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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发展更新中创造性推动文化遗产保护

2026年08月03日 14:20

文化遗产作为城市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的文化根脉,在国家现代化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更新的矛盾自然凸显。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是把文化遗产作为城市现代化可有可无的“附属物”,需要清除消灭的“障碍物”,还是将其作为城市现代化富有生机、持续向前的精神活水,贯通古今的现实载体?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重视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这为新时代在城市发展中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事实上,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围绕如何推动厦门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这一问题,就进行了许多深入的思考与探索。深入把握总结其中内蕴的重要理念和基本经验,对今天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守护好中华民族文化瑰宝,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定战略规划引领文化遗产整体保护

文化遗产是自然与时间的馈赠。一座古城、一处遗址、一片街区、一个文物,都蕴藏着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和中华民族的共同记忆。守护文化遗产,本质上守的是延绵不绝的民族精神,守的是一场面向未来的持续不竭的历史接力赛,必须立足长远,全局谋划。

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和精神血脉,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事关文明根脉的永续发展。这就决定了新时代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形成重点关注、覆盖全域的保护格局,推动宝贵遗产代代相传,促进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展。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正值厦门经济特区初创之际,百业待兴。他敏锐地洞悉和把握改革之风,勇立潮头、开创新局,突破体制机制束缚,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牵头编制《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这一战略,围绕厦门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人才开发、文化遗产保护等作出了一系列长远规划,并专门附加了一份《鼓浪屿的社会文化价值及其旅游开发利用》的专题报告,以长远眼光明确“很有必要视鼓浪屿为国家的一个瑰宝,并在这个高度上统一规划其建设和保护”。打破仅仅保护鼓浪屿风貌建筑的局限,以全局眼光对鼓浪屿全岛进行保护,做到对岛上的一草一木与历史人文遗存资源的整体性保护。按照这一思路,厦门启动了《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系统开展了古树名木、历史风貌建筑等各类文化与自然资源的普查建档工作,为后续的精准保护、科学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6年,厦门发布了《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体现了厦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以贯之,也体现了厦门对自身历史文脉赓续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的持续坚守。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立足自身实际,努力做到当下与长远、局部与整体、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通过战略谋划、统筹兼顾、全局把握,将原本相对独立的文物保护、城市规划、生态治理等统一起来整体性把握,在战略协同中建设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现代化城市。只有以战略眼光审视文化遗产保护,提早谋划并持续推进,才能让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瑰宝在城市发展中不失本色,在时间流变中薪火相传,在市井风貌演变中迭代延绵。

树立科学理念实现文化遗产永续传承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用科学理念指导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才能真正实现永续传承。一座城市的历史建筑、文物古迹承载着城市人民的成长历程,维系着全体人民的共同情感。保护好文化遗产,是对历史的敬重,也是对人民的负责。文化遗产保护要按规律办事,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理清为何保护、为谁保护、如何保护的根本问题。

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利用是保护的目的。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科学对待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探索特色保护、价值保护实践,增强现代科技手段赋能,把静列于橱窗的历史文物转化为文化再生产的“活态资源”,实现“物的保存”向“精神传承”的实践转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持续注入深厚强劲的文化力量。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充分认识到保护城市古建筑、守护历史文化名城是领导干部肩负的重大使命与责任。多次实地考察厦门古建筑遗存保护状况,亲自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986年,在调研听取八卦楼修缮工作情况汇报后,立即协调筹措专项经费,大力支持八卦楼的抢救维修工作。正是这一重要举措,“扭转了一座百年建筑的命运”,守护住了前人留下的文化瑰宝,延续了城市的历史文脉。

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生活的展开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城市发展既要守住文化根脉,尊重文化遗产的历史性和多样性,又要主动结合地方特色,推动文化遗产的现代转化和当代活化。把宝贵文化遗产存续和现代文明更新结合起来,推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与创新发展。近40年来,厦门按照这一思路,坚持保护第一原则,编撰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持续推动对八卦楼、南薰楼以及莲塘别墅等的保护修缮,完成了438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推动“送王船”成功列入人类非遗名录、嘉庚教育遗产进入中国申遗预备名单等,大力弘扬红色文化,促进闽南文化现代转型,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现代生活塑造拓展的有机融合。正是坚持保护与利用的辩证统一,才能“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使文化遗产真正成为中华民族延绵不绝、生生不息的宝贵财富,为子孙后代留存历史记忆、为人类文明存续和更新提供中国智慧。

促进文旅融合实现文化遗产的良性开发

一座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特色底蕴,既是其自然生态与文化遗产持续互构的结果,也需要通过文旅融合,不断实现生态资源与人文资源的相互整合,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的相互赋能。

文化遗产作为文旅融合的重要载体,能够带动就业、增加收入、推动区域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将文化遗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了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国家文化公园,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统一,形成了“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融合发展格局,不仅推动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对自然风光、历史文化融入旅游发展进行思考与探索,在牵头对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分析厦门具有岛、山、岩、海的自然资源与延平文化、宗教文化、侨乡文化等人文景观,共同构成独特的城市旅游资源,既强调旅游资源开发的经济性质,又强调其所具有的社会性质和文化性质。2001年,已担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就厦门特别是鼓浪屿的旅游开发作了进一步的指示,提出“鼓浪屿至少有四个特点可以大做文章,即风景系列、海洋系列、琴岛系列以及人文系列”。这一指示使鼓浪屿的保护开发具备更高的战略定位,也为厦门的文旅融合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厦门牢记嘱托,立足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和深厚悠久的人文历史积淀,以文旅深度融合为核心,探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旅游发展的双向赋能、协同共进,打造“面朝大海四季花开”的城市品牌。

文旅经济已成为许多城市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需要统筹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旅游发展的关系,增强高品质文旅体验,提升国际化文旅发展水平,持续赋能区域发展,助力城市现代化建设。还要延续中华文脉,让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具有不同地域特色又有共同文化价值指向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彰显新的魅力、呈现新的风采,有利于形象生动地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传播中华文化。

(作者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厦门市委宣传部实践基地研究员、华侨大学科研院院长)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803/12983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