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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旭:深刻领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哲学意蕴

2026年10月08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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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旭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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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政绩观是世界观在从政履职行为中的具体体现,集中反映了党员干部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本文立足哲学视野,从本体论、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等维度,讲述了正确政绩观的存在论基础、灵魂归宿、生成逻辑、实践路径。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思想航标,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不仅关乎党员干部个人的成长方向,更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十五五”已开局起步,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的建设的重要性,深入查找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政绩观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哲学问题。政绩观并非孤立的政治态度,而是世界观在从政履职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是世界观的一种实践外化与行为表达。正因如此,端正政绩观,必须从世界观的高度加以审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极为重视科学世界观的奠基性作用。恩格斯在1859年发表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指出,“我们党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的基础”。这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是有了这个科学世界观的指引,中国共产党才能在百余年奋斗中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毛泽东同志曾把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比作我们党增强眼力的“望远镜和显微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年轻干部要胜任领导工作,需要掌握的本领是很多的。最根本的本领是理论素养。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做好工作的看家本领,是指导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是党员干部做好从政履职工作的根本遵循。

政绩观作为世界观在执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集中反映了党员干部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看法和态度。这些看似具体的工作问题,实质上蕴含着深刻的本体论追问、价值论判断、认识论逻辑和方法论选择。本体论回答“政绩从哪里来”“政绩的存在根基是什么”;价值论回答“政绩为了谁”“什么样的政绩有价值”;认识论回答“正确政绩观如何形成”;方法论回答“怎样在实践中真正做对”。这四个维度既相互区别又内在贯通,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完整哲学逻辑。

一、本体论维度:正确政绩观的存在论基础——实事求是与存在先于本质

本体论,在哲学上追问的是“存在本身”的问题,即什么是真实的存在、存在以何种方式呈现、存在的根基何在。对于政绩观来说,本体论追问的核心问题是:政绩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是可以被主观意志随意构造的,还是必须以客观实际为基础?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政绩观的根本走向。如果认为政绩可以脱离客观实际而存在,可以靠口号、包装、数据造假来制造,那就滑向了主观唯心主义。如果认为政绩必须建立在客观实际之上,必须从现实条件出发,那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因此,正确政绩观的第一块哲学基石,就是唯物主义的存在论——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要求、根本方法,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过去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靠实事求是。今天,我们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还是要靠实事求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必须从本体论意义上理解:政绩不是凭空产生的观念产物,而是客观实践的产物;政绩不能脱离实际而存在,而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存在论前提。

(一)马克思主义存在论的基本立场:存在决定意识,实践生成存在

要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本体论基础,必须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存在论立场。恩格斯在1886年发表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深刻阐述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唯物主义坚持存在是本原,意识是存在的反映;唯心主义则坚持意识是本原,存在是意识的产物。马克思主义哲学坚定地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认为物质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存在决定意识。

政绩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一种治理活动的产物,不是从人们的头脑中凭空产生的,而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一个地方的经济基础、社会结构、资源禀赋、发展阶段,构成了政绩创造的客观前提。脱离这些前提谈政绩,就如同脱离地基盖楼阁。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意味着,政绩创造不能脱离物质生产方式的实际状况,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

马克思主义的存在论不仅仅是静态的“存在决定意识”,更为深刻的是,马克思将“实践”引入了存在论的基础。在1845年春写成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恩格斯对这篇文章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这个“新世界观”的天才之处,就在于它把实践理解为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认识的来源、动力和检验标准。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本体论结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存在不是静止的、僵死的、与人无关的抽象实体,而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政绩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同样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在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和发展的。政绩不是写进报告里的数字,不是挂在墙上的展板,不是会议室里的汇报,而是在改造世界的现实活动中产生的实际成效。这种实际成效,只能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接受检验。

(二)“实事求是”的哲学内涵:从“实事”中“求”“是”

“实事求是”四个字,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本指治学态度。毛泽东同志将其创造性地转化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命题,赋予其全新的哲学内涵。毛泽东同志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这个界定,精准地概括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精髓: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透过现象把握本质,通过研究认识规律。

