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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2026年10月28日 14:18平台经济是数字时代极具活力的经济业态。“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加强平台企业数据、算法、流量和规则监管,促进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今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与战略安排,为提升平台经济发展能级、完善平台治理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
近年来,平台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13年稳居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地位,2025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5.2%,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为36.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21%,规模持续壮大。平台经济依托网络效应与规模优势,在扩容消费空间、降低交易成本、吸纳灵活就业、赋能中小经营主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值得关注的是,平台经济在展现巨大发展潜力的同时,也在治理水平、平台生态等方面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随着流量红利逐步收窄,市场由增量开拓转入存量博弈阶段,平台经济随之显现出竞争“内卷化”、治理体系滞后于新业态发展等问题。例如,部分平台企业过度依赖补贴让利等“内卷式”手段争夺存量用户,而非通过技术创新创造增量价值。在这种竞争态势下,商家被迫卷入持续的低价博弈,难以顾及产品升级与品质提升,并且这种“内卷式”竞争还会向产业链上下游传导,造成行业整体创新意愿下降,扭曲资源配置,挫伤平台各主体发展信心。此外,平台生态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尚不健全,中小经营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生态体系中的话语权不足。与此同时,部分平台将发展重心放在存量用户争夺,未能协同生态伙伴共同创造增量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平台经济赋能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加快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必须把握好规范治理与提质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从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引导平台经济发展重心转向价值共创,构建公平有序、富有活力的平台经济发展新格局。
完善平台常态化监管体系,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一方面,构建灵敏高效的事前风险防控制度。针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风险,搭建常态化风险研判评估模型,对平台经营活动、数据流转、市场竞争态势开展动态监测与提前预警,增强监管工作的靶向性与前瞻性。持续健全平台经济领域的法治体系,清晰界定平台企业在市场竞争、数据管理、权益保障等领域的主体责任,强化市场准入、数据采集、算法应用等重点环节的合规审查。强化平台经济标准化专业支撑,加快补齐平台合规、服务安全、商品质量等领域标准供给短板,引导平台建立内部合规管控体系,畅通消费者、劳动者维权诉求渠道,构建“政府明晰规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多元参与监督”的治理格局。另一方面,推进数字技术支撑的穿透式监管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工具,搭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监管体系。依托对交易记录、用户行为、算法运行等多源数据的深度解析,精准甄别异常交易、数据违规使用、算法不公等隐蔽违规行为。面向智能应用新业态,积极探索“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依托数字化监管手段提升风险识别能力,以智慧监管实现包容审慎监管目标。
引导平台赋能实体经济,夯实新质生产力培育根基。一是推动平台数字能力向产业端下沉释放。依托大模型、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提升平台面向制造业、服务业等实体行业输出数字化服务的能力,按需提供算力调用服务,开发适配产业场景的平台算法方案。二是引导平台调整资源投入方向,减少消费端存量流量的争夺,将更多资源投向产业数字化改造,把平台数字优势转化为产业升级动能。三是打通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联动通道。支持平台面向产业场景搭建数字化服务体系,推动平台从流量运营转向产业价值创造,培育数实融合新业态,在此过程中要配套激励机制,稳定平台长期经营预期,引导平台与实体企业协同成长,依托数实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
统筹平台发展与安全管理,筑牢数字领域安全防护底线。一方面,健全平台全链条数据安全管控体系。压实平台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数据采集、存储、流转各环节管理,完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强化算法安全可靠性评估,有效对冲海量数据、智能算法集中带来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严防数据泄露、数据篡改等安全事件。另一方面,构建数字风险预警与动态处置体系。健全针对平台新业态的常态化监管研判机制,持续跟踪研判AI智能体、数字人直播等新业态衍生的网络与数据潜在风险,明确业务创新探索与数字安全管控之间的安全底线和边界,做到创新有边界、安全有红线,保障平台经济在安全可控的轨道上持续稳定运行。
构建平台良性共生生态,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共赢。推动平台与经营者形成互促共进的良性经营生态。引导平台面向入驻商户搭建轻量化经营赋能体系,为中小商户提供运营配套支持,助力商户降低线上经营成本,支持商户深耕产品品质,打造差异化供给。鼓励平台搭建商户交流协作通道,推动经营经验的互通共享,支持中小经营者稳定经营、持续成长,夯实平台生态的产业根基。健全生态内劳动者协商共治与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影响劳动者权益的算法重大调整前置听证制度,凡涉及劳动强度、休息保障、计酬规则的算法迭代,组织工会、劳动者代表共同开展听证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落地上线。将集体协商成果嵌入平台的用工规则中,赋予工会、劳动者代表对用工算法关键参数的核查权限,避免平台单方随意调整,筑牢劳动者权益防护屏障,构建起“平台赚钱、商家盈利、劳动者共赢”的良好生态,为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1028/130615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