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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寿龙:公共服务与伦理道德

2011年10月11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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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的角度思考公共服务

对于公共服务,从伦理的角度来看,就是如何去评价政策方案是否符合伦理原则。比如,美国打伊拉克在伦理原则上是不是成立?最近《纽约时报》又在报道说,我们为了奥运会的问题对苏丹的政策有让步。我们为什么对苏丹政策让步呢?国际社会都要制裁苏丹,我们不制裁苏丹,我们反对制裁苏丹,为什么?我们表明的立场基本上跟美国、跟西方的大国是一致的,西方社会就说中国社会让步了,完全是从政治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的。

如果从伦理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在国际问题上做这个事情总是需要站在正义的一方。所以,我们有时候会讲,美国人老给我们搞一个人权报告,搞得我们很被动,但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它的人权也有问题。如果我们说你再说我就中止谈判,那我们就没道理了,伦理上就失去了优势。

政策要从伦理角度看,从完全现实的利益角度看。比如经济角度,符合经济原则或者符合国家利益的。纯粹实力主义的原则,我们愿意跟伊拉克、伊朗搞好关系,现在石油对我们经济的制约特别大,全世界都在说中国汽车发展那么快,整个经济发展那么快,我们需要石油。

现在国际上很多热钱进入到我们国家,炒我们的股市,炒我们的房地产。那么多热钱进来,将对我们的经济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对我们的经济安全是什么样的影响?其实,你看看台湾、泰国、香港当年的情况就知道了,经济起飞成长的过程肯定是房地产、股市飞速发展的过程。发展不是居住面积要大,要住得好,作为固定资产的投资品,然后每一个国家、地区的政策又在那儿维持经济的稳定,所以升值特别慢,但大家都知道会升值,于是更多的钱进来,这使得房地产、股市的泡沫化非常严重。

所以,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看看我们的伦理,我们的政策到底以什么道理为基础,是以实力主义原则为基础,还是避免当前大起大落的行政绩效标准?我们一般官员就是行政绩效标准,从工作的标准来看,讨论这个问题,有很多差别。所以,我们今天希望从伦理的角度来探讨这些问题,包括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跟这个相关的有经济的标准,有社会的标准,还有国家强制性的标准。从道德角度来思考应该怎么做,如何来配置资源,公共服务人员应该有什么样的一些道德标准?美德和公德、职业道德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我们进一步来分析其他具体问题的时候,这些理论能不能用得上?这是一个。

从正确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并不是现在就有的,很早的时候就有。有一个学者亚里士多德就首先提出说这个东西是对的,这是错的。我记得我上大学的时候,一个老师告诉我,小时候的人把人都分成好人和坏人。你长大了以后,就是培养一种是非观念,慢慢地又培养一种比较复杂的观念。实际上我们人的成长过程也是从简单的伦理观到一些复杂的判断,引进了很多分析方法。但实际上,最简单的判断往往是一个最永恒的判断。你去看电影,复杂的电影会有人看,但是最有市场的还是好人和坏人分得特别清楚的那种电影。也就是说,它是从对和错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对我是不是有利的角度来思考问题。

我们经常讲的一个故事就是古希腊的时候有一个叫苏格拉底的人,这个人年龄很大了,传播一些思想,政府这个思想认为会扰乱年轻人,怎么办呢?通过贝壳投票法。什么叫贝壳?就是大家都参与,直接民主,通过贝壳投票法说要不要把苏格拉底处死,最后多数票通过了,说苏格拉底应该处死。这是大个学者,大学者要处死,我们现在还用这个理由说民主不好。他的学生、朋友都当官了,然后去跟他说你赶紧走吧,今天晚上就走,明年肯定把你抓起来了。但他说了一些理由,说我不能走。他的确没走,第二天抓住他,就杀掉了。他说我应该做正确的事情,不应该做违法的事情。什么叫违法呢?我跑就违法。刚开始,他们投票表决我要死我就死吧,你非得让跑,跑到哪儿去?跑出去就是犯人了,下次我到哪儿都说不去,没有堂堂正正可以做人的理由了。他跟他们辩论,意思就是决策是不能根据情感做出的,而是应该根据事实和推理,不应该满足最简单的那种思维,而是要追求正确的答案。

对我们来讲,落实到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决策是不能根据情感做出的,超一流的公共服务是一个基本的公共服务,这两者之间可以做选择的。他讲的一种,绝对不能做道德上是错误的事情,也不依据将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来采取行动。不管会发生什么事情,正确的原则是一致的。所以,根据这个推理原则,我们可以引申,道德原则就讲如果打仗,肯定是不应该的。我们要打台湾,从伦理上来证明打台湾的道德的正当性,想来想去,其实战争是没有什么道理的。但你做策略是有道理的。什么叫策略呢?台湾你要不打它,它可能就独立了,搞得你必须去打它。但是如果你装作要打它,做好准备了,你有选择权,它可能就不独立了,你就不用发动战争了。这是一个策略上的考虑,并不意味着正确的原则就一定要去打。还有一个从结果的角度来考虑,今后哪个结果好就按哪个方案来做,这实际上是不符合伦理原则的。所以,它就认定我们任何人不应该去做违法的事情,不应该违反道德准则,损害公共服务。每个人生活在国家里面,就应该承诺,做好自己的事情。

苏格拉底是比较古代的人,他会讲社会是个人的父亲和导师,应该顺从与尊重它的父亲和导师。这是一个伦理的论证原则,就是说它怎么证明自己不能违法,宁可死也不能违法。反过来说,如果他跑了怎么办呢?他说会损害国家和社会。如果他跑了怎么办呢?就违背自己的诺言。如果他跑了怎么办呢?就出离了他的父亲和导师。所以,他提出了一个一般性的结论,一个具体的行为如果违背了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它是会发生什么后果。据此他就下结论说,他不应该逃跑,而应该留下来,哪怕会失去生命。所以,他就死掉了。后来有人补充这一点,他为什么不走,尽管伦理上是对的,也可以啊。但是有些人问,你当时在教书,教一些会扰乱年轻人思想的书,怎么办呢?是不是国家说我不杀你了,把你抓起来,你会不会停止他的教书?他说不,我还是要教书的。什么意思?就是说我教书是我的事情,但是你要杀我是你的事情,你要杀我,我不能逃跑,因为你是合法的。但是我认为教书也是合法的,符合我自己的道理。

不管怎么样,从人类历史上来讲,一直到目前为止,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规范决策的方法,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根据这个判断来为某一种政策选择做一个辩护。这种辩护和非道德的选择或经济的选择,策略的选择,现在比较流行的公共选择、战略理论、策略战术理论都有非常大的一个差别。大家会觉得他傻乎乎,类似的事情,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傻乎乎的,而且都是老年人。最近重庆一个钉子户,大家知道,全世界都知道。美国的《时代周刊》都把它登到第一版了,《纽约时报》也有大幅的报道,都把他当做英雄了。但是呢,法学家江平,年龄很大了,七十多岁了,说了一句话,说法院都判了,就应该执行,就应该强制拆迁,这有什么好说的?你会发现,他说了这句话以后,网络上所有的人都在批评他,说这个法学家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很多学者论证他,说江平老了,糊涂了。他说这是法制精神。

