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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志男:强基固本 选贤任能 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组织保障与人才支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建思想
2026年08月24日 14:08

祝志男 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者按:党的组织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事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基础。本文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严密组织体系的历史传承与创新发展,深入阐释习近平党建思想关于民主集中制、提升基层组织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核心内容。文章以史为鉴、以理明志,聚焦民族复兴伟业对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的迫切要求,对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以及突出政治标准选贤任能、健全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培养年轻干部等重大课题进行了深刻思考。这些理论成果不仅有助于深化对习近平党建思想的理解,更为新征程上筑牢党的执政根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与启示。
伟大的时代孕育伟大的思想,伟大的思想引领伟大的征程。2026年6月,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出部署。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上,专门召开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系统性提炼并正式提出“习近平党建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凝聚全党意志、激发全党力量,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其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坚持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一)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是重要保证”。中国共产党的严密组织体系,是世界上任何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巩固好、发展好、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把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团结在党的旗帜之下,才能为我们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坚强组织根基。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先进组织,高度重视组织建设是党的光荣传统和宝贵经验。从历史上看,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凡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党的三大则进一步提出要把党建设成一个群众性政党的任务,必须在政治、思想、组织上保持独立性,并需“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党的三大后,正值第一次国共合作之初,我们党按照共产国际指示,与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在组织建设方面,我们作出了一个重大决策,即“我们加入国民党,但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并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党的三大以后,我们党推动帮助国民党改组发展,也一度出现了忽略自身组织建设的右倾错误,以致难以适应蓬勃发展的革命形势。
党的四大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和工农联盟的问题;同时认为,要适应革命大发展需要、保障党的领导权的实现,必须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组织问题之所以作为事关党生死存亡的最重要问题提出,一方面是因为当时共产国际要求加强组织建设,使各国共产党在活动的一切方面都体现布尔什维克化原则;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党成立之初,组织发展一直较慢,如党的一大时全国只有五十几名党员,到了四大时也只有994名,而国民党仅在国共合作之初就有党员上万人。
为适应革命形势和任务需要,党的四大明确强调要扩大党员的数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具体做法与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增设中央组织部、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部等有关机构,并相应地调整基层组织。二是改变党中央最高领导人称谓、加强党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党的四大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总书记,将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改称为“书记”,明确要求“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干事会均须互推书记一人总理各级党务”。三是简化入党程序,以便更快更多地吸收青年团以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上述规定,不仅使党的组织建设得到完善与发展,而且确立了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的雏形,这对后来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提升组织力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2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受党的五大委托对党章进行修改,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鉴于当时党的队伍的壮大,党的组织已向全国发展,新修订党章第一次将党的组织体系划分为中央、省、市或县、区、支部五级,并把“党的支部”单列一章,强调“支部是党与群众直接发生关系的组织”。
(二)筑牢组织体系建设“金字塔”
我们党经过多年发展,建立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的组织体系。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才能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如身使臂,如臂使指,叱咤变化,无有留难,则天下之势一矣”(《汉书·贾谊传》)。这就是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的道理所在,具体可以从四个方面去把握。
1.党中央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
党作为国家的最高政治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党中央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全体党员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指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指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体现了从群众到阶级到政党到领袖的逐级递进。毛泽东同志曾形象地说:“一个桃子剖开来有几个核心吗?只有一个核心。”维护领袖的权威,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在党的组织制度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
可见,“两个维护”蕴含执政规律与组织纪律的内在统一。无论是战火纷飞的革命年代还是在和平发展的建设时期,只有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将党组织起来,使党的中央机关拥有广泛的权威,得到全体党员与党组织的普遍信任,成为一个有权威的机构,党才能履行自己的领导义务,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这是因为:一是“显而易见的权威”是所有集体性活动的基本保证;二是维护党中央权威是严密政党组织体系的内在规定;三是党中央权威是中国共产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保证;四是“两个维护”是保障党的组织体系有序运行的前提。
2.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落实决策的“最初一公里”
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如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失之毫厘,到了基层就可能谬以千里;如果贯彻落实的第一棒就掉了链子,“两个维护”在“最初一公里”就可能落空。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上走在前、作示范,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3.地方党委是落实决策的“中间段”
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负有重大责任,在本地区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地方各级党委要成为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班子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组织。
4.基层党组织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我们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还需要加强党组、各级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的合力。
(三)在新时代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
1.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发展历程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便利和最合理的制度。中国共产党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在幼年时期就已经将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原则。1922年《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通篇讲关于如何进行“严密的、集中的、有纪律的组织和训练”问题。党的六大将这一原则正式写入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其他支部一样,其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阐述“新民主主义政治”时明确提出,未来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1945年,他又进一步谈道:“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指出,“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
1956年4月,《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指出:“为着战胜强大的敌人,无产阶级专政要求权力的高度集中。这个高度集中的权力,是必须和高度的民主相结合的。当着集中制被片面地强调了的时候,就会出现许多错误。”与此同时,毛泽东同志也指出:“过分的集中是不利的,不利于调动一切力量来达到建设强大国家的目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基本共识下,党的八大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有益探索,提出了三点:一是对党的上下级组织关系增加了新的规定,如“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研究他们的经验,及时地解决他们的问题”;二是赋予民主集中制以新的内涵,把“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改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三是强调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即“继续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把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又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进一步阐释,“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改革开放后,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把民主集中制表述为“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这一阶段主要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发扬民主的问题。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作了新的表述,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相结合”的表述,表明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又有了新的进展。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了论述:“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这样一个有五千万党员的大党,靠什么组织起来并具有强大力量呢?很重要的是靠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削弱和否定它,就会损害党的战斗力,以至瓦解党的组织。”
