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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理论网: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基层作风建设

2026年10月13日 13:35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基层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底座,其作风状况直接决定党中央战略部署在微观执行层面的落实成效。审视当前基层治理现场,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推诿扯皮等作风沉疴在部分领域依然存在。透视这些作风偏差,其表象显露为行为规范的失守,深层根源则在于政绩观的错位。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政绩观作为衡量从政者价值取向与实践效能的核心标尺,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施政行为中的集中显现。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绝不能依靠短期的运动式整顿,必须紧紧扭住政绩观这一思想源头,通过廓清价值坐标、深化制度建设、重塑评价体系,构筑涵养优良基层作风的深层逻辑。

一、思想淬炼:廓清“为谁创造政绩”的价值坐标

探究基层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首要任务在于廓清“为谁创造政绩”的价值归依,以人民至上的立场淬炼纯粹党性。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一战略部署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政绩追求。反映在政绩创造上,人民的切身感受和实际获益必须成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然而,在现实的基层治理场景中,少数干部依然存在重上级关注、轻群众感受的偏差。他们热衷于打造虚有其表、迎合检查的“形象工程”,却对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痛点视而不见。这种行为逻辑的本质是公仆意识的淡化与特权思想的作祟,严重割裂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纠治依附于错误政绩观的作风顽疾,必须引导干部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本源,实现从思想认知到行动逻辑的系统转变。政绩观没有级别高低之分,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多数”,基层干部同样肩负着不可推卸的政绩创造重任。基层干部要将视线从冰冷的考核报表转移到鲜活的社区街巷与田间地头,将政绩的最终检验权交还给人民群众。优良作风的养成,往往体现在干部“爬楼栋”“敲房门”的过程之中,体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待人接物的细节之处。切实解决群众的就业增收、养老托育、居住环境改善等具体问题,看似缺乏轰动效应和宏大叙事,实则是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的深厚力量。党员干部在做决策、办事情时,必须摒弃功利考量,确立务实标尺。只有让党员干部的施政逻辑与群众的利益诉求实现深度的同频共振,才能彻底消除形式主义滋生的思想土壤。

二、制度规制:减轻“怎样创造政绩”的运行负担

匡正政绩观不仅需要思想层面的价值引领,更需要直面“怎样创造政绩”的实践羁绊,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基层减负与制度规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极大地消耗基层干部的精力,更严重侵蚀党的公信力。深入考察基层工作现状可以发现,部分党员干部陷入作风漂浮的困境,往往受制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与繁重的考核压力。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对等,基层承担了大量超出其法定职责与资源承受能力的任务。面对上级的多头考核与严格问责,基层干部为规避风险,被迫采用痕迹管理来应对检查。这种现象直接催生了繁冗的台账报表与泛滥的政务应用程序,导致基层干部将大量时间耗费在填表打卡、材料留痕上。这种用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的做法,形成了作风建设的恶性循环。

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部署,必须依靠刚性的制度体系为基层松绑减负,从运行机制上破除导致作风虚浮的客观条件。破除行为偏差,关键在于厘清权责边界,全面推行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与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通过清单化管理,明确基层权责,坚决阻断上级部门将摊派任务向下转移的渠道。制度规制必须落实到微观具体的管理细则中。以基层治理实践为例,治理不正之风需要形成查摆问题清单和集中整治台账,全面梳理修订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品、差旅费和业务接待管理。由外而内的制度规制,能够有效阻断部分党员干部急功近利的施政冲动,赋予基层干部自主作为的空间与资源,推动基层作风向真抓实干稳步转变。

三、评价重塑:完善“创造什么政绩”的考核机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回答“创造什么政绩”的时代命题。要重塑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导向的关键杠杆作用。考核机制是干部施政行为的风向标,有什么样的考核指标,基层就会呈现什么样的发展样态和工作作风。过去一段时期,部分地区在考核中过度偏重短期的经济增长数据,为追求经济数字好看,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持续改善,甚至产生寅吃卯粮、盲目举债的短视行为。迈入“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必须将高质量发展指标精准嵌入基层治理的考核矩阵。考核指标的设定需要摒弃单一的经济增速崇拜,要大幅增加环境保护、民生福祉、基层平安建设等反映发展质量与可持续性的权重。

在具体政绩认定上,要建立显绩与潜绩辩证统一的评价机制。既要肯定那些立竿见影、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显功,更要褒奖那些打基础、利长远、不显山不露水的潜功。同时,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必须深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腐败问题往往是由腐败苗头和不正之风演化而成的。在作风治理中,既要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要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对于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必须亮出纪律利剑,防范干部“新官不理旧账”。此外,必须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考核机制中为出于公心、敢于探路的干部提供制度保障,消除避责心理。当考核体系真正做到为担当者负责时,必将极大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政绩观的锤炼也没有休止符。以正确政绩观涵养基层作风,是一场触及灵魂的思想洗礼,也是一次重塑治理逻辑的深刻变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坚强党性铸牢正确政绩观的灵魂,以科学的制度机制破解运行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以鲜明的实干导向激发奋进力量。通过思想淬炼、制度规制与评价重塑的三重向度,将宏观的政治规矩转化为微观的治理效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真实业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提供坚不可摧的作风保障。

(作者简介:魏崇辉,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夏洋,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1013/13046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