 

还有一个经济学家,年龄也大了,七十七岁了,他们叫吴老。吴老他也说,春节火车票不涨价,铁道部说不涨价,其实铁道部一直要涨价。为什么?很简单,我当铁道部长,不趁春节的时候挣点钱,什么时候挣钱?搞得我亏损。1998年就要把铁道部撤掉了,后来铁道部说我这儿有300亿亏损,你们要平仓没法平。总理说给你三年时间,你把它平仓,三年之后不知道他平没平仓。1998年是300亿,按道理应该撤掉的。铁道部虽然挣点钱,亏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现在又提速干嘛的,竞争又那么激烈,亏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他肯定要借这个机会挣点钱。然后搞个“五一”黄金周,“十一”黄金周。

春节火车票涨价是铁道部的一个一贯的思路,但是呢?这个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说你违法。有人跟他打官司,虽然打官司打错了。另外一些人有各种各样的道理,春节火车票涨价没道理。我曾经说过一个道理,春节的时候什么东西涨价,什么东西降价?降价的都是市场化水平比较高的,涨价的都是市场化水平不高的。超市买东西都降价的,还有打折的。垄断部门都是涨价的。火车票为什么涨价解决黄金档这个问题?很多技术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是铁道部还是没这个动力。但是吴敬琏没这么说,他说了一个今年“两会”开会的时候重头戏,一说他的知名度又提高了。其实他说的是有道理的。他说火车票不涨价不符合经济学规律,这是市场经济的精神。

你会看到,江平讲的是一个法制的精神,吴敬琏说的是一个市场经济的精神。茅于轼说国家要纳税,好多年前了,不是现在。有人就写文章反对他说,现在我们国家交了税,我们都没说话的权利,纳税人没有代表,我们不纳税。茅于轼说不行,你得纳税,不纳税,其他问题再说。你可以看出来,他们三个人实际上都跟苏格拉底一样,他们说的是用正确的道理来选择一项政策,而不是说我们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来做出政策选择。这实际上是个专业精神,从道德上来讲,它是一个很具体的原则。法院判决都做了,最后没法实施,不落实,那法院有什么用啊?没有法制精神,法制建设怎么搞?搞不起来的。

市场经济了,稀缺物品就得涨价,不涨价就会有黑市,等着吧。警察天天抓黄牛党,天天抓他们去。你要买票必须是黑市,没有黑市你肯定找关系,会导致腐败。火车票不涨价肯定不可能,除非你增加供给,增加不了供给,低价格肯定有黑市的。这是经济学家的道理。从纳税的情况来讲是一样,国家的税收总是有严肃性的,飞机国家有税不用纳,那怎么办?他们是从应该的角度看问题,做正确的事情而不是做其他的事情。

国内经济学家有段时间讲,腐败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他们做了很多论证。当然,他们后来分析说只要是有价格的腐败都有利于经济发展。所以,有人也以此来分析,药监局腐败一个批文,一千块钱,一万块钱,一千万,搞得中国的医药发展特别快。虽然药品市场比较混乱,但最近十多年,中国的制药业发展应该说从来没有过的。包括海关也是一样,海关腐败的地方一般经济都发展比较快,许多人都这么说。但是我们说,即使是那样,你也不能说去选择腐败。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类似的事情体现了一个伦理精神、伦理原则和现实社会的冲突。现实社会是有冲突的,重庆钉子户最后不是法制精神的胜利,实际上是是《物权法》的胜利,很难说。仔细分析起来,是在恰当的时机、恰当的社会发展的历程,我们要营造《物权法》的气氛,营造十七大的气氛,包括国外媒体的那种容忍度和开放性,也包括事情本身的戏剧性。中间有个舞台,边上正好看,拍的照片都特别具有象征意义。而且那个人好象是练过武的,很厉害的一个人,要拆也不容易,他跟你玩命你打不过他。很多事情凑在一起,最后化舆论为金钱,挣了好多钱。

第三点,我们从这个意义上来分析思考问题,伦理思考的一个秩序问题。我们举几个例子。第一个例子,当飞机被恐怖分子劫持的时候,这是“9•11”经常辩论的伦理问题,这个飞机我们要不要把它击落。更平常的一个选择就是飞机被恐怖分子劫持的时候,机长和飞机上的人要不要跟他搏斗,这是很直接的选择。后来我们说刚开始主张搏斗,但后来发现一搏斗,飞机掉了,人死了,很不好。所以,后来我们不主张搏斗了,你要劫机就劫吧,你要劫到韩国我去,劫台北我去。国际上惩罚劫机犯主要是在劫机犯下了飞机以后对他进行处罚,而不是在飞机上对他进行处罚,这是一个策略上的考虑。但是,现在不行了,“9•11”以后又改变一个观念了,如果你不跟他斗争、作战,他开着飞机撞中南海去了,他开着飞机撞世贸大厦去了,开着飞机撞白宫去了,撞五角大楼去了。存在进一步伤害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地面部队、导弹部队要不要把它击落?

去年去美国的时候,他们放了一系列的节目,当时正好是“9•11”的几周年的纪念。根据当时大量的资料证明,布什当时完全有时间把那架飞机击落,击落下来,世贸大厦就没事了。关键就在于,如果把它击落了,现在看结果是正确的,但是当时看,你说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你怎么知道那架飞机就会撞世贸大厦呢?快要撞上那一刹那击落就没用了,它已经飞过去了。这个时候,结果是正确,更多的人会讲,你的伦理责任在哪儿?

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引出一个普遍性的公共伦理和私人伦理的责任。当一个歹徒试图对你行凶的时候,你把钱包给他,放弃抵抗还是上去就跟他搏斗?这是你个人选择问题,没有关系。过去我们主张跟坏蛋做搏斗,现在我们认为你是可以做选择的。但是,作为一个公共伦理责任,作为一个公共政策选择者,我们怎么做选择?一般来讲,我们会倾向于选择责任最小,为什么?因为你一旦做出一个积极的责任选择,你会发现你损失的是别人的利益。

所以,一般来讲,“9•11”以后飞机一旦被恐怖分子劫持,我们要把它击落的话,要做出这个抉择也是非常困难的。从伦理上来讲,很难支持这点。大家一直说,应该把它击落,尤其是事后诸葛亮的角度看。但是你反思回去,作为一个公共管理的职责,你要做出这个抉择是很困难的。你只要做出这个抉择,基本上是冒自己的风险,而且把别人的风险也冒进去。

