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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
2026年08月26日 11:58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擘画了未来5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十五五”时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循环经济肩负新使命、承担新重任,既要在资源供给趋紧的背景下筑牢安全保障防线,又要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拓展绿色发展空间,更要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局中培育新的增长动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十五五”时期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多维构建循环经济制度体系。我国循环经济制度建设经历了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的过程,已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等多项专项法规,制定完善节能、节水、节材及废弃物再利用等相关国家标准600余项。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与清晰的体制机制,是循环经济行稳致远的“四梁八柱”。“十五五”时期,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健全法规标准完善、体制机制顺畅、政策保障有力的循环经济制度体系。
在法规制度层面,加强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成果应用,积极推动法律修订。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等配套法规修订。深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统计评价制度。在标准层面,加快成立全国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系统构建覆盖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规范回收、高效利用等全链条标准体系。在综合性政策层面,统筹各级各类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融资力度;持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和“反向开票”政策,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同时,积极推动中国产品和技术“走出去”,在全球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
全面推动重点领域源头减量。作为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减量化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核心在于从源头协同减少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与废弃物产生。以汽车轻量化设计为例,通过轻质材料替代和结构优化,可使车身减重20%—30%,全生命周期节约燃油1—2吨。“十五五”时期,需从产品端、行业端、消费端协同发力,全面筑牢减量化基础。
产品端推行绿色化设计。将节能、节水、节材、易回收、低污染等要求从研发设计源头系统嵌入。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可再生、可降解、无毒无害的绿色材料,提升产品模块化水平与可拆解性、可回收性。行业端推进清洁化生产。持续深化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新工艺。探索“无废”矿山建设。消费端注重绿色化牵引。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深入推进“以竹代塑”推广行动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消费者自觉选择节能节水、低碳环保产品和服务。
着力提升废弃物资源化水平。资源化作为循环经济的核心环节,是当前弥补原生资源不足、保障战略性资源供给的关键路径。2025年,我国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超4.1亿吨,其中废钢利用量约2.6亿吨。“十五五”时期,应立足工业、农业、城市建设等领域分类施策,加快提升资源化水平。
加强工业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强化大宗工业固废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稳妥推进规模化消纳利用。拓展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在建材生产、筑路填方等领域的利用渠道,提高有价组分提取水平。深化农林业生态循环发展。拓展秸秆“五料”化利用,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林业剩余物、园林废弃物等能源化、材料化利用。推广立体经营模式。提升城市废弃物高值化利用水平。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精细化、高值化利用水平。大力推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新三样”等固废循环利用。压实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回收主体责任,构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回收利用体系。制定废旧风电、光伏设备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出台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着力推动算力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持续做大再利用产业规模。再利用强调在不改变产品基本形态和功能的前提下,通过修复、翻新、再制造等方式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与资源化相比,再利用是更高层次的循环,保留了产品制造过程中已投入的能源和劳动力,避免了重复制造的资源消耗。当前,我国再利用产业正处于规模化发展的关键期,再制造产业年产值增至近2000亿元,二手商品交易达1.69万亿元。“十五五”时期,应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围绕产品再制造、二手商品流通、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海外再生原料进口四大抓手,多措并举持续做大再利用产业。
推进高水平再制造。推动盾构机、工业机器人、高端机床等高端装备再制造。加强增材制造等先进技术研发,分类完善再制造产品评价认证制度。规范二手商品流通。建立健全二手商品质量鉴定、评估和交易规则。推动二手交易平台规范发展,加强平台对商品信息审核和质量管控。鼓励社区“跳蚤市场”等业态发展。完善二手商品售后服务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引导家电、汽车、电池等重点产品提高塑料等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技术研发。统筹海外再生原料进口。加快完善进口利用全链条工作机制,优化审批管理流程,稳步拓展合规进口品类,推动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与国内回收体系形成“双源互补”。
分类健全废弃物回收网络。近两年,在“两新”行动的推动下,回收网络建设进入提质扩容快车道,全国累计增设社区再生资源智能化回收设施超过2.9万个,供销合作系统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超4000个。回收网络作为循环经济全链条高效运转的前端基础,其覆盖广度和运行效能直接决定后续资源化利用规模与质量。“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强化产业侧精细收集、推动社会源规范回收、提升重点品类回收能力,打通资源循环利用的“最初一公里”。
推进产业侧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工业领域加强全过程闭环管理,压实企业责任,推行分类收集贮存。农业领域提升收集转运能力,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主体。完善社会层面回收布局。健全“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层级布局。加快建设具备分类回收、分拣转运、资源化预处理等复合功能的回收站点和中转设施。推进“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加快打造全国性功能性回收利用平台。搭建重点品类专业化闭环回收链条。加快建设一批废钢、废有色金属等大宗再生资源区域性大型现代化分拣中心。推动汽车、家电、电池等生产企业建立逆向回收体系。畅通退役风光设备、报废算力设施等专业化回收网络。
加速推进产业提质升级。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各类废弃物循环利用为特征,年产值约5万亿元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划》也明确了到2030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万亿元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在产业升级上持续发力,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专业化服务发展等。
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健全产能监测预警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有序进入,防范中央及地方非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无序进入资源循环行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防止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强化技术攻关。围绕废弃物精细分选、高效熔炼、高值化加工等环节,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瓶颈,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循环经济领域的深度应用。壮大服务业态。发展循环经济咨询、设计、认证、检测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循环经济综合服务商。发展循环经济领域的平台经济,加强循环经济人才培养。强化行业监管。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非法回收、非法拆解、非法倾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作者系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826/130057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