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系列微专题 > 时政 > 党和政府情系民生
赵林中代表:应探索“抵房养老”模式
2011年04月01日 10:21“把固定资产变流动资金,让我国的养老模式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建议,我国应探索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能让老年人更轻松地安度晚年,并减轻年轻一代的养老负担。
赵林中代表解释说,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获银行对借款人年龄、预期寿命、房屋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同意后,按月或定期获得养老金的一种养老方式,期限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因其操作方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被称作“反向抵押贷款”。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时代,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空巢家庭日渐增多。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生活费、护理费等支出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将老年人拥有的最大财产房子通过抵押贷款获取养老资金,从“死钱”变成“活钱”,补充养老资金,能有效缓解养老的急需,减少给子女造成的压力。同时老年人还能继续居住在原有住房中。
赵林中代表认为,探索“抵房养老”制度,除了老人家庭受益,银行也可以收取高于一般贷款的利息,因此将为银行开辟一个新增长点,保险机构也将开拓新业务领域。
赵林中代表建议,应由政府综合职能部门出面成立课题组,组织相关部门调研。结合实际进行利益分析、风险评估,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的推出作出具体规划。
在如何制定“抵房养老”操作办法方面,赵林中代表建议限定贷款消费对象为女60、男65岁为宜,这时老年人的平均余命有十年多,对金融机构来说,贷款时间相对较短,风险也比较容易控制。抵押房产应以在国有土地上成就的私人房产为限。共有的房产,除夫妻共有财产外,原则上不能用来抵押;租赁的房产,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不能设定抵押;同理,土地使用权也不能设定抵押。当老年人把房屋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月或定期或分季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房屋产权由这些金融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法定继承人。
责任编辑:国际视角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401/603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