第二个,我们有一个例子,政府控制信息。现在我们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了。什么叫制度上解决?我们现在所有的法律法规都要求各级官员实时发布信息,向上级发布信息。而且有多大事情的时候,直接向社会发布信息,你不要考虑了。我们的伦理选择原则已经转变为公共政策的一个制度原则。但是在此之前,我们一直有这个选择,我要不要把这个消息直接上报给上级。我们这个体制,真正理解你就知道,下级为上级分忧是很正常的事情。科长为处长把关,处长为局长把关,局长为部长把关,局长为市长把关,都那样的。这块地是你的一亩三分地,你自己不保护好,尽可能自己的范围内解决问题就解决问题,不解决问题你要是有问题呢?所以一般来讲,我们不倾向于给上级报什么坏消息,让他感觉到好象到处四面楚歌,一般会报一些好消息给他。

不用说下级对上级了,连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父母都那样。你出远门,在北京,打电话到老家,父母明明在生病,你说身体好吗?老头在说身体挺好的。中国人进过长期的那种文化熏陶积攒下来的一个伦理的东西,就是说你要把难题留给自己,要把一些好听的东西,好消息告诉给别人。

我要不要如实公布信息,一直是很多人面临的一个很艰难的选择。我如果把它做一个制度,老百姓有知情权,上级有知情权,那就好办了,跟你责任没关系了。而且公共伦理里面还有一个原则,只要公共问题严重的地方,公共资源肯定是多了,而不是说处理责任的问题。所以,林业局肯定说沙尘暴来得越多越好,为什么?沙尘暴不来,他没钱了,就要减编了。沙尘暴来得多了,他就有钱了,就种树去了,要解决这些问题。古代也是一样,有很多各种各样的冲突,就不细说了。有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理论来辩护这些观点。最简单的就是功利主义。

 

伦理思考的基本秩序

我们下面讲一些伦理思考的基本秩序。我刚才讲了那么多,实际上意味着这类的推理过程:一,我们在特定的场合应该怎么做,是个行政性的或者操作性的问题,你做一个具体的负责的人,在当时应该具体怎么做,做出一个选择。这个选择有一些什么样的规则在里面,比如说我们“911”这个事,具体的选择很难。有两种选择,一种击落,一种不击落,在规则意义上,你击落会怎么样,不击落会怎么样,最后自然而然会选择出一组规则。这组规则就是不会击落任何飞机的,除非你有足够的能力控制这个信息。

有人就说,罗斯福当年知道日本要攻打珍珠港,但是从道德伦理原则来讲,你一定要告诉珍珠港的部队,要它做好准备。但罗斯福说,当时为了拯救欧洲,所以,他宁可牺牲整个珍珠港的部队,让日本打它。打完了以后,罗斯福回过头来,第二天马上就向日本宣战,向日本宣战等于是救了欧洲了。日本就不会再从苏联的东线进攻了,它只会南下。所有的部队就会在太平洋战场了,顶多再去打英国战场,所以说它是个阴谋。但是现有的资料不能证明这一点。而且当时虽然有攻打珍珠港的信息,但是情报占里面各种各样的信息都有。你很难区分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你不可能因为一个人说一句话,一万个人预言,所有的结果都能够预言得到。但是你不可能一个人说了这句话,就去备战,不可能的。所以,他要做这个决策。

具体的抉择总是面临各种各样的可能性择,而这个可能性会以为一个什么规则出来?第一,我们征询过程的原则不跟恐怖分子做斗争。第二个原则不会让他随便来。那么,我们有没有第三种规则?现在又回过头来,有个第三者规则,什么第三者规则?航空公司专门聘请保安人员在飞机上坐着,或者飞机上至少有一个,以前都是空姐,现在至少有一个男的,也就是空哥了。所谓的空哥跟空姐不一样。空姐主要是服务,空哥在登机之前要经过严格的格斗训练,是个安全训练,他的工资也要高,而且冒的风险也大,他知道怎么处置。在短时间里,在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可以制服劫机犯,是没有问题的。这实际上是一个规则的创新。我第一个规则是反抗,另外一个规则听之任之,创新一个规则来解决具体操作上的一些难题,慢慢就形成一些原则。

这个规则凭什么是正确的呢?你做的这个选择,把这么大的一个责任交给一个保安去实施,凭什么这个伦理上是正确的呢?很多理论来探讨。一个理论是功利主义的。我们经常辩论这个理论是功利主义的。比如1978年,邓小平到全世界一走,回来他特别触目惊心。包括当时的华国锋到罗马尼亚一走,他们的工业真发达,我们很差。到亚洲看看,看东南亚的国家都比我们发展快,所以,感觉那个反差特别大。我们自己都感觉到,八十年代,你要去美国、英国溜达一圈,真是到了天堂了。现在我们出国没有这个感觉了,但是二十年以前,八十年代,这种出国的感觉非常触目惊心。我们为了买一个电视回来,就开会出去,把会议补助搁在兜里,然后自己带着方便面,弄一包榨菜,然后就着方便面,弄点饼干就吃几天,拉回来一台彩电。很多小孩子八十年代出国,一出国就住进一居室、两居室的房子,然后还有空调、冰箱。他说他一夜之间,坐着飞机,获得了他的父母奋斗了一辈子也没有得到的东西。我们现在二十四小时热水无所谓,当时国外都是二十四小时热水的,直接打开能喝的,喝可乐都是当饮料一样。我们当时喝可乐都是当年的奢侈品。

社会主义肯定不是贫穷,肯定要变换方法。变换什么方法?那就搞市场经济。所以,当时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发展就是硬道理。什么叫发展?就是功利主义。它的一个很强烈的伦理基础就是很功利主义的,让最大多数人得到发展就是好的。它是目的论,结果很重要,没有什么绝对的一个准则。当时,我们发展的政策变化,以这么强烈的一个理由来进行伦理上的论证,当前我们公共服务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理论呢?咱们现在的公共服务都是基础,我们过去是赶英超美,科技部要做世界一流的科技,教育部要创造世界一流的大学,卫生部没有明确其目的,但我估计也是要世界一流的肿瘤治疗技术,或者什么心脏移植填补了国内空白,在世界上都是先进水平,等等,都有口号的。有这些口号你会发现我们国家把大量的资源用之于一小部分人的优质的公共服务上,而不是把精力放在老百姓的基本服务上。现在我们政策转变,就过去的以城市为核心的搞“高、精、尖”的公共服务,现在转为这样一种基础性的、兜底的或者保障性的基本的公共服务。这需要一个理论的转变。

还有一种理论是行为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目的,还有一种是行为。他认为每个个案都是独一无二的,道德规则只是行为的指南,而不是绝对的准则。所以,对他们来讲,实际上手段是无关紧要的,只要目的正确就行。在这个意义上,实际上这个说法是为不正确的手段进行辩护。目前这个理论已经越来越失去市场。我们最近辍学率比较高,国际上已经引起关注了,我们现在大约有1.16亿人,只能认1500个字以下,基本上不能正常阅读,可能在北京大街上看那个标牌都看不明白,走到街心上面就会迷路的人,有1.16亿。最近几年涨了好几百万,主要是哪些人呢?主要很多人小学刚毕业,基本就不读初中,然后就去打工了。十五六岁就出来打工了,非常非常多,尤其像福建那些地方的农村。还有很多人大学毕业,根本找不到工作,495万,其中一二百万能找到工作就很好了。好大学能找到工作,穷人说你读什么书啊,小学毕业到初中,初中毕业。