从本体论维度看,“实事求是”的哲学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

第一,“实事”——承认客观存在的优先性。“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在。党员干部创造政绩,首先必须承认“实事”的优先性。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人口状况、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都是客观存在的“实事”。政绩不能脱离这些“实事”而凭空设想,不能因为想要一个漂亮的GDP数据,就无视当地产业基础盲目上项目;不能因为想要一个整洁的市容,就无视群众生计强制关停小商铺;不能因为想要一个耀眼的政绩标签,就无视财政承受能力大举借债搞建设。这些做法的共同错误,就是颠倒了存在与意识的关系——用主观愿望取代了客观实际,用想象代替了现实。《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政绩创造的出发点,同样不能是“任意提出的”主观设想,而必须是“现实前提”——现实的人、现实的条件、现实的矛盾、现实的需求。任何脱离“实事”的政绩冲动,都是对唯物主义存在论的根本背离。

第二,“求”——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研究。承认客观存在的优先性,并不意味着消极等待、无所作为。恰恰相反,“求”字强调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去研究、去探索、去把握。客观存在不会自动呈现其规律,人民群众的需求不会自动变成政策,发展的短板不会自动补齐。所有这些,都需要党员干部主动去“求”。调查研究就是“求”的基本方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注意倾听不同声音,做到对实情心中有数。要在学习研究上下功夫,加强对情况的分析,透过现象看清本质、把握规律”。没有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不可能真正把握“实事”;没有科学的分析研究,就不可能从“实事”中“求”出“是”来。因此,“实事求是”既反对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也反对消极被动的经验主义。它要求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深入实际的过程中不断深化认识。

第三,“是”——把握事物的内在规律。“求”的目的,是找到“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和规律性。政绩创造不能停留在现象层面,不能满足于“大概”“差不多”“好像是这样”。真正的政绩必须建立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之上。经济发展有经济规律——供求关系、市场竞争、产业演进、周期波动,都不是凭主观意志可以改变的。城市建设有城市规律——人口集聚、空间拓展、基础设施承载、公共服务供给,都有其内在逻辑。社会治理有社会规律——利益格局、矛盾生成、群众心理、组织动员,都需要科学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按规律办事”正是“实事求是”的核心要求。

山西右玉县就是一个生动的例证。右玉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县仅有残次林8000亩,沙化面积达225万亩,风沙肆虐、十年九旱,群众生活极端困苦。面对“不适宜人类居住”的恶劣自然条件,右玉首任县委书记张荣怀经过实地调研、走遍全县村庄后,提出“人要在右玉生存,树就要在右玉扎根”,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开始植树造林。此后,从1950年到2020年,70年间右玉先后有21任县委书记,一任接着一任干,硬是将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绿洲。全县森林覆盖率从不足0.3%提升到56%,昔日“白天点油灯、黑夜土堵门”的景象一去不复返。右玉的实践之所以成为正确政绩观的典范,就在于历届县委班子没有追求短期政绩——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植树造林的成效在短期内几乎看不见,甚至在前十年都看不出明显变化。他们尊重自然规律,顺应生态逻辑,坚持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右玉精神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右玉精神体现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迎难而上、艰苦奋斗,是久久为功、利在长远。右玉精神的核心,正是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的实事求是精神。

(三)“存在先于本质”的唯物辩证法意蕴

在探讨政绩观的本体论基础时,有必要引入一个哲学命题——“存在先于本质”。这个命题通常被认为是由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提出的。萨特认为,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人首先存在、出场,然后才通过自己的选择和行动来规定自己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存在论的视野中,“存在先于本质”可以理解为:任何事物的本质都不是先天给定的,而是在其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历史地生成的。人的本质不是某种先验的、永恒不变的东西,而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形成和发展的。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意味着,人的本质不是先天预设的,而是在社会存在中生成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存在先于本质”。

第一,政绩的本质不是先天规定的,而是在实践中生成的。一个项目是不是政绩,一项政策是不是政绩,一次改革是不是政绩,不能靠预先贴标签来判断,而要看其在实践中产生的实际效果。同样的工作,在不同条件下可能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比如,修一条路,如果这条路确实解决了群众出行困难、带动了区域发展,那就是政绩;如果这条路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追求表面形象,修了之后利用率很低甚至造成浪费,那就不是真正的政绩。政绩的“本质”——它是否真正造福人民、是否真正推动发展——不是在开工之前就能确定的,而是在建设和运营的实践中逐步呈现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只关注做了什么,更要关注做成了什么、群众得到了什么。

