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重大主题专题 向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勇毅前行 全面部署 科技强国
打通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2026年08月17日 15:07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要突出科技创新供给和产业需求牵引,推动产学研融通创新,打通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这一重要论述揭示了科技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牵引相互作用的辩证规律,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规模持续扩大,要把这一规模优势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质量优势,仍需在畅通成果链、主体强化、激励健全、生态构建等环节协同发力。
加速既有技术向产业的转化应用,畅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路径
“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建设作出明确部署。2024年,我国4059家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总合同金额达2269.1亿元,反映出高校院所转化潜力在持续释放。同时也要看到,既有技术成果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生产,必须跨越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的关键环节,这是从源头规避转化风险的关键抓手。
以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跨越转化起点。科技成果转化的第一道关口,是从科学发现到技术原理可行、商业逻辑成立的跃迁。一些研究成果长期滞留于实验室,根源在于缺乏对市场前景、商业模式、技术可行性进行系统验证的专门环节。概念验证中心正是通过专业化评估和可行性验证,把抽象的科研产出转化为可决策的种子项目。要围绕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聚焦创新链产业链的卡点堵点统筹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同步建立概念验证中心与中试验证平台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环环相扣的转化前端链条。
以中试验证平台建设跨越成果转化“死亡之谷”。从原型样品到规模化生产之间,存在投入大、风险高、周期长的中间地带,是成果转化失败最集中的区段。未经中试验证的成果直接产业化一般成功率偏低,中试验证平台不仅是工程化验证的物理载体,更是技术工艺固化、成本曲线下移、市场对接前置的关键枢纽,决定着后续产业化路径的成败。要鼓励企业牵头、高校院所参与共建中试线,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推动布局一批行业代表性中试验证平台。要探索“后奖励”“中试贷”“拨转投”等多元化支持模式,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的规则,让更多实验室成果借由中试通道走向车间。
以科技金融全链条贯通转化通路。成果转化链条的每一个环节,都对应着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偏好的资金需求。早期环节风险高、不确定性大,中期环节投入大、回收慢,后期环节接近市场化。当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要义,在于按成果转化规律配置金融资源、按风险性质匹配政策工具,形成覆盖从概念验证到产业化全过程的金融支持体系。要进一步落实《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中的15项政策举措,用好由5000亿元扩大至1.2万亿元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要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引导作用,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完善“拨保贷投”联动支持体系,让金融“活水”沿成果转化链条精准滴灌。
提高出题能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其核心在于提升企业的出题能力,让产业真问题成为国家科技攻关的主战场。
以企业研发投入优势夯实创新主体根基。2025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39262亿元,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80%,首次超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水平,企业占R&D 经费的比重超过77%。这表明,我国企业作为研发投入主力的格局基本稳固,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的趋势持续强化。要巩固和扩大企业研发投入优势,关键在于把投入规模优势转化为产出效能优势。要完善研发准备金制度,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管理,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将准备金重点投向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方向。
以基础研究投入提升企业出题能力。企业出题能力的强弱,从根本上取决于基础研究投入的高低,只有深耕基础前沿,企业才能提出具有原创价值、引领产业未来的真问题。2025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达2778亿元,占R&D经费比重提升至7.08%,创历史新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央企业通过设立联合基金、牵头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等方式,深度参与国家基础研究体系建设,2025年中央企业基础研究投入首次突破千亿元。要以央企国企为引领,带动更多科技领军企业把基础研究作为战略投资,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编制中扩大企业家专家参与比重,让产业需求在国家科技战略制定中获得前置发言权。
以制度建设系统提升企业出题答题阅卷能力。企业承担出题者、答题者、阅卷人的三重角色,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具体化表达。确立并落实这一角色定位,关键在于以制度化安排把企业的需求侧话语权贯穿到科技攻关的立项、组织、评价各环节。要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关键领域布局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明晰创新联合体的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机制。支持企业主导应用类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以市场需求和产业价值为核心评价科技成果,同步构建校企双向奔赴的协同关系,让产业需求侧与科技供给侧形成稳定的对接通道。