然后,一些地方的大老板基本上都是不读书的人,像福建最典型的典型就是赖昌星,现在在加拿大呢,我们要把他引渡过来,他也就是小学毕业,字都不认识。在现在一看,搞房地产干什么的一大堆大老板,那些大老板他认字吗?他不认字,知道那个图画。汽车也不认字,但是认得清楚汽车上的标志。所以,引起了很多非常不好的示范。

对一个国家来讲,全世界总结中国经验,二十多年发展那么快,印度发展慢,一个原因就是印度的文盲率特别高。我们的识字率大约是90%以上,现在有1.16亿的人,而且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识字,整个经济增长后劲很不足。以后文盲人口,连简单的机械劳动都不会,出行都很不方便。就这个意义上来讲,现在我们国家出台一个规定控制辍学率,而且进行考核,不行怎么样,有这么一条规定。现在有些地方规定,考核不合格,人要出来打工,不给你发劳务证,就没法出来打工;要开车有驾驶证,驾驶证不发给你;要结婚我不给你发结婚证。哪怕这个人二十多岁了,多加点钱,跑一个学校里面培训培训,培训完了认了1500个字,考试合格,给你发一个初中职业文凭。有这样的现象,我已经了解到一些。前两天,中央电视台把资料找来,给我看。包括福建电视台,好多给我看。这个是不是正当的。我们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包括我们强制提供义务教育,或通过强制进行基本的治疗。强制进行婚检。

行为功利主义认为,只要结果好,就是有正当性的。但是从规则的功利主义来讲,规则是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时候,这个规则是正常的。它有一个例外,什么叫例外?例外就是说我们不许偷盗是普遍的行为规则,但是有一个权衡的规则,如果你肚子饿了,偷一点,问题也不大。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他都无家可归了,在桥底下支一个棚子,你说不行吧?可以,让他睡一觉就睡一觉。旁边有水龙头,按道理来讲不能随便有人用水的,但是有人口渴了,他冒着拉肚子的风险喝一点就喝一点吧。我们的公园主要职能是种草,不能种南瓜西瓜,但是有个人肚子饿了,就想种点南瓜西瓜,没有地种怎么办?我们国家现在是不可能开放公园让穷人到哪儿种点什么南瓜、丝瓜的,只允许自己的小花园种点南瓜丝瓜,但是国际组织正在创造这种方法,城市公园如果可能的话,有一些穷人去种点南瓜丝瓜也未尝不可,也不见得会破坏风景,非得种草。我们文革的时候还种麦子呢,在北大的校园里种麦子不种草,那会儿肚子饿,现在也有很多地方有人饿肚子,吃不饱,那怎么办?他不愿意要政府的低保。

以此延伸,同样的逻辑会证明很多人没有工作怎么办?摆个水果摊可以吧,卖个烤红薯可以吧,推一个自行车卖个北京的糖葫芦可以吧,或者我弄个数码相机摆摊,你来给你照一张,十分钟给你照完洗出来,十块钱一张可以吧?普遍原则,公共资源总是有公共的使用目的的,但是实际上一个例外的规则就是很多公共资源如果配置给穷人的话,实际上不见得一定要用商业化的模式来做,包括公园也完全可以通过非商业化的模式配置给穷人,这实际上是一个变化。从规则的功利主义走上在一定意义上的例外。这个例外的政策在多大意义上是正当的。

我们现在廉租房的政策和经济适用房政策,作为一个规则出现,不是作为一个例外出现。作为一个规则出现什么意思?它有一定的目标人群。所以,我们制订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时候,千万不要让它跟公务员联系在一起,也不要跟拆迁房联系在一起。跟拆迁房联系在一起,要不要具体制订一个政策。如果公务员和国家机关分房子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公务员的工资机构改革问题,不是一个住房制度改革的问题。所以,现在有些地方盖了,老百姓告了,经济适用房给谁买走了?机关买走了,道德上的就失去正当性了。政府最后盖了经济适用房,住的都是官员、公务员。实际上公务员低工资条件下给他盖的一些房子,不是经济适用房,还是相当于过去的单位福利房的性质。现在那么高的房价,公务员有自己的身份、地位,好歹努力那么多年,你让他日子过得很苦是不可能的。这是从道理上去讲。

廉租房基本上是一个例外的政策,但是如果作为一个规则的政策又是怎么样?香港基本上是做规则的政策。三分之一的人住在廉租房里面。我们公积金相当于规则的政策。所有的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来交公积金,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最后所得收益是免税的。而且还怎么样,有各种各样的优惠措施,它是作为一个规则来做。

还有一个理论就是义务理论。学者康德很有名,大家都知道,他只有一个善,这个善不见得结果一定好,但是它本身是好的。上次他们要做节目,说你有什么道理支持摆摊,我是支持小摊贩在马路上摆摊,我也不反对管理,也不反对政府帮助他们。他说有什么道理?我说最强的道理,他摆摊生存、劳动挣钱是他的基本权利,不用商量,有什么可商量的?我们过去社会主义要割资本主义尾巴,什么意思呢?农村里面有些农民伯伯马路边上有块小地,种一棵南瓜,那就是资本主义尾巴,而且还要交税。你种一棵南瓜一年要交五块钱。你可能南瓜不见得长,但你种一棵就要交钱,就好象现在税务局讲,你马路边摆摊我要征税一回事。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讲,是它的权利,但是我们另外一个判断,如果有人有权利,那我们有义务帮助他实现,有义务帮助他实现他的权利。

什么意思呢?有权利的人本身是一个目的。所以,我们在这个意义上强调的是以人为本。我们国家公共服务里面政策说以人为本,什么叫以人为本?实际上就是把它当做目的,而不是当做工具。人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就做吧。我们过去讲人力资源,现在专门有一门课程叫人力资源课,还有人力资本。把人当做资本,这都是经济学的概念。实际上把人当资源的时候,人是不值钱的。一个月多少工资就多少工资,人只是当做活命,人也是不值钱的,顶多值生活费。比如一个人死了,补偿多少钱?过去抚养费,抚养了18年总额花多少钱,这个人值多少钱。我们过去刑事政策曾经说一个人偷盗两万块钱,基本上相当于谋财害命。过去规定的两万块钱就可以判死刑了,现在不一样,现在赔偿额都已经高了,煤矿赔偿额大约是二三十万,有些人已经五六十万。像美国稍稍有点伤害,一赔都赔几百万、上千万。对人的生命价值的衡量完全不是从吃多少就值多少钱,也不是在什么岗位挣多少钱,它是从人本身的政策来衡量。所以,一下子让我们整个从不尊重人的政策走向尊重人的政策。而公共服务实际上也是从过去以服务本身的质量为本,走向更多的从服务本身、为人服务这个角度去看,以人为本贯彻。