第二,政绩不是从概念出发,而是从存在出发。有些党员干部习惯从概念出发来设计政绩——中央提出了某个战略,就马上套用这个概念包装本地工作;上级强调了某个重点,就迅速围绕这个重点打造“亮点”。这种做法看似响应迅速,实际上可能脱离本地实际。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强调:“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一论断对于政绩创造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任何发展战略、工作思路、政策举措,都应当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而不是从某个抽象概念或某个上级口号出发。概念和原则是“求”的结果,而不是“求”的起点。把概念当作出发点,就会犯本末倒置的错误。

第三,政绩的“本质”——即它的价值和质量——是在历史过程中被检验和认定的。有些工作在当时看起来很有声势,但经不起时间检验;有些工作在短期内不显山不露水,但长远来看意义重大。真正的政绩,不是靠一时的宣传包装出来的,而是在历史的长河中被实践反复检验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政绩的本质不是由创造者自我标榜的,也不是由短期数据证明的,而是由历史来认定的。这正体现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辩证法——政绩的价值和意义,是在它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呈现和确认的。

从本体论维度看,正确政绩观与错误政绩观的根本分野在于: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承认客观存在的优先性,尊重实践的决定性,遵循规律的必然性;而错误政绩观则往往陷入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和功利主义,用主观愿望取代客观实际,用概念包装代替真实成效,用短期数据遮蔽长期代价。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在哲学根基上站稳唯物主义立场,把实事求是作为一切政绩创造的存在论前提。

 

二、价值论维度:正确政绩观的灵魂归宿——人民至上与价值理性

价值论回答的是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值得追求的、什么是应当坚持的。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政绩观的价值论问题,集中体现为一句话:政绩的根本价值归宿是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这句话从价值根基上规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也就是说,衡量一项工作有没有意义,不能只看它有没有声势、有没有数字、有没有可展示的成果,而要看它是否真正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谋划推进工作,一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政绩不是为了个人升迁,不是为了一时风光,也不是为了给上级看、给媒体看。政绩的本质,是为人民谋利益;政绩的目的,是增进人民福祉。政绩的评价权,最终属于人民。

第一,人民至上确立了政绩观的价值主体。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不是少数英雄孤立创造的,也不是抽象理念自动展开的,而是在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和发展的。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绝不能把人民看作被动接受政策的对象,更不能把人民看作完成指标、实现目标的工具。人民本身就是历史主体、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政绩不是党员干部单方面“施予”群众的结果,而是党领导人民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过程。党员干部的作用,不是居高临下替人民作主,而是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现实的治理成效。新时代正确政绩观所讲的人民至上,既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根脉,又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根基,更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支撑。这决定了政绩的合法性来自人民。任何工作,只要脱离人民,就失去了价值根基;任何政绩,只要损害群众利益,就不是真政绩;任何发展,只要不能让人民共享成果,就不是社会主义意义上的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句话从历史观、执政观和价值观相统一的高度,揭示了正确政绩观最深层的政治逻辑。守江山,根本上是守民心;树政绩,根本上是为人民。

第二,人民至上规定了政绩观的价值目标。政绩观直接体现党员干部在政绩问题上的价值立场。也就是说,一个党员干部追求什么样的政绩,实际上反映的是他心里把什么看得最重。如果把个人升迁看得最重,就容易追求短期出彩、表面好看、容易汇报的工作;如果把地方排名看得最重,就容易搞盲目攀比,甚至不顾实际条件上项目、铺摊子;如果把群众利益看得最重,就会愿意做那些打基础、利长远、见效慢但群众真正需要的事情。所以,政绩观首先是价值观。正确政绩观所追求的政绩,是全面的政绩。它不仅包括经济发展,也包括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保护、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基层稳定;不仅包括当下可见的成果,也包括长期积累的基础;不仅包括容易统计的数字,也包括群众心里的感受。比如,浙江“千万工程”的可贵之处,不在于做了一次漂亮的乡村整治,而在于它从群众最现实的生活环境问题入手,久久为功,持续推进。从村庄环境整治,到美丽乡村建设,再到乡村全面振兴,体现的正是正确政绩观。它不是一阵风,不是一个短期项目,也不是为了做样板而做样板,而是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方向,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结合起来。这样的政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也经得起时间检验。这说明,真正的政绩,不是“造势”,而是“造福”;不是给人看,而是让人受益;不是只在一时一地显得热闹,而是能够持续改善群众生活。

