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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明政治纪律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2026年09月15日 14:2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首位来抓,制定或修订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把党章中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进行细化、具体化,将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以及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取得显著成果。

2015年、2018年、2023年,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修订《条例》,将党的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政治纪律在六项纪律中是管总的、打头的,是最重要的纪律;充实完善“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等行为予以党纪处分。2018年修订《条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山头主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2023年修订《条例》,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比如,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等等。

我们党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专列为一部分,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等“十二个不准”;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明确为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目的和首要任务,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鲜明体现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强调中央政治局同志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并以“五个强化”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进行集中概括,明确了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政治巡视重点,对巡视监督内容作出规范,明确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度笼子越扎越牢,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供坚实支撑,促进全党上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0915/1302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