 

那么,什么样的规则才是正确的呢?很多人问我。我说根据康德的道理就是可以普遍化的规则都是正确的。什么意思呢?你做一件事情下不为例,这个事情肯定是错误的,做完了以后,别人也可以这么做,以后也可以这么做,时间上是普遍化的,每个人都可以这么的时候,这个事情肯定是对的。我们对人要礼貌,这个事情肯定是对的,为什么?你可以这么做,明天可以这么做,后天可以这么做,对敌人可以这么做,对朋友可以这么做,对任何人都可以礼貌。你都可以这么做,一个很自信的、很有道德修养的人肯定是对人很礼貌的,不会出口伤人的,不会动手就打的。哪怕有什么利益冲突,都不会。别人也可以这么做。那么,对人不礼貌,你会发现有时候是可以这么做的,有时候不可以这么做,而且做完了以后就会发生冲突,结果很不好。如果你对人不礼貌,眼睛一瞪,人家眼睛一瞪,你一动手,别人就会动手。你骂他猪,另外一个人肯定骂你狗。公交车上我经常见一个人踩一脚,一个人说猪,另外一个人说狗,马上成动物世界。如果一个人踩一脚说对不起,另外一个人说没关系,两个人都是人了,文质彬彬,都挺好的。搞不好,两个人互相一掐,一个人掐死都有可能的。很小的一件事情,踩一脚的事,会升级,我们特定的行为模式会有一个升级的过程。所以,它可以避免你内在的冲突,也可以避免外在的冲突。这个规则道德上肯定是有效的。

作为一个普遍性检验,一般来讲,有服务理想信念,普遍性的价值追求,普遍性的道德修养,这个东西实际上是个普遍性的检验,什么样的规则是普遍性的,可以认为是一个正确的,除非有例外。但是例外是一个非常小的范围。前面两个理论我们综合在一起,结果就成了一个义务理论。拨不倒就有一个正确的理论。什么叫拨不倒,就是你不能用相反的理论来证明他是错误的。比如说诚信,每个人要诚信。有损害就要补偿,我们很多公共服务往往有一些损害。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有一个感谢,即使是交易,也是有一个感谢。我到印度去,我就特别奇怪,我到学校里面借书,我借他的书应该向他谢谢,往往是我还没说谢谢,人家借书的小姑娘已经笑咪咪地说,Thankyou,谢谢我。我一直没搞清楚,她为什么要谢谢我,应该要谢谢她。

这实际上是人际关系的一个接触。不管怎么样,你都要谢谢她。包括我们乘坐出租车,出租车司机,我给他钱,他给我票,我说谢谢,他也可以向我说谢谢,都可以的。为什么我给他钱了还要说谢谢呢?我能不能换一种说法。我说有钱可使鬼推磨,我今天有钱,鬼帮我开车。我曾经试过,我这人说话老不严肃,一说话就变成笑话了,他说你还挺幽默,所以,那个人就没有打我一顿。

即使这样,你还是有一种感谢的心情在里面。任何事情都有很多感谢,是一种感恩的心态。什么叫感恩?有人帮助过你,哪怕大的小的,你都要感恩,即使是你付出钱去交换的,你也应该感恩。感恩是个宗教观念,但是从道德上讲是个感谢的概念。包括司法的正义。所谓司法定义就是协调。。还有仁慈概念或自我完善的概念。每个人都应该有自我完善的那种义务,还有不做坏事等等。它有个底线伦理,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底线伦理。作为一个公务人员也会有一些底线的伦理在里面。有什么样的事情是可以做,什么样的事情完全不能做。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去分析很多具体的东西。比如说我们所有道德的人都受底线道德的约束,它是一个很真实的东西。所谓的真实就是在具体的场合里面我们总是能够找到很切实的、很真实的一些义务。这些义务构成了我们每个人必须做的一些事情。最迫切和最有利于最大利益的那种义务,是真实的义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很多理论原则跟现实问题联系在一起了。

我们举一个例子,传统性道德的义务和防止艾滋病的义务相比,后者更为迫切。所以,有人一直在论证说我们为了防止艾滋病所提出的一系列政策,实际上是有利于这个社会变坏而不是变好的。我现在去南方住宾馆,所有的宾馆里面都有避孕套,有一次性的还有多功能的,什么都有。现在所有的娱乐场所,我没有去检查过,但是据说有避孕套。过去我们公安部门检查扫黄打非,逮着,只要发现使用过的避孕套就是罪证。什么罪证呢?你看你有这个事实行为了,至少罚款五千。逮着一个有背景的,想宰你一下,有时候罚十四万。

现在要不要把这个避孕套当作一个罪证,你要当做罪证,就不鼓励人使用。不鼓励人使用的结果是什么?那就容易传播疾病。所以,一个是一个普遍的原则,一个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迫在眉睫的问题要去解决,可能会违背普遍性的道德准则,我们要忠于家庭,忠于爱情,忠于性伴侣,这是一个伦理的基本的原则准则。在防不住这个的时候,迫在眉睫的问题就是最重要的。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很真实的义务。比如在美国,一个女儿,你控制她很难,控制她的生活很难。很多父母不愿意上美国的公立学校,为什么?因为怕女儿变坏。一上公立学校,学校里面有她自己的意识形态,就很容易变坏。我就搁在家里,孩子长大了,跟着母亲学习。母亲大学毕业,所有的都教得好好的,她也能考大学,也能够什么。但你没法工作,没同学,没有社会化的基础,没法融入社会。最后是什么?理智的父母说干脆得了,我也管不着了,我早上起来给你吃避孕药吧,免得你天天怀孕了,对身体不好。它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对政府的公共政策选择实际上也是一样,当社会离婚率非常高的情况下,政府的公共政策要解决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就是离婚后破碎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就是这么一个问题。它不像我们过去老是在重视的,呼吁家庭团聚。实际上呼吁家庭团聚,两个人重新复婚了也没什么用。为什么没什么用?吵闹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比分裂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还要坏。所以,你在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的时候,你就有迫在眉睫的真实的义务来证明你这个方法是正确的。所以,我们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还有其他一些没有基本的道理的时候,我们一般会用道德直觉去论证。经常有人讲什么是道德直觉?我们直觉意义上是正确的,一般人都认为是正确的时候,一般就是道德了。这就是所谓的常识的力量。老百姓都认为是错的,我们法制社会,有一句话叫做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无情,即使有道理,你犯法了,就是无情的,没什么可说的。但是这一点在道德直觉上是错误的。凭什么法律是无情的?所以,法律实际上是有情的,有感情的。在中关村杀死城管的摆摊的人,从道德上来讲,杀死烈士的人肯定是魔鬼,肯定判死刑没问题了。但你会发现,那个人最后没判他死刑,判的是死缓。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最后还开了一个口子,如果这个人真的像《南方周末》所调查的那样,是个好人的话,那么,他本身可能进去以后也没什么事,以后混个十多年也就出来了。法律虽然无情,但是你会发现它总是会有一定的平衡的意思在里面。