第三,人民至上确立了政绩评价的根本尺度。政绩好不好,最终谁说了算?这是正确政绩观必须回答的关键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句话明确告诉我们,政绩不能只由党员干部自己评价,不能只由材料评价,不能只由短期数据评价,而要由群众实际感受来评价。群众是政绩的直接感受者。路好不好走,水干不干净,办事方不方便,政策有没有落地,党员干部是不是用心,群众最清楚。看病是否更方便,孩子上学是否更安心,老人养老是否更有保障,社区服务是否更细致,这些都是人民群众评价政绩的具体尺度。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所谓“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是简单迎合一时情绪,也不是只做容易讨好的事情,而是真正把握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有时候表达的是一个具体诉求,但背后往往反映的是公共治理的短板。比如,一个居民反映楼道灯坏了,看似是小事,背后可能是物业服务、社区治理、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机制的问题;一个企业反映审批时间长,看似是个案,背后可能是营商环境、部门协同、流程管理的问题;一个老人反映看病不方便,看似是个体困难,背后可能是基层医疗、交通接驳、数字鸿沟的问题。北京接诉即办的实践,把群众诉求作为治理入口,把一个个电话、一条条工单,转化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治理的线索。它的价值不只是解决了多少件具体事项,更在于推动政府治理逻辑发生变化。过去有些工作是部门从上往下安排,现在则通过群众诉求倒逼治理流程优化。群众呼声成为政策改进的方向,群众满意度成为治理成效的重要尺度。这正体现了“民之所呼,我之所应;民之所求,我之所向”的价值逻辑。从哲学上讲,这里体现的是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统摄。工具理性关注效率、手段、计算和指标,这当然是治理所需要的。但如果只有工具理性,政绩就容易被简化为数字、排名和可视化成果。价值理性则要追问:这些手段服务于什么目的?这些指标最终为了谁?这些效率是否真正增进了人的福祉?正确政绩观并不否定工具和效率,但它强调工具必须服从价值,效率必须服务人民。没有人民立场的高效率,可能只是更快地偏离方向;没有价值理性的指标体系,可能会让党员干部忙于完成数字,却忽视群众真实感受。只有把人民至上作为最高价值,把工具理性纳入价值理性的统摄之中,政绩创造才不会走偏。

第四,人民至上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为什么政绩观和党性联系得这么紧?因为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立场问题。立场就是看待问题的根本态度、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立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党性和人民性在中国共产党人这里是统一的。讲党性,就必须讲人民性;背离人民性,就谈不上真正的党性。党员干部掌握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公共权力不是个人资本,更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这就从制度规范上明确了党员干部的权力边界和价值方向。因此,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处理好“小我”与“大我”、“公”与“私”的关系。真正的共产党人,应当把个人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把个人价值实现统一于为民造福的实践之中。

第五,人民至上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实绩上。人民至上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价值表态,而是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员干部创造政绩,必须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所谓经得起实践检验,就是不能违背规律,不能脱离实际,不能靠虚假包装。实践会检验政策是否可行,项目是否有效,改革是否真正解决问题。所谓经得起人民检验,就是群众真正认可,真正受益。不能党员干部说得眉飞色舞,群众却没有感觉。所谓经得起历史检验,就是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树立全面、系统、长远的政绩观。既要看经济增长,也要看民生改善;既要看当前成绩,也要看长远影响;既要看显绩,也要看潜绩;既要看解决了多少现实问题,也要看是否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真正有党性、有担当的党员干部,不能只挑容易出镜的事做,而要愿意做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事。

从价值论维度看,正确政绩观的灵魂就是人民至上。人民是政绩的价值主体,人民福祉是政绩的根本目标,群众口碑是政绩的最终尺度。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才能真正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三、认识论维度:正确政绩观的生成逻辑——知行合一与螺旋上升

