲目跟风;必须严守党纪国法,从思想上杜绝“拍脑袋决策”“数据造假”“竭泽而渔”等行为。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乎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精气神,有助于全党形成“靠实干创实绩、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就党员干部提高能力本领提出明确要求,反复强调“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把正确政绩观树得牢而又牢、践行得实而又实,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正确政绩观尤为重要,自觉、主动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尤为重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深刻指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实现“十五五”规划的重要要求,不仅关乎干部个人健康成长,更直接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悟其理,行其道。“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要性、重要性,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旨在着力提升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步步坚定走下去,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这就是知行合一。而能否做到知行合一,直接折射的则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政绩观。

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遵循的科学方法论

(一)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是有法之举、得法之行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论,极其重要的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史观,处理好公和私、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归根到底,就是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中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这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政绩问题上的具体体现。  

振叶以寻根,观澜而索源。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在《浙江日报》(2005年1月17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潜绩”与“显绩”》的短文,这篇文章讲的是“三农”工作,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习近平同志指出,创造政绩,有一个如何认识“潜绩”与“显绩”的问题。辩证地看,“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显绩”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即使有“显绩”,充其量也只是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习近平同志的这一认知,体现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

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跟着习近平总书记学方法,特别要学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亦即马克思主义的“真经”。今天,我们还应进一步认识到,政绩的显现有一个过程,有的政绩见效快,即所谓“显绩”;有的政绩则需要较长时间才显现出来,是“潜绩”。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政声人去后”,应该成为我们的一种理念。

做显功、出显绩,是善抓落实、务求实效的体现。譬如民生工作,要直接同老百姓“见面”“对账”,所以必须逐一解决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具体领域的实际问题。显功、显政、显绩彰显决心、传递信心,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改善。

做潜功、求潜绩,有助于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发展、长足进步。领域各不相同,分工千差万别,任务难易悬殊,这些都决定了有些工作并不显山露水,有些政绩并非一目了然。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事情都需要扎扎实实、稳步有序推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步一个脚印才能行稳致远。越是长久基业、长远大计,越离不开甘坐冷板凳、甘吃清苦饭的默默付出,越呼唤一批接一批“栽树人”“挖井人”“拓荒人”前赴后继、后继有人、人才辈出。

坚持眼前成效与未来基础“显潜结合”的辩证法,以考核促政绩很重要。考核,是校准政绩观的标尺。唯有既重当下显绩的提质见效,亦重长远潜绩的筑基垒台,方能让政绩之山巍峨挺拔、基业长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这一“显潜结合”的辩证法,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激励其以实干担当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在评价党员干部政绩时,既要立足“现在时态”看干部是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可见可感可及的显绩迅速打开局面;也要立足“将来时态”观察其是否致力于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展现“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战略定力。运用“显潜结合”的辩证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政绩考核,就要求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这是共产党人政绩观的精髓。“不必在我”与“必定有我”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二)按规律办事是党员干部必须持守的原则

“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无论显绩还是潜绩,政绩都是为民的,都是需要实干的。一切政绩,必须植根“实际”的土壤,遵循“规律”的准则,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精神的内在要求。

为官一任,施政一方,犹如持卷应答,唯有认真审题、科学破题、精准答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就是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从实际出发,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而不是从个人的私心、私利、私欲出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时代都要做出每个时代的事情来。做得好、做得坏,贡献大、贡献小,青史可鉴啊!共产党人一定要为人民做好事。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好事实事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才能创造出党和人民所要的真正的政绩。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发现规律、把握规律、遵循规律、运用规律。领导要有水平,水平从哪里来?水平来自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按规律办事,就是要做到实事求是,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十五五”开局阶段、关键时期,能否坚持按规律办事,做到蹄疾步稳,尤其需要检视政绩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如果好大喜功、违背客观规律去追求政绩,那么必定会受到规律的惩罚,这是被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的道理。

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政绩从“实”中孕育,在“干”中创造。按规律办事,落脚点在于办实事。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务实是必备品格,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政绩是干出来的,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不要贪功,也不能避责,不要总有“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不要总有“能者多劳、庸者逍遥”的抱怨。有一定之略,然后有一定之功。

政绩观正,则事业兴。政绩实,则民心聚。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既要讲求科学、尊重规律,又要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既要有“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之勇,更要有“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实干之志,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把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辩证结合起来,以不断深化的规律性认识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掌握的哲学智慧。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价值航标,关系着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效。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政绩为重,以实干为要,砥砺奋进、勇往直前,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奋力绘就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图景!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李颖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501/12976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