西方一般来讲,无情的法律肯定会有一个陪审团,法律可以是无情的,但是事实上,人不是无情的。所以,它把民情和法律的力量联系在一起。那么,还有一个就是说,我们总是会强调,如果实行私有化,沙漠里有一眼泉水都归你了,垄断了怎么办?道德直觉上它肯定是错误的。所有的人都依赖于一口井水,你居然把它个人化,还垄断了,不可能的。谁想垄断这口井水,首先会被大多数人都杀掉。几百号人要渴死了,上来一榔头就把你打死,然后这个水就是大家的。所以,从直觉上来讲,想拥有这口井的人绝对是傻瓜。为什么?因为直觉上是不可能拥有的,而且从道理上也是错误的。因为他的财产权威胁到其他人的迫在眉睫的生命权。所以,在缺粮的时候,囤积粮食道德上、直觉上也是错误的。但是你很难证明这一点是错误的,这是他的财产,凭什么到那会儿就可以给你了,没有的事。

所以,包括基本的公共服务,包括什么也是一样的。它也意味着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的解决。比如医生也是一样的,医生为什么见到病人就要救?我有一次在儿童医院,他们医生就在那儿发愁,说今天又送来一个孩子,前两天那个孩子刚送走,那孩子有问题,父母都不要,没钱养活他,也没钱治他。有些人在上面写一个手机号码可以找他联系,有些人写上家庭地址。最后医生护士抱着那个孩子送上门去,有些地址是假的,有些地址是真的,送上门去人家只是看一眼,掉两颗眼泪,然后擦掉,告诉你说这不是我们家的孩子。但是医生见了他必须救吧,因为他迫在眉睫。即使没有这个实力,医生哪有这个实力。所以,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经常有这个事。这些事最后都交给政府来解决,交给福利院。福利院把这些孩子弄过来。这是伦理上可以解决的东西,可以证明什么样的事情是正确的。

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理论可以证明。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就是自然,我们不仅是直觉,往往是一种自然。正确的东西都是跟自然有关系的。举一个例子,我们交通规则很复杂,考交规的人考90分才能考过,那还得背几天呢。但是你会发现,大多数人走路的时候,基本上不会违反交通规则。大多数东西脑子里面已经有了,就说明什么?就说明法律秩序实际上我们每个人的自然的心灵秩序是一致的。如果跟法律秩序和我们的心灵秩序不一致,法律秩序和我们物理的配套秩序不一致的时候,说明什么?就是说我们认为的物理秩序、法律秩序和自然秩序是违背的,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最简单的问题就是我们知道五环路90公里、100公里限速,但是一出匝道口基本都是20公里限速。为什么搞一个20公里限速呢?因为一出匝道口就要交钱。原来是要交钱的,现在不交钱了,20公里的限速标志还在那儿。所以,很多人到哪儿,有时候一迷糊20公里限速,不知道前面有什么事,就紧急刹车。紧急刹车就很容易出事,跟你的心理秩序冲突了。你必须很有意识的去做一件事情才能符合这个秩序的时候,这个20公里就没有一个道德的基础,就没有一个伦理基础。

如果我们把它设置为30公里,或者先告诉你匝道口前面90公里,然后80公里,然后60公里,然后40公里,再20公里。就像建国门外到劲松快速路那儿,劲松快速路那儿就很自然,你刚开始80公里,但那个是弯道,前面有些路口,马上到60公里,马上到40公里。那个就非常符合你的心灵秩序。怎么符合法呢?只要你一收油门,眼睛看着前方,到了点就是40公里,到了那个点就是20公里,很容易遵守,不用踩刹车,也不用踩油门,收了油基本就这个速度,自然降速,到达那个速度正好。像这个,如果法律政策跟我们心里想的或者跟我们预期很容易做到的秩序很相近的时候,这种政策就有一种良好的道德基础。

回过头来,我们来思考一下公安部门的一个政策,什么政策?北京市现在还在实施,叫暗中执法。暗中执法的一个道理就是我罚得你一直提心吊胆,然后你就自觉。自觉的人无所谓,不自觉的人必须罚款,罚得你提心吊胆就无所谓了。这个是有道理的。否则的话,没警察的话,一看警察大家都规规矩矩了,没警察就开始违章了,但是我们说它不符合一个大的基础。怎么不符合呢?因为我们见到警察是看到了交通的秩序。我们如果见到警察就是一个恐惧,想象内心有一种恐惧感或者说我一想起警察就想着他要罚我的款。有这种想法的话,开车的人心理成本非常高。一旦有这种心理成本,现在大多数开车的人不是专职的,专职的还好办一点。如果不是专职的,是业余的,他平时的工作心理成本很高,一开车什么事都想不起来。开车的时候,如果执法的秩序跟他心里想的不一样的话,很容易出事,出的事会非常非常多。

最后你会发现,交通秩序不是很好的地方,往往也是交通违章非常高的地方。而且交通违章对大多数人来讲,根本没有负罪感。按道理,违章应该是有负罪感的,为什么?因为你违法了。违法都没有负罪感了,最后恐惧感没有了。你想让他恐惧,他反而没有了。女孩子说,你连红灯都不管闯,我还怎么跟你,他女朋友都找不到了。他转变为一个勇敢。本来有心让他恐惧,最后见到警察都敢闯红灯了那算勇敢,培养出一种美德,那就麻烦了,道德秩序严重错位。

这是从自然的法则这个角度来思考我们相关的一些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它本身的一些秩序跟自然的道德秩序,就是我们内心的良性秩序相一致的时候,我们不处于一个恐惧感的时候,这种成本比较低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秩序。在这个意义上,现在住经济适用房的人都开着奔驰、宝马住进去的,现在都有停车位,经济适用房越造越大,这就失去原来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了。廉租房转变为一个要抽签、撞大运才能抽得着的政策,那基本上也失去它的效果了。或者我们经济适用房本来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政策,最后转变为我们公务员本身获得收入的一个工资结构的组成部分,那也不是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了。所以,如果不是,必然会引起社会上种种质疑。我们现在经济适用房受到几个质疑。一个质疑就是我们政府单位买了房子了,就有人去举报,说经济适用房都让政府买走了。还有一个,经济适用房现在出现腐败问题了,都在网上摇号,一个好的房子的号四十万,差的房子二十万。一套经济适用房四十万买来的,最后摇一个号要给人二十万,好的号给四十万、八十万。八十万跟市场价比还是便宜。现在想要好号,在网上找得到人,这实际上就变成了经济适用房领域的腐败问题了。

 