党员干部不是天然就有正确政绩观的。正确政绩观需要在理论学习中确立,在实践锻炼中生成,在不断反思、不断纠偏、不断提高中巩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也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人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不断深化。正确政绩观也是这样。它不是写在纸上的抽象原则,而是在实践中形成、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视角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质上是一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深刻革命。它要求我们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统一起来,把理论学习和实践行动统一起来,把主观愿望和客观规律统一起来,在知行合一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一,正确政绩观以实践为根基,在“求真”中校准出发点。政绩从哪里来?不是从办公室里凭空“憋”出来的,不是从文件堆里闭门“造”出来的,也不是从主观愿望中想象出来的。真正的政绩来自实践,来自基层,来自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生动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从实际出发”就是认识论的起点。只有先把实际情况搞清楚,才能知道群众需要什么,发展短板在哪里,工作突破口在哪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真实认识就没有科学决策权。从认识过程看,党员干部对一个地方、一个领域、一个问题的认识,往往要经过从感性到理性、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整体的提升。刚到基层调研时,看到的可能只是一些零散现象。比如,群众反映办事慢,企业反映审批难,社区反映停车乱,村庄反映产业弱。这些都是感性材料。但真正的工作不能停留在现象层面,而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背后的制度原因、利益结构和发展规律。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扎根群众生活,到困难多、矛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去。群众的急难愁盼,往往是政绩创造的真实起点。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有工作方向;哪里有治理短板,哪里就有改进空间;哪里有群众意见,哪里就有检验党员干部作风的“试金石”。

第二,正确政绩观以规律为遵循,在“务实”中提升科学性。认识实际,不是为了停留在实际表面,而是为了把握规律。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不能违背规律。政绩创造也是如此,任何政绩都不是随意创造的。如果不按规律办事,主观愿望再好,也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按规律办事”,要求“所有规划都要实事求是,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这就告诉我们,政绩不能靠虚高指标支撑,不能靠层层加码推动,不能靠透支资源维持。真正的政绩,必须建立在科学规律之上。从认识论上看,错误政绩观往往有几个根源。一是主观主义,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个人意愿出发。觉得自己想干什么,就能干成什么;觉得口号喊得响,工作就能推进。二是经验主义,过去某个办法有效,就以为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有效,不愿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形式主义,把认识停留在文件、会议、材料和表格上,以为材料写得漂亮,工作就真的完成了。四是功利主义,只看短期效果,只看可展示成果,不管长远代价。这些认识偏差都会导致政绩观偏差。因此,正确政绩观必须以规律意识为支撑。党员干部要善于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把局部经验上升为规律把握,把群众诉求转化为制度改进。“求真”是“务实”的前提,“务实”是“求真”的目的。“求真”,就是把情况搞清楚,把规律弄明白。“务实”,就是把认识转化为行动,把规律落实到工作中,把政策效果体现在人民群众获得感中。

第三,正确政绩观在知行合一中生成,在螺旋式上升中深化。“知行合一”是中国哲学中的重要命题,也可以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加以理解。“知”,不是空泛知道,而是对客观实际和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行”,不是盲目行动,而是在正确认识指导下改造世界的实践。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树立正确政绩观,不能只停留在“知道应该为人民服务”的层面。知道不等于做到,认同不等于落实。正确政绩观,必须体现在行动中,体现在决策中,体现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中。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一个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简单重复,而是螺旋式上升。每一次实践都会带来新的认识,每一次认识又会指导新的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党员干部的政绩观不断得到检验和校正。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形成和推进“八八战略”,就体现了这样的认识论逻辑。“八八战略”不是凭空提出的,而是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之上,建立在对浙江发展优势和短板的系统把握之上。既看到已有优势,也看到潜在优势;既分析经济发展,也分析开放格局、城乡关系、生态环境和体制机制。正因为这一战略来自实际、尊重规律、着眼长远,才具有持续的实践生命力。

第四,正确政绩观要求统一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正确的态度,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既不能脱离实际蛮干,也不能以实际困难为借口不干;既要知道什么不能做,也要努力探索什么可以做、怎么做得更好。列宁领导俄国社会主义建设时,面对着极其复杂的现实条件。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模板,必须在实践中探索。列宁指出:“我们初次从事新的事业,聪明才智从哪里来呢?我们这样试试,那样试试”“我们准备忍受几千个困难,准备作几千次尝试,而且,我们在作了一千次尝试以后,准备去作一千零一次尝试”。这段话很能体现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探索必然会有困难,甚至会有失误,但关键是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修正错误,继续前进。今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也会遇到许多新问题。科技创新、人口结构变化、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基层治理现代化,都没有简单现成的答案。党员干部不能因为问题复杂就退缩,也不能因为任务紧迫就乱来。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提升。

