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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理论网: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把握智能时代发展主动权

2026年10月26日 16:19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这一重要战略规划揭示了人工智能从技术工具向基础设施转变的时代趋势,为“十五五”时期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明了实践路径。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全球产业格局深刻重塑的背景下,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不仅关乎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更涉及生产方式变革、社会治理转型乃至文明形态演进等深层命题。深入理解这一战略规划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要求,对把握智能时代的发展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工智能+”是从技术赋能到范式变革的行动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加速器,正从‘数字世界’走向‘物理世界’。”[1]当前,开放的开源技术体系和社区生态正在加快构建,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成本逐渐降低,物联网、区块链等融合技术不断优化,智能体、具身智能等新型人工智能形态迭代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正在走向规模化落地,逐步融入生产生活各领域。在新一轮蓬勃发展的人工智能浪潮中,无人驾驶、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等新领域新赛道不断涌现,只有推动实现产业智能化和智能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应用率,才能在市场开拓上占得先机,才能抢占人工智能应用的制高点。

“人工智能+”不仅是技术产品上的规模生产,而且是一场深刻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2],这要求我们不仅关注技术本身的突破,更要关注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深度融合。从“互联网+”到“人工智能+”,一方面,技术形态发生了与时俱进的变化,完成了一场从“连接”到“认知”、从“赋能”到“赋智”的技术形态变革;另一方面,发展逻辑发生了转变,人工智能从单纯提升效率的工具,演变为重塑产业结构、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的核心驱动力。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就是要立足我国产业体系、市场规模、应用场景等实际发展背景,以应用促创新、以创新带应用,形成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赋能与治理是智能时代的一体两面

人工智能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人工智能在释放巨大发展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算法黑箱、数据歧视、隐私侵害、就业冲击等一系列风险与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3]因此,《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实现技术治理与技术创新的有机统一与协同并进。

赋能与治理,构成了智能时代的一体两面。没有赋能,治理便失去了对象与意义;没有治理,赋能则可能滑向失控与失衡。第一,加强人工智能治理,要充分认识、把握人工智能的发展规律,既要从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等成果中积极汲取治理经验,更要采取实质性举措,根据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规模化落地情况及其作用于生产生活领域的状况构建适配的上层建筑,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第二,人工智能治理不能因噎废食、束缚创新,也不能放任自流、漠视风险,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工智能向善、造福全人类”[4],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的治理体系。第三,不断完善“利用技术监控技术”的防控预警机制,对于风险既要“识得准”,也要有标尺能“衡量好”,更要因时因势“能变通”。要从制度设计到伦理规范,从技术监测到风险预警,构建覆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治理框架。

三、发挥制度优势是赢得未来的根本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和新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是一场涉及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安全保障的系统工程,需要广泛凝聚各方力量。从人类的知识产出,到人们的数字行为,再到人类智能升级人工智能的运作逻辑,人工智能的发展涉及多方主体。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5],以制度优势凝聚创新合力,以战略定力突破关键瓶颈。

一方面,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在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统筹协调优势。我国人工智能在应用层面发展迅速,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已突破1.2万亿元,但仍存在基础理论与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硬件受制于人、国际技术标准与规则制定相对弱势等短板。因此,必须统筹全局、集中攻关、深化改革,破除要素流通、成果转化、人才发展等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国际开放合作中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话语权。另一方面,要系统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学段人才培养和金融财税政策支持,推动人工智能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深度融合,有序拓展人工智能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场景,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从科技突破到要素支撑,从规模应用到安全保障,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制度的力量来统筹协调、协同实施。

放眼全球,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治理已成为人类共同命运。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不仅是中国把握历史性机遇的战略选择,更是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的主动担当。人工智能浪潮奔涌而来,唯有坚持自立自强与开放合作统一、技术创新与制度治理协调、赋能发展与安全可控兼顾,方能在智能时代的浪潮中破浪前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的科技动能。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中的技术封建主义批判研究”(编号:25CKS09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继磊,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吴靖,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注释:

[1]习近平:《携手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人民日报》2026年7月18日。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坚持自立自强 突出应用导向 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人民日报》2025年4月27日。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201页。

[4][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5卷,外文出版社2025年版,第455页、第27页。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1026/13059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