这些实际上都意味着我们自然的一种心理,我们每个人总是有良心,一直在追问什么事是正确的。我们要行善,不要做恶,什么样的东西是自然倾向。我们很多东西有自然倾向,保护生命是自然的倾向。我自然而然、本能地做一些行为基本上是正确的,保护我们生命是正确的,种族繁衍也是正确的。这是他们生命伦理的一个论证,这不是我的观点。但是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到发达的社会,我们生活得快乐一点,全国人民都想到北京来住,这也是正确的。中国人都想跑到美国去住,移民美国,现在不移了,现在去美国、去加拿大、去英国的人都想回来了。拿着国外护照、回流工作的人特别多,跟当年的台湾、香港一样。但是,你要生活在比较发达的社会里,这种自然的倾向肯定是正确的。现在到北京来的人少了,到我老家浙江去的人多了,浙江一个县大约四五十万人,现在有些县外地人口就有一百万。好多县的财政收入一个县就六十亿、一百亿,跟我们北京的郊区县差不多了。而且有些县一年财政收入增长二十亿,他们到处都有工厂,很多工厂都发展起来了。

所以,由此可以反思我们的一些医疗政策,也可以反思我们的计划生育的政策,要不要找出一些比较合理的人口理论。就是我们的政策是不是符合我们合理的倾向、自然的倾向。这种自然的倾向,你多要孩子,有人不要孩子,那好办,我们大多数已经不要孩子了。在城市里面,我认识的很多人都没生孩子,或者说只生一个孩子。我去台湾,大约有五分之一的孩子是哪儿的人生的?是菲律宾人和越南人生的,也就是五分之一的台湾女孩是不生孩子的,五分之一的台湾男孩要从菲律宾、越南进口新娘。新娘进口已经成规模了。大陆新娘因为政策限制,不让我们过去,我们过去的人比较少。但是菲律宾、越南,马路柱子上都写着广告,越南新娘多少钱一位,不满意包退什么的,到处是这样的广告,报纸上也有,电视上也有。她们都不会说国语,不会说中国话,这是他们自然的倾向。

所以,发展自然而然的结果是人口数量下降,而我们现在还在控制人口,而我们控制人口的最好的地方恰恰是进口人口最多的地方。不说大城市,我们就说江苏、浙江、广东那几个省。那几个省恰恰是人口密集度最高的地方,是就业机会最多的地方。西部地区人口比较稀少,基本上没什么就业机会。所以,我现在回过头去看看另外一些学者的另类人口理论,说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人口理论和我们计划经济意义上的人口理论完全是不一样的。计划经济意义上的人口理论是违反自然的倾向的,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人口理论是符合人的自然的倾向。就是以人的自然倾向来设计一些计划生育的政策,可能给我们未来的人问题提供一种新的道义基础、道德基础。我们总觉得人口太多了,没办法。我们过去说吃不饱,现在我们还控制。现在我们不是吃不饱,我们现在都要减肥了,还在控制人口。我们现在粮食概念和过去完全不一样,过去是草坪种粮食都吃不饱,现在一亩地生产力如果是高科技投入不知道增长多少倍。我们过去只有一季种蔬菜,现在四季都有蔬菜,生产力完全不一样了。它是个工业化农业,不是一个传统社会以土地面积来衡量,而是根据你的投资产出、科技含量多少,投入量多少,资金投入量多少,知识投入量多少,来看你的农业产量。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农业产量,还是传统意义上以土地面积来计算农业产量,完全是两个概念。

还有其他一些原则,比如社会总体性的原则。总体性原则就是为了牺牲,为了整个生命可以节支,当然有些不能做,有些可以做。比如我们一些公共服务方面,有没有可能为了城市规划牺牲局部的利益?当然有一些过程。像欧洲的乡村特别美。我们现在郊游,到北京的郊区看看,比以前漂亮多了。为什么?因为市长说北京郊区要种花。所以,春天花特别多,山上到处都有花,有些原来是没花的,现在到处都是花。原来叶子都是没颜色的,现在一到秋天,都是几百公里全是彩色的叶子,黄色的,红色的,一片一片的。但是我们北京郊区跟欧洲的郊区比,还是没法比。为什么?因为有一个规划。欧洲是花了三五十年时间,战后一直在规划,这条路应该怎么设计,路的那边什么时间种什么庄稼,都规划好了。这个规划我们可能是一夜之间规划,他们是规划了大约三五十年。有些地方到最近几年才完成。所以,整个欧洲全是花园。那个花园哪怕那块地是你的,大家可以协商,协商完了之后那块地方就变成花园了,相当于花园式的农业。这是一个整体性的规划。

包括公共服务,实际上也是一个整体性的规划。我们现在更多的是碎片化的服务。在伦理意义上有一个总体性的原则,但是手段再说。就是它有一个目的,我们从总体上来发展。也有一个问题,我们经常讲任何东西是个双刃剑,但是伦理上我们一般会不说双刃剑,会说任何坏的结果都不能为好的作用进行好的辩护,都不能。所以我们说动机好,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免责。好的效果和坏的效果,他负责任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思考药品在公共伦理责任上肯定是宁可没有好的效果,也要控制坏的效果,这是公共伦理。公共伦理的结果就是什么意思?你交给政府做这事,肯定是新药出来特别慢。我记得过去曾经有一个讨论,说医生跟病人商量,哥们,你看这病基本上你都已经快糊涂了,现在还清醒我跟你商量商量,这个药一用50%的人死,50%的人活,看你用不用了。用不用?医生告诉你,你说用不用?然后你自己手哆哆嗦嗦,还有点清楚,写下说,喝吧,死了就死了。但如果这个药50%的死亡率,50%的治疗率,交给政府来审批,这个药绝对不会出来。为什么?你批了这个药麻烦了,这是什么药?这是杀人药。但是不吃这个药这个人也是死了。从专业角度讲,应该让这种药快点出来。但是所有的国家药检方面都是从严把关,一定要让药是比较可靠的、保险的。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一定要搞清楚有什么副作用等等,副作用尽可能最小化,而且是可控的。比如像青霉素有可能过敏,国家批的时候,青霉素用还是不用,不用死了,用容易过敏,过敏就死,但过敏的比例比较低。所以,它一定要让你开发出一种适用的,可以随便用的,先试一下。过敏了,马上打另外一种药,打血清,然后让你活过来,但是绝对不会让你冒然把那针青霉素直接打进去,打进去就死了。它也是一个公共责任的伦理。双刃剑的东西对于政府的公共伦理来讲,一般来讲,尽可能去控制它的副作用,而不会为了积极的作用不顾副作用。副作用伦理上来讲是一样重要。所以,公共服务你会发现基本上是实施无过错的原则,有成果没问题,升官,但是有问题,立即就完蛋。