第五,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实践之中。认识论不是书斋里的理论,而是现实工作的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这段话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规划开局时期,往往也是项目上马、政策推进、目标分解比较密集的时候。如果政绩观不对头,就可能出现层层加码、急于求成、盲目铺摊子的问题。看起来热火朝天,实际上可能留下包袱和隐患。所以,在“十五五”开局起步阶段,尤其要坚持科学决策。科学决策不是少数人拍脑袋,而是要建立在调查研究、民主讨论、风险评估和群众参与基础上。同时,还要坚持真抓实干。正确政绩观追求真实的成绩、扎实的成绩、长远的成绩。要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科学决策的能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行动,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变化。

从认识论维度看,正确政绩观的生成逻辑,就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求真”中认识规律,在“务实”中改造世界;在知行合一中提升能力,在螺旋上升中不断纠偏。只有这样,才能把正确政绩观从理论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方法论维度: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辩证法的运用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发展实践中,落实到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这是党员干部必须答好的时代考卷。要答好这张考卷,就必须用好辩证法。现实工作从来不是单线条的,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显绩和潜绩、效率和公平、局部和全局、改革和稳定,都需要辩证把握。不会辩证思考,就容易顾此失彼。只看一面,就容易把好事办偏;只看眼前,就容易给长远留下隐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蕴含着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贯穿着唯物辩证法的思想精髓。

第一,辩证把握公与私的关系,回答好“为谁创造业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这就把政绩观和公私关系直接联系起来。从辩证法看,公与私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党员干部有家庭生活,有个人发展,也有合理合法的个人正当利益,这些都不需要否认。但是,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共产党人的“公”,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共产党人必须防止的“私”,不是正常个人生活,而是私心、私利、私欲,是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是把公共权力变成个人资本。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关键在于以公心统摄私心,以公德引领私德。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不能总想着“这件事对我有没有好处”“这项工作能不能让我出彩”“这个项目能不能成为我的标签”。如果总是从个人得失出发,政绩观必然会偏。真正的共产党人,应当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个人价值融入党和人民事业。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时间并不长,却把全部心力用在治理风沙、盐碱、内涝和改善群众生活上。他没有追求个人名声,也没有等待条件完全成熟,而是带领党员干部、群众深入调查,摸清灾害规律,探索治理办法。这样的政绩,不是写在个人履历上的一时光亮,而是写在人民心里的长久丰碑。这说明,公心越纯,政绩越实;私心越重,政绩越容易变形。很多“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表面看是工作方法问题,深层看就是公私关系没有摆正。因此,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政绩属于人民,评价交给人民。要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少做锦上添花的虚功。要把群众口碑作为评判政绩的重要标准。