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的党章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等内容,充分反映了党对民主集中制的新认识,体现了全党的智慧和意志。
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新时代,我们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对“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把握不到位,民主意识、民主作风缺乏,大权独揽、小权不放;二是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机制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民主程序存在空转、表象、形式的问题;三是党内民主监督不得力,制度的约束力不强,监督体制不顺,责任追究不到位;四是党内民主建设有差距,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五是部分党员主体意识不强,不善于或不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之所以产生这些问题,分析其内在成因,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历史原因,即封建集权观念的遗毒及社会历史的影响;二是现实原因,即西方“民主化”思潮的侵入;三是主观原因,即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四是客观原因,即机制、法规、制度不健全;五是执行层面,即程序缺失;六是党员参与意识不强。
针对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十六字”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其中,集体领导、民主集中是做好相应工作的核心和灵魂,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则指出了做好相应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2002年就任浙江省委书记后,习近平同志多次明确提出以民主集中制加强省委班子自身建设和推进工作,防止和克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各行其是。2003年,针对当时换届后一大批领导干部刚刚走上党政“一把手”岗位,习近平同志提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强化的“六个意识”——在把方向抓大事上强化政治意识,在讨论问题拍板决策上强化民主意识,在班子团结问题上强化合作共事意识,在处理书记和市(县)长关系上强化党性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强化责任意识,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强化廉政意识——对新征程上如何强化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能力和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3.解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对策
2013年7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北省正定县、平山县西柏坡、石家庄市区,深入农村、机关,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参加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决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党的干部必须“做到坦荡做人”,共产党人“有话要放到桌面上来讲”。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总结出六条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避免其产生问题的对策:一是领导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民主意识;二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四是改善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五是要建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体系;六是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与法治建设的协调推进。
(四)以提升组织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一个鲜明导向就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强不强,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各级党组织都要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起来。
1.组织力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制胜法宝
组织力是组织生命力的具体体现。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号召力,对党执政兴国具有重要影响。高度重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是党的建设一条重要经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三湾改编”把“支部建在连上”,创造性形成了班排建党小组、连队建党支部、营团建党委的组织格局;抗日战争时期,提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组织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提出“发动群众创造战场”“放手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提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持“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法宝”“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
2.基层党组织建设应怎样提升组织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大刀阔斧地推进这方面的建设。针对党的纪律、规矩在基层组织不同程度被忽视和破坏的情况,习近平总书记讲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使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识树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激活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组织力。
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提升组织力?至少可以从七个方面入手:一是在习近平党建思想指引下,深刻领会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以提升政治领导力为统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三是以提升组织覆盖力为前提,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四是以提升群众凝聚力为基础,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群众的“主心骨”;五是以提升社会号召力为抓手,充分彰显党的强大组织优势;六是以提升发展推动力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工作;七是以提升自我革新力为保证,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3.新时代重点加强五类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不断优化带头人队伍,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基层锻炼成长,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明确不重视“三农”的书记不是好书记,抓不好农村工作的书记不是称职的书记。全面培训提高村党组织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领导农业强国建设能力的“三农”干部队伍。
第二,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切实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突出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社区工作越来越重要,我们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第三,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
第四,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尤其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补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短板”。这是新时代党建工作的重要方面,即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党的工作还需要加强,要全面增强党对各类各级社会组织的领导。这些年,我们创建了楼宇党建、商圈市场区域性党建等形式,真正把属地责任和各级各地的领导责任担负起来。当前,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兴起,聚集了大量新就业群体。要做好新就业群体的思想引导和凝聚服务工作,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进一步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二、坚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就是要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关键在人,就是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出过硬干部队伍,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关键所在。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1.坚持事业为上、选贤任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过去战争年代,谁能打仗、打胜仗谁就上,而不是考虑谁的资历老、级别高谁才上。”坚持事业为上是选人用人的根本出发点,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贯要求,有利于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和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不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坚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看谁更优秀、更合适,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使班子的专业素养整体适应一个地方发展需要、一个单位核心职能。坚持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使事业在优秀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强从思想和制度两方面入手,选拔、约束党员干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干部培养选拔的工作要求。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随后在2019年又进行了新的修订。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其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是中央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专门就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制度规定。干部能上能下并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而是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一环。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总体目标,就是要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三管齐下”才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含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将“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修改为“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并突出强调了“忠诚干净担当”这六个字。