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改革,持续健全激励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部署,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职务科技成果具有时效性强、价值变化快、转化窗口期有限等特殊性,其价值如不及时转化将大幅缩水。赋权改革和单列管理的本质,是把科技成果从传统国有资产管理的刚性框架中解放出来,赋予科研人员稳定预期和充分自主权。
以单列管理回归科技成果要素属性。职务科技成果不同于一般国有资产,其价值实现高度依赖实际的转化行动与市场化运作机制。传统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些要求,与成果转化的时效要求之间存在结构性张力。单列管理的制度价值,正是在于为科技成果建立专门的管理规则,让资产管理回归创新要素流动本位,让科研单位敢于放手使成果走向市场。要完善科技成果资产确认、使用、处置的专门规则,形成符合创新规律的评价、考核、监督机制。要在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处置审批等环节制定配套操作指引,让单列管理从一项原则性部署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制度安排。
以赋权改革破解不敢转、不愿转难题。赋权改革试点的核心成效,在于通过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清晰赋权,为科研人员提供稳定预期,从根本上化解因产权归属模糊、收益预期不确定而导致的观望心态。要推广多元化赋权模式,逐步扩大赋权改革覆盖面,明确免责情形和负面清单。制定赋权改革尽职免责操作指引,细化勤勉尽职界定、免责情形、认定程序等具体事项,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有清晰的预期和边界。落实先确权后转化方式,支持成果所有权单位与完成人之间分割确权,让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合理回报。
以专业化服务破解不会转难题。赋权改革激活的是产权激励,但产权激励能否真正落地,还取决于成果走向市场的专业中介能力。科研人员擅长创新,不一定擅长市场化运作,科技成果具备技术价值不等于自然具备商业价值。连接成果供需两端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是赋权改革成效变现的关键支撑,也是当前改革进程中相对滞后的环节。要壮大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健全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等制度规范,设立技术经理人职称序列和与之相匹配的薪酬激励安排。技术经理人是连接成果供需端、推动成果转化的重要纽带,队伍壮大事关赋权成果能否真正落地见效。要同步落实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鼓励高校院所按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中小微企业使用科技成果,探索零门槛加里程碑支付等多元支付方式。
不断完善评价制度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协同创新
评价制度是激发协同创新的关键,评价“指挥棒”指向哪里,人才和资源就流向哪里,评价改革是撬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的关键杠杆。以评价改革为牵引构建协同创新生态,是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联动的内在要求。
以“破四唯”“立新标”重塑评价导向。评价改革的根本任务,是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旧有惯性,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新标准。破与立是一体两面,破的是简单量化、机械对标,立的是分类分型、多元价值。当前,科技评价改革在政策框架构建上成效显著,但在制度落地实施和深层机制建设上还需持续攻坚。要坚决“破四唯”,把转化成效纳入应用研究导向创新主体的职称评审、绩效考核与学科评估。要完善分类评价实施细则,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成果以第三方市场化评价为主。要让不同类型成果都能找到相匹配的评价标尺。
以分类评价彰显科技成果多元价值。科技成果的价值是多元的、差异化的,“一刀切”的评价方式既不利于基础研究的长期积累,也不利于应用研究的产业对接。分类评价的深层意义,在于承认科技成果具有不同的价值形态和实现路径,以差异化的评价逻辑引导差异化的创新行为,让基础研究甘坐冷板凳、应用研究勇闯主战场。要把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框架落实到高校评价、科研院所考核、科技项目验收等具体场景中,在高校评价中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的指标权重。要建立高校分类评价机制,鼓励不同赛道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避免同质化竞争和资源错配。
以人才双向流动构建协同生态。协同创新的深层障碍,往往不在于意愿缺失,而在于体制机制壁垒。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涉及职称衔接、社保转移、成果归属、薪酬归属等复杂事项,牵动多个部门的配套改革。只有打破单位边界、建立互认共享机制,人才才能在不同主体间顺畅流动,协同创新才能从阶段性合作走向长效化生态。要推行“科技副总”制度,选派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担任企业科技副总,帮助企业凝练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要推行“产业教授”制度,遴选企业高层次人才担任高校产业教授,参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攻关。要制定“产业教授”和“科技副总”的考核认定标准和岗位聘任细则,建立评价互认、利益共享的配套机制。要让高校作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枢纽真正转起来,让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需求真正传导到高校院所。
上述四个方面相互衔接、互为支撑。加速既有技术向产业转化,畅通的是成果链条;提高企业出题能力,强化的是创新主体;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激活的是产权激励;完善评价制度体系,构建的是协同生态。四者共同指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这一根本目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制度支撑。把成果、主体、动力、生态四个维度统筹起来,以系统思维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将持续畅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将持续充沛。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明朗(实习)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817/129970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