第二,辩证把握虚与实的关系,回答好“创造什么样的业绩”。谈政绩,大家都强调“实”。确实,正确政绩观必须反对虚假、虚浮、虚功,必须坚持察实情、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但是,强调务实,并不是不要务虚。真正的务虚,不是空谈,而是谋划方向、把握规律、统一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说务实是‘决胜千里之外’的实践,那么务虚则是‘运筹帷幄之中’的谋划”。务虚和务实不是对立的。没有正确务虚,务实就可能失去方向;没有真正务实,务虚就会变成空谈。从认识论看,“虚”指的是理论指引、思想引领、价值导向,是对发展规律和工作方向的把握。“实”指的是具体行动、具体举措、实际成效。务虚是务实的前提,务实是务虚的落脚点。许多城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必须做好务虚。要想清楚改造目标是什么,是只刷墙面,还是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是只做外观提升,还是同步解决管网老化、停车困难、适老化改造、公共空间不足等问题?如果务虚不到位,就容易变成“面子工程”。后期,更要务实。要逐栋楼征求意见,协调资金,解决施工扰民,处理居民分歧,做好后续管理。只有虚实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才能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所以,党员干部要把握虚与实的辩证统一,既要有理论思维,也要有落实能力;既要善于谋全局、定方向,也要善于抓细节、解难题;既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要把这些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具体工作方法。现实中,一些政绩观偏差往往表现为虚实错位。有的只有“虚”,口号很多,部署很多,材料很多,但落实很少;有的看似“实”,每天都很忙,项目很多,会议很多,但方向不清,重复低效;还有的把“虚假”当“务虚”,用概念包装工作,用数据装饰成绩,用材料代替落实。这些都不是正确政绩观。正确政绩观,要坚持知行合一、求真务实;要讲真话、察真情、报真数;要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抓,揪着问题改;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环节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六年七下晋江调研,总结提出了以“六个始终坚持”和“处理好五大关系”为核心的“晋江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立足本地优势和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最佳方式加快经济发展”。晋江的党员干部没有好高骛远追求“高大上”的产业,而是从本地实际出发,尊重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选择从“三闲”(闲房、闲资、闲散劳动力)起步,发展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品牌经济。经过几十年接续奋斗,晋江培育出了安踏、特步、恒安、盼盼等一批知名品牌,县域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晋江的实践告诉我们,正确的务虚不是搞概念包装,而是要找准本地发展的比较优势和内在规律;正确的务实也不是盲目蛮干,而是要一步一个脚印把正确方向转化为实际成效。晋江的党员干部没有追求一时的“形象工程”,而是坚持“立足本地优势、符合自身条件”,久久为功做实业、强实体,真正做到了虚实结合、知行合一。这正是“晋江经验”历久弥新的根本原因——它不是写在纸上的口号,而是扎根在实践中的发展智慧。

第三,辩证把握破与立的关系,回答好“怎样创造业绩”。任何发展都包含破与立。没有破,就不能打破旧束缚;没有立,就不能建立新秩序。改革就是在破立统一中推进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这对践行正确政绩观有重要启发。立,就是立新理念、新机制、新规则、新路径。对于政绩观来说,要把新发展理念立起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起来,把高质量发展的导向立起来,把正确考核评价体系立起来。破,就是破除旧思维、旧模式、旧做法,比如破除唯GDP论,破除盲目举债铺摊子,破除重显绩轻潜绩,破除“新官不理旧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破与立不能颠倒,不能为了显示改革力度,就盲目推倒重来;不能为了标新立异,就否定前任工作;不能为了打造个人政绩,就另搞一套。正确的方法是先立后破、稳中求进。该立的先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这样才能避免政策断档、治理失序和群众利益受损。比如,在绿色低碳转型中,要破除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发展方式,但不能简单“一刀切”关停。必须先立起新的产业支撑、新的就业渠道、新的能源体系、新的政策保障。否则,旧的破了,新的没有立起来,就可能影响就业、民生和产业安全。正确的做法,是在发展中转型,在转型中发展,既坚决破除落后产能,又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再比如,基层治理改革也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过去一些机制如果仍然有效,就应当继承完善;确实不适应新形势的,再逐步调整。要让基层负担减下来,治理效能提上去,群众获得感增强起来。所以,党员干部把握破与立的辩证统一,既要有改革勇气,也要有历史耐心;既要敢于破除积弊,也要善于建章立制;既要有创新意识,也要防止折腾式创新。

第四,辩证把握显绩与潜绩的关系,防止急功近利。显绩,是短期内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呈现的成绩。潜绩,是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成绩。显绩和潜绩都重要。没有显绩,群众可能感受不到变化;没有潜绩,发展就缺乏后劲。问题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容易重显绩、轻潜绩。因为显绩容易展示,容易汇报,容易形成个人标签。潜绩则往往见效慢,周期长,甚至在任期内不一定能看到完整成果。但真正的事业发展,恰恰离不开潜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心无旁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句话体现的正是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功成不必在我”,讲的是境界。不能把所有成果都算在自己任期内,不能为了个人留名而急功近利。“功成必定有我”,讲的是担当。不能因为一时看不到成绩,就不作为、慢作为。长江十年禁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禁渔初期,很多成效不是马上可见的,还涉及渔民转产安置、执法监管、生态修复等复杂问题。但这是一项利长远的战略性举措。它不是为了短期数据,而是为了修复长江生态系统,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留下空间。这样的工作,就是典型的潜绩。它需要定力,需要耐心,也需要一任接着一任干。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也是如此。地面上的广场、楼宇、景观容易被看到,地下管网却不容易被注意。但一座城市真正安全不安全、韧性强不强,往往取决于这些看不见的基础工程。排水防涝、燃气安全、供水保障、通信电力,这些都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如果只重视地上形象,不重视地下基础,一遇到极端天气或突发事件,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所以,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既做显功,也做潜功;既要解决群众眼前急难愁盼,也要谋划长远发展基础;既要让群众看到变化,也要让未来发展更有支撑。