2.推动广大干部争当事业尖兵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历史从不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担当。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干部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总体来看,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精神状态是好的,但也要清醒看到,干部队伍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尽管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任其发展,就会损害党的形象、贻误党的事业。所以,作为对干部的约束和规范,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二)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要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确保干部队伍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突出政治标准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贯方针,是由干部工作鲜明的政治性决定的,是做好干部工作的核心要求。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也是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谁最了解干部的德才和实绩啊?那应该是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他们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应该适当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不唯票、不唯分、不唯生产总值、不唯年龄,不搞“海推”“海选”,纠正了一度存在的选人用人偏向。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分析研判和动议到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以及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监督等方面,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
2.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
从大的方面讲,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才华固然十分重要,但德行更为关键。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提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等具体要求,突出了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就是把理想高高举过“头”顶;为民服务,就是把宗旨深深烙在“心”里;勤政务实,就是把发展紧紧抓在“手”中;敢于担当,就是把责任稳稳扛在“肩”上;清正廉洁,就是把名利远远抛在“身”后。
3.把好政治关
首关不过,余关莫论。政治标准是硬杠杠,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如果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看其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部政治上过不过硬,主要看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决不能让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人蒙混过关、投机得逞。
4.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
政治问题有的是灵魂深处的东西,特别是政治上的“两面人”,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识别起来确实比较难,但也不是不能发现。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避免概念化、抽象化,对干部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既要察其表、更要析其里。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重视一贯工作和全部表现,把研究人和研究事结合起来,避免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同时,要结合具体工作岗位和职责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
(三)健全干部工作“五大体系”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创造性提出一体推进干部工作“五大体系”,即“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涵盖干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形成完整链条,体系严密、相互关联,充分体现了对干部成长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指明了干部工作的科学路径。
1.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
干部素质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朝夕之功。要引导干部一开始就想明白当干部为什么、在岗位干什么,走好从政第一步。要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专题党课等学习制度,引导干部多读原著、勤学原文。要加强党性修养,打牢从政之基。要抓好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干部扎实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组织上对干部不能“放养”,要及时掌握动态,补短板、强弱项。要强化专业化能力培养,努力打造又博又专、推陈出新的素养结构,同时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攻难关、迎挑战、抗打压能力。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有组织有计划地把干部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放到重大任务、重大斗争最前沿,放到艰苦复杂地方和关键吃劲岗位去磨炼,持续做好援派、挂职工作,让干部砥砺品格、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2.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考核干部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把功夫下在平时,多渠道了解,又注重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在小事上察德辨才,在大事上看德识才。要强化分类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对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也应有不同的考核要求,不能搞“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要近距离接触干部,看其在大是大非问题、国家重大方针等方面的见识和见解,对群众有没有真情实感,其秉性情怀、格局境界,对待名利的态度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建立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
选什么样的人、从哪里选人、怎么用人,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问题。选干部、用人才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有才无德会坏事,有德无才会误事,有德有才方能干成事。坚决不用政治上的“墙头草”“骑墙派”“两面人”;坚决不用在重大斗争面前明哲保身、爱惜羽毛、畏首畏尾、怯阵退缩的人;坚决不用不愿做事、不敢扛事、装样子、混日子的人。大力选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口碑好、形象好的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打开视野、不拘一格,坚持干部工作一盘棋,注重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个领域选拔优秀人才。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努力形成优秀干部源源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4.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加强全方位管理,要把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做到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加强经常性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管好“关键少数”,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5.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
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要落实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要注重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党内优秀干部典型,让干部对照找差距、努力有方向,坚决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要真情关爱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关注身心健康,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坚持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
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培养接班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今天我们的干部队伍基本形成老中青年龄梯次结构,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1.对年轻干部的要求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迫切需要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优秀年轻干部必须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必须心中有民、为民造福,必须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必须勤学苦练、本领高强,必须严守纪律、不逾底线。
年轻干部要提高五种能力,即组织领导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社会沟通能力、本职业务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要掌握六种工作方法,即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典型示范的工作方法、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检查总结推广经验的工作方法;要具备六种气质,即充满激情的锐气、不屈不挠的勇气、厚积薄发的底气、破解难题的才气、自强不息的志气、厚德载物的大气。
2.如何选拔年轻干部
第一,加强统筹谋划。着眼党和国家事业5到10年乃至更长远的发展,完善政策制度,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人选产生方式;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保持蓄水池充盈。
第二,加强递进式培养。不能搞大水漫灌,更不能任其自然生长,要精耕细作,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施肥浇水、修枝剪叶、驱虫防病。“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要真正淬炼干部,把火热的实践作为检验干部最好的课堂。
第三,加强常态配备。对优秀年轻干部,要不拘一格大胆使用。但不拘一格不等于破格提拔,而是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让整个干部队伍都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
第四,加强教育管理监督。防止重选拔任用、轻教育管理,防止经济本领和业务工作抓得紧、思想政治建设重视不够;避免出现年轻干部不知自重自省或忽视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的问题。
报告人 | 祝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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