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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处违法人体器官移植

2011年04月19日 14:20

  针对近期出现的非法强行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事件,卫生部18日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这项活动将持续到2011年年底。

  

  卫生部指出,要对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对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法,决不姑息。

  

  卫生部指出,对于违法的非移植医疗机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新闻背景

  

  湖南男子被强行非法取肾

  

  据报道,一个26岁的湖南小伙子在欠下18000元的赌债后,想通过卖肾的办法偿还赌债,尽管后来他表示“真的不想做了”,但近日仍然在地下肾脏交易网络的胁迫下,在临汾长良医院被强行非法取肾。针对湖南男子被强行非法取肾事件,卫生部昨天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情况进行检查。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0419/6047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