第五,辩证把握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当前工作必须抓,群众眼前的困难不能拖,现实矛盾不能绕,发展任务不能等。长远目标也必须谋,一个地方的发展,不能只看一两年,而要看五年、十年甚至更长周期。当前工作要放在长远目标中谋划,长远目标要通过当前工作一步步实现。“十五五”时期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涉及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区域协调、生态文明、民生改善等诸多领域。越是在任务繁重的时候,越要防止短期行为。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不能一任一个思路,一届一个口号。在方向正确的前提下,要保持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现实中,“新官不理旧账”就是错误政绩观的典型表现。有些党员干部为了显示自己有新思路,不愿意接续推进前任打下基础的工作,甚至把原有规划推倒重来,造成资源浪费和政策摇摆。这种做法看似有“新气象”,实际上破坏了发展的连续性,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正确的做法是尊重历史、尊重规律、尊重群众利益。对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地方实际、符合群众需要的工作,要一任接着一任干;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工作,要在科学评估基础上调整完善。

第六,辩证把握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系统思维。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和目标。但局部工作不能脱离全局,只考虑本部门方便,不考虑群众办事便利,就会形成部门壁垒;只考虑本地区指标,不考虑区域协调和生态环境,就会损害整体利益;只考虑单项任务完成,不考虑政策之间协同,就可能出现相互掣肘。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增强系统思维,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去思考,放到中国式现代化总体进程中去谋划。既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也要服务全国“一盘棋”。比如,区域发展不能各自为战。一个地方发展产业,要考虑与周边地区的功能互补和协同发展;城市建设不能只追求中心城区漂亮,也要考虑城乡融合、公共服务均衡和生态空间保护;基层治理不能只看单个事件处理速度,还要看源头治理、制度完善和群众参与。

系统思维还要求我们统筹发展和安全。没有发展,安全缺乏基础;没有安全,发展不可持续。党员干部创造政绩,不能只看增长数据,也要看风险防控。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生态环境风险、社会稳定风险,都要纳入政绩考量。否则,短期发展可能变成长远隐患。

第七,辩证把握严管与厚爱的关系,完善政绩评价机制。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要靠党员干部个人自觉,也要靠制度机制保障。有什么样的考核指挥棒,就容易形成什么样的政绩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这说明,正确政绩观必须通过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来引导。一方面,要严管。对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对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的,对违背规律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问责。政绩观错位不是小问题,而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只有强化监督问责,才能防止错误政绩观滋生蔓延。另一方面,也要厚爱。不能因为怕出错,就让党员干部不敢干事。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党员干部创造性贯彻落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于出于公心、符合程序、为了发展而探索创新,即使出现一些失误,也要客观评价。这样才能让想干事、会干事的党员干部敢干事、干成事。严管和厚爱不矛盾。严管,是为了防止乱作为、假作为;厚爱,是为了鼓励担当作为。二者统一起来,才能形成正确导向。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掌握科学方法。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处在联系和发展之中,任何工作都要防止片面性、绝对化和简单化。用辩证法看政绩观,就是要处理好公与私、虚与实、破与立、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公与私,决定政绩立场;虚与实,决定政绩质量;破与立,决定改革路径;显绩与潜绩,决定发展后劲;当前与长远,决定历史耐心;局部与全局,决定治理效能;严管与厚爱,决定制度保障。

归根到底,正确政绩观就是要为人民创造业绩,创造造福人民的业绩,依靠实干创造业绩。党员干部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用辩证思维解决复杂问题,才能真正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落到实处,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报告人 | 陈文旭

责编 | 范璧萱

校对 | 李天翼

审核 | 张一博、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刘妍君、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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