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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岗位聘任制度改革激发教师队伍潜能

2026年10月30日 16:13

党校教师是党校事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党校所有财富中,教师和其他各类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在党校所有资源中,优秀教师和优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资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岗位聘任制度改革作为激发教师队伍潜能的“关键一招”,推行教师竞聘上岗,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抓统筹聚合力,推进岗位聘任制度改革。岗位聘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协同发力、精准发力、同向发力,扎实推进岗位聘任制度改革。一是坚持协同发力。岗位聘任事关教师队伍切身利益,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重要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汇聚改革力量,校(院)专门成立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岗位聘任制度改革。二是坚持精准发力。针对原岗位聘任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分三轮征求意见,明确改革重点,形成新的岗位聘任制度改革方案。三是坚持同向发力。多渠道做好改革方案解读、意见反馈沟通,把改革导向、指标设置逻辑讲清楚,加大宣传阐释力度,凝聚改革共识。

坚持突出三个结合,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一是坚持刚性标准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将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年限等作为岗位聘任的硬性要求,重点审查聘期内目标任务完成质量、核心业务贡献度,切实把“重实绩、重实效”的导向贯穿资格审核全过程。二是坚持目标引领与聘期考核相结合。教师竞聘上岗后,将其所聘岗位的聘任条件直接转化为该聘期内的业绩考核目标,让考核目标成为教师成长的“指南针”。三是坚持业绩优先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聘期届满后,以聘期近3年工作实绩为根本依据,聚焦履职能力达标度、核心任务完成度、工作成果实效性三大核心维度,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业务工作、行政职务任职业绩3个项目进行量化考核评分,精准考核岗位实际贡献。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项权重20%,业务工作项权重76%,行政职务任职项权重4%。以业绩定等级,凭贡献定晋升。

坚持分类分层分段,科学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注重差异化研究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构建多元适配的考核标尺,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精准性、公平性,充分调动教师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是坚持分类考核。根据岗位类别和岗位职责,将教师队伍分为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对教学型教师主要考核在主体班次的教学评估成绩,对科研型教师主要考核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对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考核侧重两者之间取得平衡,设定合理的教学与科研双重目标,将原办法“每年的教学、科研工作量需达到基本标准”修改为“每年的教学或科研工作量需达到基本标准”。二是坚持分层考核。按照岗位四级职称,设置梯次考核指标:对正高级岗位侧重考核学科引领、团队培育情况,对副高级岗位侧重考核精品课程打造、在C类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对中级岗位侧重考核课程开发打磨、课题申报培育情况,对初级岗位侧重考核参与教学、科研任务情况。三是坚持分段考核。根据教师发展和成长态势,区别设置考核指标。例如,四级岗位要求“有25%以上的授课,其教学评估排名需进入所在授课班级的前50%”,而五级岗位要求“有35%以上的授课,其教学评估排名需进入所在授课班级的前50%”,以高聘条件为杠杆,引导教师在关键阶段持续提升教学水平。

坚持推动能上能下,激发教师队伍活力。通过制定“能上能下”的岗位聘任政策,充分发挥岗位聘任“杠杆作用”。一是充实“上”的动力。一方面,提高聘岗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特别是提高三、四级岗位学术论文“质”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经校(院)委研究并报自治区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以破格参加竞聘上岗。二是强化“下”的压力。三级(含)以下岗位人选的聘用,根据聘期考核和量化考核结果的排名进行确定。排名落后于对应岗位设置名额的,则聘任至下一级岗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通过充实“上”的动力、强化“下”的压力,进一步激发“干”的活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25年校(院)荣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科研成果奖各2项,教学科研工作质量大幅提升。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1030/13064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