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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6年11月03日 09:15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我们党在总结4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立足世界经贸格局的复杂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做强国内大循环提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主性,以拓展国际循环增强国内改革发展的活力,努力实现内外联通、互促共进”。“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向第14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致贺信,重申了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坚定决心。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是开放领域的简单扩大或开放层级的单向拓展,而是要形成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内外联动既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也是其推进路径。
一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坚持内外联动。这既不是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在规模上的简单叠加,也不是开放时序上的先内后外,而是二者在动力、规则、安全等维度的协同联动。其实质在于,以国内大循环为根基、以国际循环为支撑,推进两个循环互促共进,使对外开放由主要利用外部条件转变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内生变量。
从动力维度看,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增长动力从“外部拉动”向“双向赋能”转变。改革开放以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开放发展较为依赖外部市场、外来资本与技术拉动,导致开放收益对外部环境稳定性依赖较强。当前我国虽连续多年稳居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但仍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等多重冲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亟须超越“外部增长—国内跟随”的单向路径依赖,实现“双向赋能”的动力转换。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为此,要通过做强国内大循环夯实进一步开放的基础和底气,通过“双向赋能”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推动成熟适用的规则标准“走出去”,将对外开放转化为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主动性的重要途径。
从规则维度看,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开放领域从“边境开放”升级为“边境后开放”、开放角色从“单向对接”转变为“参与和引领”。传统开放主要着眼于降低关税和扩大市场准入,而国际经贸规则日益向数据跨境流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边境后”措施延伸。未来一国的国际竞争力不仅取决于技术、资源禀赋和政策优惠,更体现为规制环境和国际规则话语权的竞争。规则维度的内外联动,一方面要求以国际规则“向内”赋能国内改革,通过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通国内大循环中因规则不兼容而形成的堵点,使国际规则成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推动力量;另一方面要求国内改革“向外”转化为规则塑造能力,随着国内规制通过“衔接性改革”达到较高水平,我国在国际规则场域中的角色应由规则接受者向参与者、引领者转变。
从安全维度看,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安全维护从“隔离式保护”过渡到“韧性互构”。以“隔离式保护”求安全,往往会牺牲生产效率和消费者福利,最终未必有利于安全;真正可持续的安全,来自开放条件下不断增强的系统韧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着力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深度嵌入形成的复杂系统,有助于提高外部主体实施排他性遏制或脱钩断链的成本。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可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转化为全球要素的“引力场”,当外部主体利益深度嵌入中国市场时,相互依赖可以成为维护安全的重要杠杆。可见,高水平对外开放条件下的安全,不是把风险隔绝于国内经济系统之外,而是通过多元化布局、必要备份和市场深度融合,增强系统抗冲击能力,推动安全与开放相互支撑、相互促进。
二
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既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支撑,更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
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中国式现代化不是封闭的现代化,而是在同世界各国交流合作中推进的现代化。没有内外联动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我国的现代化就会失去全球资源要素的支撑,也会减弱国际竞争对国内改革的压力和推动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若不能有效联通,发展空间将受到限制。与此同时,世界也会失去中国超大规模市场持续释放的合作机遇,失去中国以自身开放推动共同开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建设性力量,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根基也将受到削弱。可见,内外联动既是把开放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力的关键枢纽,也是中国与世界互利共赢的重要联结。
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义。新质生产力以技术、人才、数据、资本等先进优质生产要素为主要投入,而这些要素在全球的分布并不均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实现全球先进优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内外联动所打开的,正是从“局部最优”走向“全球最优”的要素获取通道。我国智能制造的“灯塔工厂”数量稳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展现出较强竞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国内场景+国际竞争”的双向锻造。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就是要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提供的应用场景和迭代空间,有效利用国际循环带来的前沿创新和竞争压力,在内外联动中为新质生产力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必由之路。贸易强国建设所要求的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服务贸易机制创新与数字贸易发展,以及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若离开内外联通的实践,都难以获得可操作的能力基础。全面开放新格局所需要的系统韧性,是在陆海、东西、内外通道的相互联动中逐步形成的。贸易强国所需要的规则参与和制定能力,也是在国内国际规则的双向对接与良性互动中不断锤炼提升的。没有内外联动,国内规则标准就难以在开放竞争中检验和完善,国际规则参与也缺少国内实践的有力支撑。贸易强国的竞争力形成和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空间整合,都有赖于国内循环的厚度与国际循环的张力之间形成的持续互动。
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在产业跨国合作中锻造共同发展的链条,在要素流动中激活共同增长的动能,在利益共享中夯实相互依存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世界各国人民普遍参与。我们应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共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就是要以中国的长期稳定发展为支点,推动产业合作、要素流动与利益共享的结构性互嵌,以国内循环的稳定性和成长性为国际循环提供供需锚点,以内外联动的确定性对冲脱钩断链的不确定性,使开放的收益从单方增长扩展为多方共享。
三
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内外联动走深走实、提升高水平对外开放效能,关键在于把战略要求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
以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拓展联动的自主空间。内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开放,不是在外力驱动下的被动接轨,而是以单边主动的市场开放打破对等回报的等待,以“试验—推广”的可控路径防范一次性全面开放的风险冲击。“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扩大自主开放”,要求“扩大单边开放领域和区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设立23个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给予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从对最不发达建交国家实施单方面全覆盖零关税、持续扩大单方面免签范围,到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先行试验,我国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已形成“主动让利、自主定序、可控试验”的格局。实践证明,只有把开放的领域选择、推进次序和规则取向牢牢握在自己手中,内外联动才可能真正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以国内规制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通推动规则引领能力提升。内外联动不是单向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而是要形成“对标—试验—转化—辐射”的双向调适链条,使规则相通既成为“引进来”的标准接口,也成为“走出去”的规则通道。对内,以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分类复制推广和“边境后”规制内化为抓手,把国际高标准规则转化为国内可执行规则,以开放压力促进国内改革。对外,以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构建高质量自由贸易区网络和加强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建设为载体,推动国内成熟规则标准“走出去”,直接参与和引领经贸规则制定,为全球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内外协同发力,推动规则相通从“单向对标”走向“双向互认”和“规则引领”。
以对外开放平台载体的功能升级释放内外联动的牵引效应。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依托。发挥平台功能升级的牵引效应,重点不在于增加展会数量和延长展期,而在于推动各平台从“交易发生的场所”向“内外联动得以持续的功能性平台”转变。“十五五”时期,要提升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重要经贸合作平台功能,支持企业参加更多境外展会。一方面,推动广交会、进博会、消博会等以交易促进为主的平台,从展品交易向投资落地转化,把短期展会热度转化为长期扎根的市场存在。另一方面,推动服贸会、链博会、数贸会、高交会等以产业链接和创新转化见长的平台,向服务贸易开放、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数字贸易标准共商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更深层领域拓展。通过功能升级,使各类平台在各自优势领域发挥可持续的辐射带动效应,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重要平台支撑。
以统筹开放和安全守住内外联动的底线。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高水平对外开放更要重视安全。守住安全底线不是自我封闭,而是使对外开放进程在风险可识别、可预警、可处置的条件下持续推进。对于“走出去”,要落实对外投资规定,健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投资壁垒调查,防止关键技术和物项非正常外流,全面提升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对于“引进来”,要健全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完善贸易救济制度和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此基础上,健全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增强开放监管能力,推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全流程监管和风险防控,使安全能力建设贯穿“走出去”与“引进来”全过程,让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安全的地基越筑越牢。
(作者:唐宜红、符大海,分别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韩秋源(实习)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26/1103/130670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