你可以看,私营企业无所谓,我输了就输了,赢了就赢了。公共的投资公司,我找一个人给我炒股,你炒得不好,立即就走。不要告诉我说前天是挣的,今天不挣了我就让你走,我还功过相抵,能不能让我用功劳来抵一抵过?没有,没有这个机会了。政府的公共领域的责任基本上都是有过错就问责,而且有时候无过错也有责任。那种责任就是民主的政治责任,无过错的民主责备就是你干得好好的,没什么过错,什么都挺好的,但是老百姓一投票你下来了,就下来吧。当年的丘吉尔就很生气,世界大战是我打赢的,但是等我打赢了再选举,英国人民把我抛弃了。当然,英国人民抛弃他是对的,为什么?因为他适合打仗,如果让他再制订和平时期的政策,他肯定是个好战分子。他肯定不是冷战,要热战了,要打起来了,他绝对不会妥协的。丘吉尔这个人就是喜欢作战,在英国历史上,像撒切尔那样善于作战。撒切尔是和阿根廷打了一仗,跟我们也差点打。在香港问题上她也很强硬的,但我们比她还硬。你要打我们,打打看,实在不行,我把香港的水给切断,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们比她还硬,她才让步。丘吉尔后来不当首相了,写书,写出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变成一个作家了,还挺好。

公共领域实行的是一个有过错就问责的机制,这跟平时我们个人说我交了学费了一个道理。什么叫交学费?这次炒股输了,交了学费了。开车不小心,把自己的车撞坏了,修车去,交了学费了。你自己可以交自己的学费,不可能交别人的学费,这是一个。

还有一个就是美德的问题。我们每一个政府官员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制订政策都有底线的伦理和论证,是正确的道德上的标准、道德上的理。,但是有一点,它是纯粹出于美德,跟个人的品德有关系,跟个人的行为有关系。我们说人是善良的,人是富有同情心的、诚实的、很尊重人的,没有什么架子。很多领导人一出来,很多文章都会说神采奕奕,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还有点节约,是美德。但美德在特定的场合未必是一件好事。举一个例子,你拿一件新衬衣和一件旧衬衣,跑到酒店里面去洗,洗旧衬衣的成本要远远高于洗新衬衣的成本。新衬衣一洗就完了,旧衬衣洗得干干净净,还要给它弄平了。一件西服两三千块钱买过来的,然后你一钩钩一补丁,大政治家、皇帝级的人物,穿一件破西服像什么样子?我们老百姓自己缝缝补补就完了,三分钟的事,五分钟顶多了。但是作为一个领袖人物,非得穿这件破西服你说怎么办?那我就马上找上海最好的裁缝给他补好,而且是织补,用最先进的工艺把这件破损的西服给他补起来。补这个补丁的成本远远高于去做一件西服的成本。你可以看出来,在特定场合里面的美德实际上是高成本的,不是低成本的。成本远远高于正常的。

所以,我们说在公共伦理上,实际上美德并不值得提倡。但是,对政治家来讲,美德非常重要。为什么?因为老百姓是喜欢节约的,老百姓是会穿破衣服的,如果你不穿破衣服,不节约,老百姓不跟你一条心。你口碑不好,会丢掉很多选票,肯定是这样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对于公共服务来讲,总是会强调各种各样美德的东西,不会因为美德在特定的场合会导致高成本就不讲。

但在基本的公共服务里面,我们会强调节约。我们现在医疗服务里面越来越美国化。最近卫生部有一个数据,我看了一下,好象是说我们的医疗成本里面有一部分检查成本正在逐年上升,每年大约上升10%,那说明什么?我们大部分的医疗支出在用于昂贵的检查费用,而不是用于治疗。当然我们说没检查,不可能有治疗,这是对的。过去我们望闻问切不花钱,眼睛看一下,鼻子闻一下,手掐一下,基本知道你什么病了。现在谁敢呢?眼睛看一下知道什么病,给你对症下药,不可能了。现在医生眼睛看了说挺好的,然后给你查一查,挺好的,某个东西有问题我再给你治疗,否则他承担不了责任。而且他不相信别人检查,他只相信自己的检查。科学上来讲,检查越彻底越可能对证,否则治疗错了有责任,没检查出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从一件事情上有可能有好几个美德,一个是负责任,我尽可能找出错的,另外一个是我要节约,不同的美德是有冲突的。

还有一些伦理,比如我们现代社会的一些政策,基本上是面向穷人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有一条叫做公共服务,有一条叫做民生问题。他们说这两个问题怎么处理?我说这好办。民生问题有特定的目标人群,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公共服务面向所有的人。所谓公共服务,开放性的,对所有的人,面向具体的目标人群的具体问题。民生的“民”是谁啊?老百姓。民生根据古代的理解,就是一个社会里面生活很困难、生计无着落、今天不知道明天的米在哪儿的这帮人,看病生病不知道上哪儿看医生,一进医院不知道怎么掏钱,一掏钱医生说你走吧,或者简单给你包扎包扎,你走吧,或者医生给他看病,别指望从他身上要钱,不可能的。对这些人,如何从道德上去证明,我们过去道德上很难证明。有没有新的理论和道德来支持这个观点?

为了支持这个观点,哲学家就发明了一种道德理论、伦理理论,就是在原初状态找到一个自然的义务,什么义务呢?就是一个正义。一个社会怎么是正义的社会?这个社会不伤害或者不损害其他人,而且遵守诺言,而且遇到危险你去帮助他。这种理论的结果就是说,这是我们自然义务,我们不知道我们的才能,我们的努力程度都是不知道的,有些人努力,但是天性如此,有些人喜欢学习,天性如此,有些人会经营,天性如此,有些人喜欢劳动,有些人就懒,一根懒筋在里面没抽掉。这个上帝并不是说公平的分配的,所以,我们说你是成功的,虽然是你努力的结果,受苦了,辛苦了,但是对不起,也要分出一点来,帮助帮助这些人。因为你也有可能回到零的起点,你也有可能是那个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要帮助社会里面最差的那些人。另外,帮助社会里面最差的那些人生活得到改善,整个社会福利也得到改善。有这么一个理论来证明。因为民生问题的政策使得他们能够得到起码的帮助,在道德上是他们的基本权利的问题,等等。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伦理理论跟我们的政策选择是密切相关的,包括跟我们公共服务的一些选择也是密切相关的。那么,在社会里面,我们最后都会走向从理论的原则走向实践的伦理。对我们国家来讲,任何一个人你会发现我们虽然讲很多道理,大道理好象都懂,但是实际上我们并没有仔细去推敲哪些是更好的理论,哪些是不好的理论。我们中国传统有很多伦理道德的原则,而且很强,也在指导古代的政策。

我们喜欢用伦理道德思考问题,往往是从实践角度来思考的。所以,使得我们很多政策,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政策?有没有可能从伦理上进行证明?这个工作还是相对来讲做得很少。包括台湾的,我们要统一台湾,好象就一个政策,论证比较简单。但是台湾人,台北大学、台湾大学的那帮学者天天在论证,伦理论证,法理论证,现在又抛出一个第二共和国等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如何在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政策领域里面,包括公务员的一些基本的伦理准则、行为准则这个领域里面,有一些比较深入的伦理证明,同时又跟我们实际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来思考,学会从对和错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的。

我今天就讲到这儿,谢谢大家。

(根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报告人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报告时间:2007年6月)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1/1011/613727.shtml