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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2026年09月07日 11:34

7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这一重要部署,深刻指明了当前经济工作的关键着力点。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既是市场活力的基石,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必须重点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等方面继续发力,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优向好发展。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的意义

一方面,公平竞争是市场活力的基石。什么是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企业而言,公平就是凭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机会;对消费者而言,有序意味着交易安全、放心消费。

另一方面,营造公平有序环境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四梁八柱”基本建立,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不断健全,市场设施互联互通显著加强,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治,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仍屡禁不止,一些制度规则衔接不畅或存在执行偏差,迫切需要聚焦重点、集中攻坚、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要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卡点堵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心在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2026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紧盯妨碍企业公平准入与自主经营、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资质认定内外有别、不当实施信用评价设置招投标隐性壁垒四类堵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审查力度,依法从严纠治不当干预市场竞争问题。

二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源头“破门”的关键举措。《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细化了66项不得在政策措施中存在的禁止性情形,例如不得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本地招标采购,不得在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文件中设置指向特定企业的倾向性条款。下一步,应加快修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反垄断执法护企等行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要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遏制“内卷式”招商引资。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某些地方违规补贴行为仍屡禁不止,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堵点。招商引资“内卷式”竞争是地方保护的重要表现形式。通过土地优惠、税收返还、财政补贴等非市场化手段招商引资,彻底打破了市场自然出清节奏,是内卷形成的重要体制性诱因。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一要充分认识“内卷式”竞争的危害与成因。近年来,不论是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还是新能源汽车、光伏、动力电池等新兴产业,都出现了“内卷式”竞争问题。“内卷式”竞争并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体制机制、市场结构与资本逻辑多重矛盾叠加的结果,本质上是我国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过程中的阶段性阵痛。“内卷式”竞争不仅造成大量资源浪费,而且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抑制市场创新活力。从同质化竞争“以价换量”到科技引领“提效降本”,光伏行业用创新破解“内卷”困境的实践表明,只有把竞争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创新”,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要促进治理思路的根本转变。从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到2026年升级为“深入整治”,治理思路实现了从结果纠偏到源头管控的根本转变。此前的综合整治侧重于对市场失序状态的纠偏,主要施策于企业层面;而“深入整治”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的提法尤为关键,治理重心转向约束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行政干预,铲除催生内卷的体制性根源。

三要完善法治化制度化的治理体系。整治“内卷式”竞争,关键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监管部门将加快推动价格法修订,健全行业成本调查、制止低价倾销等配套规则,加大力度整治以“一口价”“秒杀价”等制造低价假象、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重点行业整治方面,监管部门已在外卖领域规范平台补贴行为,在同城货运领域进行反垄断合规整改,在在线旅游领域查处垄断大案。这些监管实践释放了“反内卷”加力的明确信号。“内卷”与垄断往往呈现出“共生强化”的动态闭环,“内卷式”竞争可能催生单一巨头通吃的垄断市场结构,或者迫使中小企业为求生存达成隐蔽的垄断协议。因此,反内卷与反垄断必须协同发力,形成治理合力。

四要推动监管执法精准化。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是解决企业“能不能安心发展”的关键。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化双随机监管,累计减少上门检查超101万次。市场监管总局正抓紧制定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明确裁量基准制定规则,在国家层面统一裁量阶次和适用情形,加快建设市场监管裁量基准数据库,解决违法行为认定不一致的问题。

总而言之,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是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石。未来,我们必须坚持破立并举、综合施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引导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创新”。

(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供图 金阳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907/13016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